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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1598)

全球知识产权新趋势及我国应对策略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与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历史性交汇,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制造强国战略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均将知识产权作为重点任务内容,在这种形势下,全球知识产权领域最新动向、发展趋势尤其值得跟踪关注。

  当前全球知识产权发展新趋势

  在以我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以及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经济体带领下,全球知识产权发展迅速,并呈现出以下新趋势。

  一是创新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更加迫切。在全球范围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对于刺激全球生产要素更快速、更有效地在全世界范围内流动、聚集、创造价值,对于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业态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对于建立良好创新生态系统,不可或缺。

  二是知识产权制度功能“失衡”现象不容忽视。知识产权重要性日益显现的同时,伴随着知识产权滥用多发,知识产权保护创新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功能的天平出现失衡。

  三是商业秘密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商业秘密作为一种更新、更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手段重要性日趋显现。

  四是我国制造业创新发展的海外知识产权环境仍然严峻。

  营造制造业创新发展知识产权环境面临新要求

  当前全球知识产权发展新趋势对我国营造制造业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知识产权环境提出了新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更高程度提升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充分和有效性。目前我国制造业领域整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但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仍差距不小。一是知识产权保护不够“充分”;二是知识产权保护不够“有效”。

  第二,更加警惕和防范知识产权滥用行为。劳动力、资本和土地资源等传统生产要素对经济增长的边际贡献率逐步递减,以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为集中代表的无形资产战略性地位日益凸显,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已经不再是被动防御之举,而成为关系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发展的黄金要素。

  第三,更加重视发展和保护商业秘密。目前,国内商业秘密立法较为分散、缺乏协调性,在初步禁令、证据保存和损害赔偿力度等方面尚不完备,商业秘密保护法亟需及时出台。

  对策建议

  第一,建立充分和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执法体系。延展知识产权保护范畴,重点加强海外贸易和数字经济新业态的保护。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境外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与合作。联合政府、驻外机构、企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的力量,加快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中心、维权网络平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完善对数字经济下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保护,制定政策规制众创、众包、众筹等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对创业创新早期的知识产权保护。同时,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有机互补的模式。

  第二,促进知识产权保护与防滥用平衡发展。在司法行政实践中,应秉承“平衡保护”的原则,即对某件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和强度,应与其特定的技术创新和贡献相适应,防止保护过度带来的创新抑制。遭遇知识产权滥用行为时,企业应鉴别并敢于用法律、商业谈判等多种方式应对。对于急速发展、但知识产权储备不足的我国企业,要进行高质量的核心技术知识产权自主创新储备,还可通过收购并购等快速输血,一次性完成专利的量增。

  第三,提升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和能力。政府层面,需要在初步禁令、证据保存令和损害赔偿规则等重要问题进行立法和执法的切实完善,营造商业秘密保护的良好环境。企业层面,要切实提高全员商业秘密保护意识,根据本行业特点建立符合本企业技术安全和管理需要的商业秘密保障体系,适应“互联网+”时代需求,对企业商业秘密信息的“数据创建、密级标识、知悉范围、数据存储、使用、共享、归档以及销毁”整个过程进行访问控制和安全管理,规范细化保密规章,完善动态、全面的商业秘密保护网。

2016年我国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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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4月下旬,各地法院、检察机关陆续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集中展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方方面面,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最高人民法院还首次发布了《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2016—2020)》(下称《纲要》),对未来5年作出了规划。

  各级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3.65万件,同比增长24.82%;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251件3797人,提起公诉3863件7059人。“数读”2016年度成绩单表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旨在护航创新发展。

  收案数量高位运行

  《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6年)》(白皮书)显示,2016年,全国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总体数量持续增长,特别是在经济发达地区案件数量增长非常明显。

  据统计,2016年,人民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一审案件152072件,比2015年上升16.80%。其中,民事一审案件增幅明显,达到24.82%。在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中,著作权案件为86989件,同比上升30.44%。

  “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五省市收案数量持续高位运行,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占全国总数的70.37%。”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宋晓明介绍,在中西部地区,如重庆把创新作为引领经济发展的第一动力,以重大项目为载体,推动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进一步深化,全市三级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案件同比上升57.85%。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如贵州省随着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战略的推进,案件数量同比上升了58.20%。

  知识产权案件总体数量持续增长反映了各地创新驱动的深入推进。据介绍,当前,涉及尖端、前沿技术的疑难复杂案件、涉及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品牌保护的商标纠纷案件、涉及信息网络传播的著作权纠纷案件和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竞争纠纷案件不断增多。

  “热稳定的葡糖淀粉酶”生物序列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涉及马库什权利要求的化学医药领域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诸如此类对复杂技术事实认定的案子越来越多。最高人民法院审结的“乔丹”系列商标行政案,广东高院审结的“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浙江高院审结的“大头儿子”著作权侵权纠纷案等,这些案件都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很多案件涉及复杂技术事实认定、巨额利益分配、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与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平衡等问题,审理难度很大。”宋晓明说。

  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基本政策。

  北京高院在青岛科尼乐机械公司专利侵权案中,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保全裁定的当事人处以50万元罚款。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TKD”商标行政案中,对当事人虚假陈述行为,处以1万元罚款。

  近年来,诚信诉讼和经营环境不断改善。法院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引导当事人树立诚信诉讼和诚信经营理念。针对提供伪证、虚假陈述、故意逾期举证、毁损证据、妨碍证人作证、滥用管辖权异议、滥用诉权等不诚信诉讼行为,法院依法给予程序制裁,或者在实体裁判上不支持其主张。

  在福建陈飞虎等人假冒注册商标、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中,被告人生产、销售假冒南孚“聚能环”电池及标纸,涉及多个省份,涉案人员多,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并已形成跨省生产、销售、购买的“一条龙”犯罪链条。

  对此,检察机关在全面审查案件证据、准确适用法律、积极引导取证、强化检察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审查逮捕阶段,检察机关在依法从快从严批捕的同时,针对尚未查清的犯罪事实,发出详细的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并对侦查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共同实施犯罪却分别立案侦查的做法予以口头纠正。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全面厘清被告人在案件中的地位、作用和涉案金额,特别是细致审查全案犯罪行为后,认为陈飞虎还涉嫌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应依法予以追加起诉,不遗漏一起犯罪事实,确保准确适用法律。

  北京市检察院总结2016年度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发现,在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假冒食品等危害民生类犯罪较为高发。同时,利用淘宝、微信、58同城、百度贴吧等电子商务平台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件约占40%以上。

  “网络具有虚拟性,查办此类犯罪时常面临行为人‘刷单’及实际销售物品与网页记录不一致等辩解。”北京市检察院检察官刘丽娜说,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如果不加以严厉的财产刑惩治,很难起到警示作用。实践中,侵权人或犯罪分子隐藏销毁转移销售记录等犯罪证据、以做假账或者不做账方式逃避侦查的现象较为普遍。

  破解维权瓶颈问题

  由于存在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等瓶颈问题,知识产权案件经常出现赢了官司、输了市场的尴尬情形。其中,关于如何解决“周期长”的问题,《纲要》提出推动解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双轨制”实际运行中所存在的问题。

  宋晓明介绍,以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为例,根据目前专利法规定,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如被告提出涉案专利权无效的抗辩理由,法院通常只能告知被告向专利复审委员会启动专利无效宣告审查程序,但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这已经成为被告故意拖延诉讼的一种策略。

  “由于审理专利侵权案件的法院无权审查专利权的效力,通常只能依法中止民事侵权案件的诉讼,等待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结果。如果法院在行政诉讼中撤销了行政决定,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决定后,当事人还可以就重新作出的决定再次提起诉讼。”宋晓明说,由此导致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诉讼程序复杂、周期过长,形成循环诉讼、程序往复。从域外立法案看,多数国家法院都可以在判决中就专利权的有效性作出判断并给出结论,而不是简单地维持或者撤销行政决定。

  宋晓明认为,上述民事、行政“二元制”的诉讼架构不利于纠纷的实质性解决,导致专利(包括商标)侵权案件审理周期长,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难以及时获得救济。如果人民法院在专利、商标民事案件中直接对专利权、商标权的效力作出认定,有利于大幅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提高知识产权司法救济的实效性和便民性。

  其实,法院在一些案件中已经做到可以直接认定专利权、商标权的效力。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在专利法司法解释二、指导性案例中已经建立了相应规则,具体案件裁判中也有所运用。

  据了解,为严厉惩治犯罪,北京市检察机关对于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以此认定犯罪数额并批捕、起诉。为最大限度地保护知识产权,北京市检察机关加强了专业化建设,目前全市三级检察机关共有5个专门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内设机构。

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给非洲本土知识治理带来压力

最新分析称,认为知识产权促进外国直接投资和国际贸易的这种观点为非洲各国消除贸易壁垒和确保地方政府能够制定满足地方需求的政策带来了压力。

国际知识产权规则通常涉及传统知识,例如南非的野味美食和罐装的传统果酱。

渥太华大学的法学教授杰里米.德.比尔(Jeremy de Beer)和耶利米.巴贝(Jeremiah Baarbé),以及开普敦大学商法系教授卡洛琳.恩库比(Caroline Ncube)三位专家对1885至2015年非洲签署的知识产权条约进行了评估。

他们说,“我们通过回望过去、关注当下来为政策制定者展望未来提供支持。”

上述专家都在非洲开放创新研究网络(Open AIR)下开展工作,他们称国际知识产权比国内知识产权要更加复杂,因为前者目的在于跨境保护资源。

研究对4个历史时期的34个版权、专利、商标、商业秘密、传统知识、生物多样性或者遗传资源国际条约和协定(含非洲国家)进行了分析。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管理其中26个条约。

非洲国家的政府想为地方量身打造知识治理方式,但它们却越来越多地受到国际知识产权法的约束。

研究人员强调称,1885至1935年期间的知识产权条约签订的目的在于让殖民国家的知识产权政策占据尽可能多的市场。知识产权条约成了一种维护欧洲权利人利益并控制创造性和产业化市场的工具。

其中的一条规则是:1886年以前,英国的殖民地作家首次出版作品必须在英国才能获得版权。

德国等其他殖民国家则采取更加赤裸裸的法律歧视以防止当地人民获得知识产权。

据WIPO报道,研究人员称1935年以前仅有3个国家——摩洛哥、南非和突尼斯批准了国际知识产权条约,其中摩洛哥先于南非和突尼斯批准了当时已经生效的所有5个条约。

1936年至1965年,新殖民主义面对独立做出的回应就是维持条约不变。正是在殖民地独立期间,保护知识产权联合国国际局(BIRPI)——即后来的WIPO担心新独立的非洲国家早晚会废除国际知识产权制度。

当时人们普遍认为宽松的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发展中国家。许多将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视为经济繁荣的关键的跨国组织在非洲举行研讨会。最终,大多数独立国家在独立后不久宣布加入国际知识产权体系。

1966年至1995年期间国际上多次出现限制非洲国家对全球知识产权政策的影响的尝试。WIPO在1970年取代BIRPI成为伯尔尼和巴黎公约和相关知识产权条约的管理机构。1995年以前,《WIPO公约》成为了当时非洲签约国最多的条约(高达43个国家)。

研究称,《巴黎公约》(Paris Convention)的非洲签约国有39个,而《伯尔尼公约》(Berne Convention)的非洲签约国是35个,但随后《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签约国的数量出现了增加。

非洲国家批准了处理《巴黎公约》或《伯尔尼公约》并没有专门规定的工业产权和版权制度细节的13个新条约。这段时间总共有26个条约生效。

值得注意的是非洲国家在参与这13个新条约的初始谈判方面比较有限,因为平均仅有7个左右的非洲国家参与制定了这些条约。

1996年至2015年间,非洲国家更多地参与了全球经济,因此有评论者称“非洲正在崛起”。为改变非洲对于出口资源和进口成品的依赖,国际社会开始关注遗传资源的获取和利益共享。这使得《名古屋议定书》(Nagoya Protocol)成为了《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UN Convention on Biodiversity)的一部分。许多非洲创新者现在都采取协作的方式来获得知识产权。

专家总结称,“这段长达130年的非洲知识产权条约签约历史讲述了一个全球知识产权系统在殖民主义和新殖民主义时期的故事。”

他们说,发达国家推行有利于西方国家权利所有人但同时又限制非洲国家参与新条约谈判的知识产权政策。其结果是知识产权政策并不能反映许多非洲国家的现实,这导致全球创新出现失利。

研究人员建议称,“一个非洲制造的知识产权政策将为非洲带来包容性的创新和发展。”

ZeniMax向GearVR起诉侵权

据外媒报道,全球知名游戏发行商ZeniMax Media在答应了与Oculus公司专利官司后并没有闲着,现在它又将目光瞄上了三星公司的Gear VR头戴式显示器,并已经提起诉讼。并赢得5亿美元后,ZeniMax又将矛头指向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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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niMax向三星GearVR起诉侵权(图片来自baidu)

       ZeniMax指控三星公司凭借由ZeniMax研发、被Oculus公司首席技术官约翰·卡马克(John Carmack)盗用的技术不当获利。据了解,2014年,ZeniMax曾起诉Oculus的创始人帕尔默·洛基(Palmer Luckey)非法挪用ZeniMax有关虚拟现实(VR)技术的商业秘密。卡马克是ID******的联合创始人,该游戏开发工作室彻底革新了第一人称射击游戏。ZeniMax在2009年收购了ID软件,2013年8月,卡马克离开ZeniMax,加入Oculus担任首席技术官。

  ZeniMax认为三星应该已经知道该公司曾在2014年起诉Oculus,但“继续利用ZeniMax诉讼中所提到的全部知识研发Gear VR,而且没有从ZeniMax公司获得任何使用其版权或其他机密信息的权利或许可。”

  针对三星的诉讼要求赔偿,其中包括销售“侵权作品”和“使用商业秘密所获得的利润”、特许权使用费,强制性救济和惩罚性赔偿。

  三星没有立即回应置评请求。不过按照此前,ZeniMax刚刚赢得对Facebook旗下Oculus的判决,获赔5亿美元推断,这次三星与ZeniMax的官司一定会打得很艰难。

"独乐乐"还是"众乐乐" 网络音乐平台争夺独家版权

4月30日,粉丝们终于翘首等来了音乐才子朴树的新作,但新专辑《猎户星座》却仅仅在网易云音乐上销售。14年的等待,和一个被允许进入的窄门,粉丝们听想音乐还真不容易,那意味着又得重新下一个APP、多办一个会员了。

  “独家版权”越来越成为我国网络音乐的焦点。所谓“独家版权”,是互联网公司采取独家代理的方式收购版权,形成“独家曲库”,也形成侧重于不同音乐圈和艺人资源的版权布局。2017年初完成QQ音乐、酷我音乐和酷狗音乐三大APP合并的腾讯音乐,版权音乐覆盖占比超过90%,网易云音乐也有70%——告别“盗版时代”后,独家版权等同于巨大的网络流量和用户黏性,大有“得版权者得天下,得独家版权者坐天下”的味道。

  “独家版权”当道,某种程度上是整个音乐行业的“特效强心针”。它为音乐公司等权利人筑起杜绝侵权的防护墙,形成利益内驱力,激励他们创作出好作品。对数字音乐平台而言,购买版权后的维权压力,将倒逼出版权管理体系建设的创新点。酷狗音乐为实现200万独家曲目的有效监测,从大数据入手自主开发出了音频比对系统。

  平台与音乐公司的双赢局面,缘于由国家主导完成的音乐正版化进程。2015年7月8日,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转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剑网行动”直击盗版乱象,大量非法作品被下架。也正是在逐步规范的市场环境中,作为音乐传播最核心要素的内容价值水涨船高,促使腾讯、阿里等大型互联网音乐公司大量收购“独家版权”,展开资源圈地。

  随着正版化的发展,公众逐渐养成内容付费习惯,可花钱却买了个不痛快,“独家”把音乐资源分割掉,各个APP再形成独立生态圈,于是谁买了就得听谁的,这是不自由;听个完整的就得跳转,所谓“个性化歌单”创建了N个,真是不方便。公众愿意为版权归属买单,但问题是谁来为音乐赏鉴的进阶之路买单,又如何实现“愉悦地买单”呢?

  另一方面,版权这块蛋糕被资本巨头越做越大,给后入者造成了巨大压力。版权“洛阳纸贵”,无形之中推高了市场准入的门槛,竞争环境将越来越倒向QQ音乐、网易云音乐双雄并争,中小企业无力角逐黯然退场。而大块蛋糕被唱片公司和互联网音乐公司拿走,分到音乐人手中的是“小块”。目前,“独家”带来版权壁垒的争议时有浮现,这其实是因为,虽然“独家”不等同于“独占”,但将内容转授权给第三方平台等方面的版权战略合作还远没有达到规模化的程度,业内比较大的合作只有2015年10月13日QQ音乐向网易云音乐转授权了150万首曲目。

  鉴于此,有关“独家供给”是否破坏了音乐传播的讨论持续发酵,持正面论调者从“独家版权”效果论出发谈“利好为主”,尤其是提高内容收益带来的全行业发展;持反对观点者则从“独家版权”目标论出发谈“初心有违”,尤其是不完整的用户音乐体验。网易公司创始人丁磊进一步建议,借鉴欧美经验建立全国性音乐大数据平台,采取单曲授权、流量计费的方式进行版权管理。“统一平台”能否与中国行业发展的实际相适应,还要打一个问号。再者,正如中国传媒大学张丰艳副教授质疑的那样:“在市场秩序和付费习惯不够成熟的情况下强调‘传播’,是否又会让我们回归到曾经的‘繁荣’无序传播?”

  当前,在数字文娱大产业普遍正版化的大趋势中,“独家版权”不失为正向激励版权保护、促进行业发展的坚挺策略。数字音乐的大集团领先局面,也让版权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更易实现。需要看到,科学合理的行业酬劳制、建立大平台的可行性与管理方法、互联网公司的商业整合……这些围绕在“独家版权”周围的问题,是流媒体时代各国都亟待解决的普遍性难题,探索依然在路上。

  独家版权有功,产业挖掘也不会止于独家版权。事实上,多个网络音乐平台已经开始了版权购入之外的开发步伐,数字专辑、周边产品、演出票务、直播、独立音乐人推广等的全产业链条逐步成型。全球音乐正进入数字音乐时代,潮头勇进,如何从“独家版权”开始,健全版权共享机制,优化用户体验,由“第一步”走向“下一步”,才是问题的关键。

欧洲法院审理谷歌版权侵权案

5月9日,柏林的一家法院将一起纠纷案移交给欧洲法院。在该纠纷案中,德国出版商要求谷歌等搜索引擎提供上向其支付报酬,因为它们在网站上使用了报纸文章的部分内容。

德国最大的报纸出版商斯普林格出版社(Axel Springer)和其他40个出版商起诉Alphabet的谷歌搜索引擎侵犯其版权。

现在,欧洲法院必须要调查涉及版权问题的德国媒体法是否符合欧洲的规定。

法官皮特.肖尔茨(Peter Scholz)表示,欧洲法院必须判定在德国的邻接权保护法于2013年生效前,德国政府是否应该向欧盟的行政机构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提交该法案的草案。

肖尔茨在判决中表示:“我们认为该申诉至少部分合理。”但是没有给出细节。

出版商的律师指出,肖尔茨还称欧洲法院应该审查该争议点,这个过程可能要花大约1年的时间。

专家说,如果欧洲法院判定德国政府本应该将其草案呈交给欧盟审查,那么这可能会使出版商的申诉没有了法律依据

德国司法部的发言人表示,政府没有任何理由向欧盟委员会呈交国内立法草案并获得其同意。

谷歌的发言人表示,谷歌仍然相信它会获胜,并表示5月9日的判决表明,德国的版权法中充满了矛盾和未决的问题。

知名直播平台对簿公堂 IP乱斗知识产权纠纷新趋势

围绕一款电子竞技游戏 《刀塔2》,国内两家知名直播平台对簿公堂。这是近年游戏圈玩家们关注的大事之一,背后则是新老直播平台间的明争暗斗。

  重金买断的比赛转播被抢了

  《刀塔2》 是美国维尔福公司(Valve Corporation) 开发的一款风靡世界的电子竞技游戏。它和目前热度颇高的 《英雄联盟》 《王者荣耀》 属于同一种游戏类型———多人在线战术竞技游戏。这些游戏的玩法脱胎于《刀塔 (DotA)》,后者的渊源可以追溯到著名的游戏 《魔兽争霸》。

  《星际争霸》 和 《魔兽争霸》 两款RTS即时战略游戏曾经撑起了早期电竞比赛的内容。而多人在线战术竞技〈MOBA> 类游戏的出现则将电竞业推向了新的繁荣。与前者需要精细操纵整支军队相比,玩家在此类游戏中只需要操作单个英雄角色。这意味着游戏更易上手、玩家更多、娱乐性强,蕴藏的商业机会也更大。

  上海耀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运营商签订协议,共同运营2015年 《刀塔2》 亚洲邀请赛。耀宇公司经营的火猫TV直播平台获得比赛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播权。火猫不仅投入了大量资金,而且匹配了相应的直播团队进行解说。但玩家们发现,老牌的直播平台斗鱼也对比赛进行了实时直播。

  因此,火猫 (耀宇公司) 将斗鱼诉至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控告后者的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斗鱼涉不正当竞争赔百万元

  火猫诉请斗鱼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800万元、合理开支21万余元,消除影响。在法律界看来,这是一起知识产权领域的新类型案件,且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浦东法院认为,斗鱼直播画面来源于《刀塔2》 游戏客户端自带的旁观者观战功能,而非火猫平台上播放的视频,所以指控其侵害著作权的主张并不能成立。

  但是,电竞游戏进入市场领域后具有商品属性,独播权承载着相应的经济利益和商誉,属于侵权责任法保护的财产性民事利益。斗鱼和火猫具有同业竞争关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法院可以给予保护。

  最终,法院判令斗鱼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和合理开支10万元,消除影响。判决后,斗鱼公司提起上诉,但二审维持原判。

  直播元年缘何纷争不断

  2016年被称为直播元年———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CNNIC) 发布的第39次 《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显示,截至2016年12月,国内网络直播平台超过300家,用户规模达到3.44亿。

  直播早已成为一门生意。火猫为何能够异军突起,买断 《刀塔2》 亚洲邀请赛的版权? 斗鱼为何不甘人后,宁愿选择侵权也要转播比赛? 这些都能从直播平台的商业竞争中找到端倪。

  斗鱼脱胎于AcFun弹幕视频网,是国内最早开展直播业务,也是流量较大的平台。2015年,AcFun得到优酷土豆5000万元A轮融资,而优酷土豆的大股东是马云的阿里巴巴集团。

  火猫在直播平台中属于后起之秀。其运营方耀宇公司的董事长孙喜耀本人是一位 《刀塔2》 玩家。在还未完全实现商业化的电竞圈,老板的喜好往往决定了一切。在电竞比赛的早期,养一支战队耗资靡费,个别老板就是因为自己喜爱某款游戏,才不计回报地支持战队持续运营。

  圈内人士认为,斗鱼平台的 《英雄联盟》 比赛直播较为强势,近年更是有投资英雄联盟战队的举动,也网罗了一批退役的冠军选手作为主播。而火猫主打 《刀塔2》 比赛,是基于与老牌平台形成差异化的考虑。

  链接

  近年,直播 (视频) 网站的纷争不断。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2016年审判白皮书发布的20个典型案例中,涉及直播 (视频) 平台的案例共有4起,占比20%。

  爱奇艺 vs B站 爱奇艺获得综艺节目 《快乐大本营》 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占性授权许可。幻电公司经营的“哔哩哔哩”网站 (B站) 上可以搜索观看 《快乐大本营》。被控侵权视频链接来自乐视网。

  法院判决幻电公司赔偿爱奇艺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爱奇艺 vs 聚网视 爱奇艺运营模式主要为“广告+免费视频”,通过广告费支付营运成本并获利。爱奇艺控告聚网视公司开发的“VST全聚合”软件通过技术手段屏蔽广告,使用户无需观看视频前广告,致使爱奇艺用户减少、广告收入下降。

 

  法院判决聚网视公司赔偿爱奇艺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及合理费用6万元,并就其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

  PPTV vs 大摩聚力公司(PPTV) 商业模式同样为“广告+免费视频”。大摩公司开发运营的“ADSafe”净网大师软件通过对视频节目请求中的广告数据请求阻止答复,实现了拦截视频前广告,达到直接播放视频内容的目的。PPTV控告大摩公司涉嫌不正当竞争。

  法院判决大摩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聚力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及合理开支2万元。

我国将择优创建一批“中国制造2025”示范区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减少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和降低物流用能成本,为企业减负助力;部署以试点示范推进“中国制造2025”深入实施,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会议推出一批新的降费措施,一是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二是推进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合理降低输配电价格;三是减少经营服务性收费。实施上述措施,一年将减轻企业负担约1200亿元。   会议指出,下一步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一要攻关键、强基础;二要加快建设工业互联网云平台和基于互联网的开放式“双创”平台;三要抓好试点示范。因地制宜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群)和智能制造示范区,择优创建一批“中国制造2025”示范区;四要提高产品和服务品质;五要优化发展环境;六要扩大开放和国际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赢发展。

“风行网“起诉“风行工作室”商标侵权

今天下午,风行网发出一则公告,称“风行工作室“通过挖掘艺人隐私获利的“恶名”也一定程度上影响“风行网”的商誉,而风行网也早已将“风行”商标在多个类别上进行了注册。

  近期,国内著名娱乐狗仔队“风行工作室”摄影师团队出走的新闻备受关注。在接连曝光了“文章出轨”、“白百合出轨”等明星八卦事件后,“风行工作室”俨然成为娱乐狗仔的标杆团队。上述事件导致公众混淆“风行网”与“风行工作室”的关系,且“风行工作室“通过挖掘艺人隐私获利的“恶名”也一定程度上影响“风行网”的商誉。

  “风行网”(fun.tv)成立于2005年,是国内最早一批视频平台,经过十余年的运营,积累了良好的商誉。“风行网”运营主体北京风行在线技术有限公司多年注重品牌形象的维护,对核心商标“风行”做了全面的权利布局。我司对“风行”商标在多个类别上进行了注册。

  北京大风行锐角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其运营的“风行工作室”未经我司许可,擅自使用“风行”作为其商标及商号,并以此经营明星八卦报道业务而获得巨额利润。上述行为造成了公众的混淆,极大侵害了我司的合法权益。我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正式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风行工作室“的侵权行为。

  我司在此声明,“风行网“与“风行工作室”没有任何合作关系,我司会坚持用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并会继续服务用户,为大众提供优质的视频服务。

  北京风行在线技术有限公司

  2017年5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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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导演诉母校侵犯学生著作权

近日,90后导演朱航在微博发声维权,称母校四川传媒学院在未获得他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将其即将公映的电影《翩翩起舞的姑娘》制成DVD光盘,在校内外传播且标价销售。

    5月20日晚,校方发布声明称,“目前事件尚在调查阶段”,学校会“尊重法律,绝不回避问题”。

    毕业作品多次获得国内外奖项 即将全国公映

    2014年,朱航毕业于四川传媒学院影视剧制作专业。2014年上半年,他拍摄了电影处女作《翩翩起舞的姑娘》,目前该片已入围或获奖多个国内外电影节奖项,包括与侯孝贤《刺客聂隐娘》共同入围第23届德国汉堡国际电影节(Filmfest Hamburg)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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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说明:《翩翩起舞的姑娘》DVD 朱航供图

    2017年5月9日,朱航委托律师正式函告四川传媒学院,希望校方正视此事。“可校方一再拖沓、推三阻四,拒不直面问题。”他说,律师函发出后,先后有多名老师、同学与他联系,给他做思想工作。

    其中一位老师在短信中劝他:“你是学校毕业的学生,老师们都是精耕细作指导你毕业,作品也是共有的,望你能明白这个客观情况,不要陷入误区……”

    朱航表示,在重庆家中的妈妈也接到劝说电话,之后便让他放弃维权,称“得饶人处且饶人,那是你的母校,你应懂得感恩”。

    导演微博维权

    2017年5月20日是四川传媒学院20周年校庆。在此之前,朱航曾两次发布微博,称母校恶意售卖、泄露自己的电影片源,侵犯学生著作权。

    记者检索发现,不少网友在朱航的微博下留言支持他维权。如网友“李阿琪琪”表示,“即使我不认识这位导演,我都感觉被气得想哭。一部学生本科时期拍摄的独立电影,能拿到龙标,能上院线,我们这些外人根本无法想象(其中)的艰难。……支持维权!”

    一些电影业界人士也发声支持朱航维权。如台湾导演蔡明亮的官方微博转发了有关朱航的微博,并表示,“校园本应是最该重视版权的圣地,却常听闻有盗商肆无忌惮入驻,简直匪夷所思……维权的同学加油”。

    舆论的关注,也给校方施加一定压力。5月20日晚,四川传媒学院在官方微博发布的“学校声明”中提到,“有数名未经证实身份的人员多次给学校多个职能部门致电和来人催促须‘在校庆前解决’”。

    不过,也有网友留言质疑“朱航是在与学校联合炒作”。对此朱航表示,不可能靠泄露片源来炒作,“这所有一切的声明和努力,我不仅只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还想为母校往后的学弟学妹,以及国内其他专业院校的师弟师妹们争取本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唤起大家尊重文化、尊重知识产权、尊重创作者的意识”。

    校方回应:尊重法律,绝不回避问题

    朱航的代理律师魏世翔认为,四川传媒学院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关于著作权保护的相关规定,侵犯了朱航对电影作品《翩翩起舞的姑娘》依法享有的复制权、发行权。

    5月19日,在朱航微博维权的第二天,他收到校方的律师函告(落款日期为5月18日)。该函告称,为尽快厘清事实,请朱航及其委托律师事务所协助提供相应材料,“以便核实朱航先生是否为传媒学院的毕业生,是否为该事件的当事人”,“以便确认上述影片确已取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公映许可,为合法发行和公映的电影作品”,“协助说明已取得电审故字[2016]第193号公映许可证的电影作品《翩翩起舞的姑娘》是否与传媒学院本次印发的《逐梦光影——四川传媒学院电影电视学院学生优秀作品集(2015-2016)谨以此作献给四川传媒学院20周年华诞》中的《翩翩起舞的姑娘》具有一致性”等。

    为进一步求证事件真相,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先后联系了四川传媒学院新闻发言人孙浩睿及学校法务张律师。

    5月20日20点55分,张律师以邮件形式回复了记者四川传媒学院的公开声明。3分钟后,该声明出现在四川传媒学院官方微博上。

    声明称,“我校收到律师函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调查”,“我校高度重视,已在第一时间委托法务部门和律师介入”,“目前,事件尚在调查阶段”。

    声明中还提到,“有网名为‘朱航导演’的网友通过网络媒介陆续单方面发布相关信息,引发网络热议”。对此,学校声明,“尊重法律,绝不回避问题。若我校有法律责任,绝不逃避并勇于承担。若因此事对我校造成不法侵害,我校也将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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