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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知识产权发展排名世界居十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今天在京发布《2016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报告》。报告显示,中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国际排名提升至第10位。

       报告显示,2016年全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水平稳步提升,达到200.3分。从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来看,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主要集中在东部,北京、广东、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福建排名位居前列。中西部地区知识产权发展增幅较大,陕西、安徽、湖北增幅分别为4.64%、4.44%和4.36%。在国际比较方面,报告显示, 2012年至2015年,中国排名从第19位提升至第10位,知识产权发展的总体水平快速提升,但与美国、日本存在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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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国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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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4月下旬,各地法院、检察机关陆续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集中展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方方面面,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最高人民法院还首次发布了《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2016—2020)》(下称《纲要》),对未来5年作出了规划。

  各级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3.65万件,同比增长24.82%;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251件3797人,提起公诉3863件7059人。“数读”2016年度成绩单表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旨在护航创新发展。

  收案数量高位运行

  《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6年)》(白皮书)显示,2016年,全国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总体数量持续增长,特别是在经济发达地区案件数量增长非常明显。

  据统计,2016年,人民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一审案件152072件,比2015年上升16.80%。其中,民事一审案件增幅明显,达到24.82%。在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中,著作权案件为86989件,同比上升30.44%。

  “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五省市收案数量持续高位运行,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占全国总数的70.37%。”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宋晓明介绍,在中西部地区,如重庆把创新作为引领经济发展的第一动力,以重大项目为载体,推动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进一步深化,全市三级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案件同比上升57.85%。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如贵州省随着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战略的推进,案件数量同比上升了58.20%。

  知识产权案件总体数量持续增长反映了各地创新驱动的深入推进。据介绍,当前,涉及尖端、前沿技术的疑难复杂案件、涉及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品牌保护的商标纠纷案件、涉及信息网络传播的著作权纠纷案件和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竞争纠纷案件不断增多。

  “热稳定的葡糖淀粉酶”生物序列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涉及马库什权利要求的化学医药领域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诸如此类对复杂技术事实认定的案子越来越多。最高人民法院审结的“乔丹”系列商标行政案,广东高院审结的“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浙江高院审结的“大头儿子”著作权侵权纠纷案等,这些案件都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很多案件涉及复杂技术事实认定、巨额利益分配、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与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平衡等问题,审理难度很大。”宋晓明说。

  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基本政策。

  北京高院在青岛科尼乐机械公司专利侵权案中,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保全裁定的当事人处以50万元罚款。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TKD”商标行政案中,对当事人虚假陈述行为,处以1万元罚款。

  近年来,诚信诉讼和经营环境不断改善。法院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引导当事人树立诚信诉讼和诚信经营理念。针对提供伪证、虚假陈述、故意逾期举证、毁损证据、妨碍证人作证、滥用管辖权异议、滥用诉权等不诚信诉讼行为,法院依法给予程序制裁,或者在实体裁判上不支持其主张。

  在福建陈飞虎等人假冒注册商标、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中,被告人生产、销售假冒南孚“聚能环”电池及标纸,涉及多个省份,涉案人员多,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并已形成跨省生产、销售、购买的“一条龙”犯罪链条。

  对此,检察机关在全面审查案件证据、准确适用法律、积极引导取证、强化检察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审查逮捕阶段,检察机关在依法从快从严批捕的同时,针对尚未查清的犯罪事实,发出详细的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并对侦查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共同实施犯罪却分别立案侦查的做法予以口头纠正。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全面厘清被告人在案件中的地位、作用和涉案金额,特别是细致审查全案犯罪行为后,认为陈飞虎还涉嫌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应依法予以追加起诉,不遗漏一起犯罪事实,确保准确适用法律。

  北京市检察院总结2016年度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发现,在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假冒食品等危害民生类犯罪较为高发。同时,利用淘宝、微信、58同城、百度贴吧等电子商务平台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件约占40%以上。

  “网络具有虚拟性,查办此类犯罪时常面临行为人‘刷单’及实际销售物品与网页记录不一致等辩解。”北京市检察院检察官刘丽娜说,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如果不加以严厉的财产刑惩治,很难起到警示作用。实践中,侵权人或犯罪分子隐藏销毁转移销售记录等犯罪证据、以做假账或者不做账方式逃避侦查的现象较为普遍。

  破解维权瓶颈问题

  由于存在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等瓶颈问题,知识产权案件经常出现赢了官司、输了市场的尴尬情形。其中,关于如何解决“周期长”的问题,《纲要》提出推动解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双轨制”实际运行中所存在的问题。

  宋晓明介绍,以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为例,根据目前专利法规定,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如被告提出涉案专利权无效的抗辩理由,法院通常只能告知被告向专利复审委员会启动专利无效宣告审查程序,但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这已经成为被告故意拖延诉讼的一种策略。

  “由于审理专利侵权案件的法院无权审查专利权的效力,通常只能依法中止民事侵权案件的诉讼,等待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结果。如果法院在行政诉讼中撤销了行政决定,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决定后,当事人还可以就重新作出的决定再次提起诉讼。”宋晓明说,由此导致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诉讼程序复杂、周期过长,形成循环诉讼、程序往复。从域外立法案看,多数国家法院都可以在判决中就专利权的有效性作出判断并给出结论,而不是简单地维持或者撤销行政决定。

  宋晓明认为,上述民事、行政“二元制”的诉讼架构不利于纠纷的实质性解决,导致专利(包括商标)侵权案件审理周期长,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难以及时获得救济。如果人民法院在专利、商标民事案件中直接对专利权、商标权的效力作出认定,有利于大幅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提高知识产权司法救济的实效性和便民性。

  其实,法院在一些案件中已经做到可以直接认定专利权、商标权的效力。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在专利法司法解释二、指导性案例中已经建立了相应规则,具体案件裁判中也有所运用。

  据了解,为严厉惩治犯罪,北京市检察机关对于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以此认定犯罪数额并批捕、起诉。为最大限度地保护知识产权,北京市检察机关加强了专业化建设,目前全市三级检察机关共有5个专门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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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知识产权新趋势及我国应对策略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与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历史性交汇,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制造强国战略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均将知识产权作为重点任务内容,在这种形势下,全球知识产权领域最新动向、发展趋势尤其值得跟踪关注。

  当前全球知识产权发展新趋势

  在以我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以及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经济体带领下,全球知识产权发展迅速,并呈现出以下新趋势。

  一是创新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更加迫切。在全球范围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对于刺激全球生产要素更快速、更有效地在全世界范围内流动、聚集、创造价值,对于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业态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对于建立良好创新生态系统,不可或缺。

  二是知识产权制度功能“失衡”现象不容忽视。知识产权重要性日益显现的同时,伴随着知识产权滥用多发,知识产权保护创新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功能的天平出现失衡。

  三是商业秘密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商业秘密作为一种更新、更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手段重要性日趋显现。

  四是我国制造业创新发展的海外知识产权环境仍然严峻。

  营造制造业创新发展知识产权环境面临新要求

  当前全球知识产权发展新趋势对我国营造制造业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知识产权环境提出了新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更高程度提升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充分和有效性。目前我国制造业领域整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但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仍差距不小。一是知识产权保护不够“充分”;二是知识产权保护不够“有效”。

  第二,更加警惕和防范知识产权滥用行为。劳动力、资本和土地资源等传统生产要素对经济增长的边际贡献率逐步递减,以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为集中代表的无形资产战略性地位日益凸显,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已经不再是被动防御之举,而成为关系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发展的黄金要素。

  第三,更加重视发展和保护商业秘密。目前,国内商业秘密立法较为分散、缺乏协调性,在初步禁令、证据保存和损害赔偿力度等方面尚不完备,商业秘密保护法亟需及时出台。

  对策建议

  第一,建立充分和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执法体系。延展知识产权保护范畴,重点加强海外贸易和数字经济新业态的保护。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境外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与合作。联合政府、驻外机构、企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的力量,加快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中心、维权网络平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完善对数字经济下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保护,制定政策规制众创、众包、众筹等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对创业创新早期的知识产权保护。同时,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有机互补的模式。

  第二,促进知识产权保护与防滥用平衡发展。在司法行政实践中,应秉承“平衡保护”的原则,即对某件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和强度,应与其特定的技术创新和贡献相适应,防止保护过度带来的创新抑制。遭遇知识产权滥用行为时,企业应鉴别并敢于用法律、商业谈判等多种方式应对。对于急速发展、但知识产权储备不足的我国企业,要进行高质量的核心技术知识产权自主创新储备,还可通过收购并购等快速输血,一次性完成专利的量增。

  第三,提升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和能力。政府层面,需要在初步禁令、证据保存令和损害赔偿规则等重要问题进行立法和执法的切实完善,营造商业秘密保护的良好环境。企业层面,要切实提高全员商业秘密保护意识,根据本行业特点建立符合本企业技术安全和管理需要的商业秘密保障体系,适应“互联网+”时代需求,对企业商业秘密信息的“数据创建、密级标识、知悉范围、数据存储、使用、共享、归档以及销毁”整个过程进行访问控制和安全管理,规范细化保密规章,完善动态、全面的商业秘密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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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每天商标申请超过1万件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4月25日上午在国新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刘俊臣表示,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极大的激发了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的活力。目前,我国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每天增长45000户,商标申请每天超过1万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 刘俊臣:商标申请量平均每年接近20%的速度在增长,去年是创了新高,去年增长了28%,去年一年申请量就是369万件,比2013年翻了一番。我们商标的申请量、注册量、有效的商标注册量,这三个基本的数字我们已经连续15年世界第一。相应的从品牌建设角度,商标的注册数量越来越多,在世界上知名的中国的品牌也越来越多。
  刘俊臣说,现在每天商标申请超过1万件,平均每7个市场主体就有一件注册商标。面对商标的快速、持续的增长,将进一步提高审查效率,保证审查的质量,加强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打击侵权假冒。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 刘俊臣:两手抓,一个是抓审查审理,实现注册便利化,第二个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保护商标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现在工商总局和各地工商部门正在建一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叫做全国一张网,我们国家的8000多万市场主体,侵权假冒的违法记录、处罚记录都要记在这一张网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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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际专利申请量居全球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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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比重为2.1%,国家在技术研发与知识产权保护上制定了战略性的国家规划。

同时,中国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也激发了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整体更注重知识为导向的收入分配,使得专利获得者在科技成果转换过程中获得更大的获益权。

“PCT申请数量快速增长也是中国经济日益开放的反映和需要,随着中国与国际经济融合力度的加大,需要国际上的知识产权保护,以促进和保护其全球竞争优势。”该人士说。

PCT是一份拥有超过152个缔约方的国际条约。通过PCT,申请人只需提交一份“国际”专利申请,即可申请使众多国家同时对其发明进行专利保护。

原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副司长文希凯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中国企业数量巨大,目前国内专利申请数量已经远远超过美国、日本和欧洲各国(201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发明专利申请133.9万件,连续6年位居世界首位),在如此庞大的基数上,中国在国际专利申请方面有着巨大的增长潜力。

文希凯表示,伴随着企业向中高端迈进以及走向国际的步伐,专利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企业对专利不知道、不重视的现象也已发生了扭转,而对专利的重视也为企业带来了切实的利益。

通信领域成为竞争主战场

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中国的两家通信公司——中兴和华为递交的国际专利申请数量分居世界前两位,分别是4123件和3692件。美国的高通公司、日本的三菱电机株式会社和韩国的LG电子公司分别以2466件、2053件和1888件位居第三至第五位。

2016年,数字通信和计算机技术的国际专利申请最为活跃,分别占申请总量的8.5%和8.2%。

上述人士表示,在申请国际专利方面,排名靠前的企业也多大为信息通信企业,这反映出计算机与信息通信领域已经成为全球专利竞争的主战场,而中国在这些领域颇具竞争力。

最明显的表现就是,近些年来,中兴、华为多次成为全球国际专利申请数量最多的企业:去年夺冠的中兴早在2011年与2012年已是PCT申请量最多的公司;而华为也是2014年与2015年的PCT申请冠军。

亮丽的数据背后,是两家公司巨额的研发投入。

根据两者财报,2011-2015年,华为的研发投入分别为237亿元、297亿元、316亿元、408亿元、596亿元,研发费用率(研发费用/营业总收入)分别高达11.6%、13.5%、13.2%、14.2%、15.1%;同一时期中兴通讯的研发投入分别为85亿元、88亿元、74亿元、90亿元、122亿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9.8%、10.5%、9.8%、11.1%、12.2%。

此外,专利数量的增长也与企业的研发战略相关。比如,中兴的专利布局更为广泛,涉及领域更多。在研发5G技术过程中,存在着并不相同的技术路线,中兴为了确保在新一代通信技术中获得先机,选择多路径布局的策略,这也增加了其专利申请的数量。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秘书长马秀山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信息通信领域作为新兴的研发热点,集聚了大量的专利,而信息通信行业也正是中国的强项,中国的通信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做了大量专利布局,这是在专利上的“扬长”策略。

“中国很多传统企业对专利的依赖程度并不高,在一些领域,发达国家在核心专利上布局已经很完善,后来者比如此前的日本采用的是 农村包围城市 的 蚕食 方式进行完善。”马秀山表示,“但在诸如信息通信这样的新兴领域,以及高科技领域,再怎么强调专利也不过分。”

马秀山表示,中国申请PCT专利,应当结合本国的优势产业,突出本国的强项,提升其在国际上的地位。“比如瑞士的专利申请主要集中在钟表和医药领域,中国应当借鉴。同时,申请PCT专利需要紧密跟踪研究的最新动态,以及国际上产业发展的普遍需要,在专利上做出提前布局。”

专利质量亟待提升

在文希凯看来,当前中国已经过了只关注专利数量的阶段,未来应当更加关注专利的质量建设,而后者仍然任重而道远。

尽管中国在PCT国际专利申请数量上增速喜人,但PCT并非专利授权体系,通过PCT途径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其专利授予权仍由各国或地区的专利局负责,从专利授权上看,中国与部分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

2016年,中国向欧洲专利局提交了7150件专利申请,获得授权的仅2513件,约为申请量的35%,远低于日本的75%和德国的74%。而在美国专利及商标局(USPTO)、日本专利局(JPO)当中,中国的专利授权比例偏低是个普遍的现象。

曼海姆欧洲经济研究中心2016年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虽然中国的国际专利申请数量在近几年快速増长,但是专利质量却很难跟上领先科技大国的水平。

该报告针对中国的专利在国外的引用情况编撰的专利质量指数显示,在2001至2009年间,中国的专利仅达到中国以外专利申报质量水平的34%(后者几乎完全来自领先技术大国)。

而中国专利申报的质量在调查期间甚至出现了下降——2009年尤其明显,彼时,中国政府开始对PTC申请实行补贴。调查的结论是,如果递交的申请数量被政策推高,就会损害专利的质量。

报告表示,PTC申请价格较高,通常只有在经济上非常有成功希望的专利才会以这种方式进行申报。

而200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财政部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的通知》表示,将对国内申请人向国外申请专利时予以资助,通知表示,增加我国国外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已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

随后,在多项政府文件中设定了专利的量化目标。比如,根据今年初公布的《“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到2020年,中国的PCT专利申请量要突破6万件。地方政府也往往将对外申请专利视为地方创新的政绩,而对企业给予支持。

马秀山表示,政策鼓励对国外专利申请的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在起步阶段用政策“扶上马送一程。”是必要的;但从长期来看,申请国外专利的动力应当来自自身的需要,企业应当真正能从专利中尝到甜头,而实际上中国也在向这个方面转变。

多位受访人士表示,在从“中国制造”转向“中国创造”的过程中,应按照“质量取胜、数量布局”的理念,促进专利创造、申请、代理、审查、保护和运用全链条各环节的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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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知识产权领域成果突出获国际肯定

我国国际专利和商标申请持续两位数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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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地时间3月15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日内瓦总部发布消息称,2016年,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专利、商标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知识产权申请服务的需求强劲,中国国际专利申请居第三,申请量增长了44%。

  “在这个相互关联的知识型全球经济中,创作者和创新者越来越依赖知识产权,以促进和保护其全球竞争优势。”WIPO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说:“很大一部分国际专利和商标申请增长的背后是中国申请人,这正值中国推进其从‘中国制造’转为‘中国创造’的进程之际,他们在企业国际化上迈出了一大步。”
  WIPO发布的消息显示,美国的申请量约占2016年WIPO专利合作条约(PCT)23.3万份申请的四分之一(24.3%),紧跟其后的是日本(19.4%)和中国(18.5%)的申请人,中国推动了需求的总体增长;WIPO国际商标申请服务(马德里体系)需求增长了7.2%,申请量达52550件;WIPO海牙体系处理的工业品外观设计数量增长了13.9%,达18716件。
  有分析称,“自2002年以来,中国PCT每年都保持两位数的增长,如果这一趋势继续保持,该国将在两年内超过美国,成为PCT体系的最大用户”。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其官方媒体上称,位于深圳的电信公司——中兴通讯(4123件已公布PCT申请)和华为(3692件)占据PCT申请人前两名位置。
  在商标领域,2016年美国的申请人使用WIPO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提交的国际商标申请量最大,紧跟其后的是德国、法国、中国和瑞士。在前15个来源国中,中国增速最快,为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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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标注册实现“三个超千万”

4月1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在国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5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截至2015年年底,我国商标累计申请1840.27万件,累计注册1225.39万件,有效注册1034.39万件,实现“三个超千万”。
  2015年,国家工商总局积极应对商标注册申请量快速上涨和法定审查时限的双重挑战,进一步做好商报申请受理和注册审查工作。全年我国共受理商标注册申请287.6万件,比上一年增长25.85%,创历史新高,商标申请量持续快速上涨的态势仍然延续。全年商标网上注册申请达198.82万件,占同期申请总量的69.13%,为纸件申请的2.2倍。我国每万户市场主体的平均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从2011年的1074件增加到2015年的1335件,增幅为24.3%。截至2015年年底,我国平均每7.5个市场主体拥有一件有效注册商标。
  在行政执法领域,国家工商总局持续保持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2015年,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侵权假冒案件50834件,办结47349件,涉案金额7.4亿元。其中,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27379件,涉案金额3.7亿元,办结19802件;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38件,涉案金额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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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效注册商标总量突破千万大关

截至2015年10月7日,我国有效注册商标量达1004万件,首次突破千万大关。

    2014年5月1日,新修改的《商标法》正式施行。新法进一步简化了商标注册和审查程序,方便了商标申请人注册商标,为商标注册管理部门积极转变职能、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奠定了法律基础。国家工商总局积极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把商标平均审查周期缩短至9个月以内,努力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的品牌发展环境。

    随着商事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市场主体大幅增长,企业自主创新活力不断增强。大量新设立的企业增加了就业机会,对冲了经济下行压力,同时促进了商标注册申请量大幅提升。今年前9个月,商标注册申请量达211.5万件,同比增长36.62%。

    截至2015年9月底,我国商标累计注册申请量为1764.17万件,累计商标注册量为1176.29万件,连续13年位居世界第一。中国已毋庸置疑成为商标大国,商标品牌的价值和竞争力也有所提升,但与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还不相称,商标在服务经济、助推企业发展方面的作用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商标权益保护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在通往商标品牌强国的道路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下一阶段,国家工商总局将继续深化商标审查体制改革,建立商标审查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注册审查效率,努力实现商标注册便利化,深入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充分发挥商标品牌对经济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创新发展,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中国品牌走向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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