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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1598)

搜狗:诉百度专利侵权尚未结束 9项侵权已进入庭审

  6月27日下午消息,搜狗公司今天下午表示,搜狗对******(175.41 -1.71%)的专利侵权诉讼尚未结束,撤诉原因为部分专利被裁定部分无效。搜狗目前已就无效部分提起行政诉讼,另外仍有9件被专利复审委维持有效的专利侵权诉讼正在进行。

  搜狗方面表示,公司对百度的侵权诉讼开始自2015年10月,当时搜狗共就百度专利侵权提起了17项诉讼。期间百度对全部涉案专利提起无效请求,专利复审委当时判决7个全部有效,5个部分有效。而撤诉的专利被专利复审委员会裁定其中部分无效。

  搜狗方面称,撤诉是依照诉讼规则,公司依法在去年年底就专利复审委员会裁定无效的部分提起行政诉讼。相关诉讼案件目前正在审理。

  搜狗方面表示,根据诉讼逻辑,在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公司暂停相关侵权诉讼撤诉,等待行政诉讼结果,符合法理和常识,并无不妥,也不意味着结束。

  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纠纷中,当事方有权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专利无效请求,再次审理涉案专利的有效性。如果专利被发现具有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经专利复审委员会附身确认后,可被宣告无效,失去专利权享有的所有法律权益。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后三个月提起诉讼。

  与此同时,搜狗方面表示目前仍有9件被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有效的专利侵权诉讼正在进行,其中部分已多次开庭,部分仍在排期开庭。搜狗称期待法庭能够今早得出审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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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图2: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审查信息系统中,涉案金额最高的专利信息

  搜狗方面表示,公司对无效案件进行的行政诉讼中,包括涉及该专利案件。

美的不堪格力长期专利战, 反击索赔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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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起诉美的空调专利侵权一事有了新进展。

第一财经网报道,日前,格力起诉美的和其销售公司北京天昂伟业,称美的“制冷王”系列空调侵害其实用新型专利,索赔5000万元。目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受理此案,美的已经提交民事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这不是格力第一次起诉美的侵权。

2008年,格力就美的空调“舒睡”功能侵犯其“按照自定义曲线运行的空调器及其控制方法”提起诉讼;

2012年,格力起诉美的侵犯其“可拆装式空调室内机管路安装挡板”实用新型专利;

2013年,格力又起诉美的“五谷丰登”商标侵权。在这些诉讼中,双方互有输赢。

与以往不同的是,美的这次不再被动应诉,而是坚决地”以牙还牙“。

今年6月21日,美的空调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格力空调侵犯其“轴流风轮”的发明专利,要求格力即刻停止相关侵权行为,并支付侵权赔偿金等费用3000万元。据了解,目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6月26日,美的空调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格力空调侵犯其两项实用新型专利,其中一项专利技术简化了空调器附件的包装和放置,提高了空调的安装可靠性。美的要求格力停止侵权行为,并就上述两项侵权行为各支付赔偿金等费用500万元。目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已受理这两起案件。

对于格力、美的的专利互诉,有评论人士认为:

第一,说明企业竞争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以往竞争多是在营销层面,现在上升到专利层面,可以反映出从低端走向高端;

第二,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意识加强,可以花精力去在维护自己知识产权;

第三,竞争的手段法律化。

以往竞争主要是通过打口水仗,现在是提升到法律层面,意义非同小可。

钛媒摘声:

因循的并发症是不思不想和无感无知,在人工智能世代中肯定过不了关;驾浪者的基本功,时时刻刻要灵敏、快知快明,要有独立思考悟力、能运用想象, 把现实、数据、信息合组成新。

——李嘉诚

零售业和餐饮业的一个重要的认知变化是:过去大家是从经营者角度,讨论轻模式和重模式哪个成本低;现在大家是从消费者的角度,看哪个模式能够给消费者提供价值。

——饿了么CEO 张旭豪

知识产权改革助力国企提质增效

创新与知识产权是企业竞争与发展的命脉,更是本轮国企改革的要点之一。《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按照国企改革计划,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培育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国有企业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转型升级中的引领和表率作用充分发挥。

  助推 知识产权护航央企“走出去”

  中国高铁是一张靓丽的国家名片。中国中车的产品已经覆盖全球七大洲的102个国家和地区,海外签约金额从2011年的19亿美元增长到2016年的81亿美元,折合约560亿元人民币。

  根据公开专利数据,目前中国中车在轨道交通领域的有效专利数已位居世界第一。截至2017年6月20日,中国中车累计申请专利32044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3808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16400件,外观专利申请1234件。累计授权专利21598件,目前有效专利17309件。

  “在自主创新阶段,知识产权人员充当了清道夫和守门员,发现并清除产品中涉嫌侵权的技术方案,守住自主创新技术知识产权纯洁性的大门,以确保能够顺利‘走出去’。”中国中车科技管理部知识产权处副处长王乾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高铁背后包含了产品的性能、质量、发展速度、创新、拼搏和敢于担当精神等多种成分,其中还有一个关键因素是,中国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

  王乾告诉记者,中国中车知识产权工作的宗旨是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利用知识产权的技术信息促进科技创新,保障市场开拓的安全和自由。

  为支撑公司国际化的战略目标,中国中车加大了国外专利申请的力度,要求国外专利申请要占到专利申请总量的10%。2016年,中国中车共申请国外专利303件,比2015年申请量翻了一番。截至目前,中国中车已申请国外专利1213件,专利覆盖美国、欧洲主要国家,以及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俄罗斯等国家。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深入推进,中国中车已在沿线的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印度、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蒙古、泰国、波兰、立陶宛等30多个国家,累计申请专利100多件。

  在王乾看来,在不同的阶段,知识产权发挥了不同的作用。在技术引进阶段,主要工作是围绕着吃透技术引进协议,通过专利检索分析和专利技术信息利用,帮助研发人员消化吸收引进技术,特别是对于核心算法等外方没有转让的技术,要通过专利信息检索来补充对引进技术的理解。

  据介绍,以复兴号高铁为例,主要采取了两方面的措施:一是严格要求研发人员不得利用外方享有知识产权的引进技术,并对技术方案与引进技术比对,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求进行修改;二是在全球范围内检索国际同行的专利,进行侵权风险分析和评估,对发现的可能侵犯他人专利权的技术,必须进行规避设计,以确保未来能够顺利“走出去”。

  “这两项工作的内容非常庞杂,也非常艰苦,要分析的专利达数万件之多,侵权判断的确定也需要非常专业的水准,正是由于中国中车知识产权人员的这种严格的清道夫精神和守门员精神,我们才有底气说,复兴号高铁是纯正中国人的高铁。知识产权人员以自己的方式擦亮了国家名片。”王乾说。

  承压 中企在海外屡涉专利纠纷

  多位专家表示,在央企专利数出现跨越式增长的大背景下,应该更加紧绷知识产权这根弦,尤其是在海外市场,要学会正确面对来自国外企业专利布局的压力和专利纠纷增多的风险。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中企加快“走出去”步伐,我国企业遭遇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案件也在逐年增多。某市级法院负责人表示,仅去年该院受理一方当事人为涉外企业主体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七成以上为境外维权纠纷。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唐广良介绍,与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企业相比,我国企业面临的维权问题不仅涉及如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而且也要考虑如何应对来自海外的侵犯知识产权指控。

  “在响应‘一带一路’倡议的过程中,我国企业就遭遇了不少知识产权的纠纷,有些方面这些企业非常被动,甚至遭受了巨大损失,因此要积累经验教训。”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一方面,企业要好好理解当地的产权保护政策和法律,适应这种情况,并与世界接轨;另一方面,面对某些恶意诉讼,中国企业也要学会利用法律武器寻找有利因素,进行阻击。

  有专家表示,从宏观策略来讲,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是保护本国企业在海外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途径,一是通过与其他国家签订合作条约或协定,形成互助体制,二是主动积极地参与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制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表示,在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方面,“十三五”规划进行了一系列重要部署。比如提出了要研究在境外使馆派驻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并在一些展会上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法律咨询服务等。这些措施将更好地有利于企业“走出去”,服务“一带一路”。

  建议 加快知识产权制度改革助国企转型升级

  目前我国正在加快知识产权制度体系的改革。记者了解到,一大批央企也正在不断健全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积极开展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的维权和保护,并不断强化企业品牌建设,我国此前还专门出台了中央企业提质增效和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意见。

  随着知识产权制度改革的提速,通过多种措施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可以加快促进央企增效升级。有专家认为,通过自主创新掌握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增强央企创新发展活力,这也是央企深化改革的支撑点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

  “改革首先要改的是观念,应当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是产权当中很重要的部分。”李锦表示,过去企业对于知识产权重视不够,但现在中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由中低端迈向中高端,逐渐认识到产权和标准才能决定中国企业在国际上的定位。

  “一直讲企业要做大、做强、做优,而知识产权是做优的内核,是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标准,现在看依然重视不够。”李锦说,应重视知识产权制度改革,形成激励制度,鼓励产权评价考核,并将其制度化。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此前表示,自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取得了很多成效。但是这些年来企业和社会也不断有所反映,由于管理体制不顺畅,造成了企业获权、维权效率下降,管理成本上升等问题。同时,知识产权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宽,参与决策的层级越来越高,情况越来越复杂。因此,需要从两个方面加强改革:一是完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提升层级,同时研究探索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二是授权地方开展知识产权改革试验。

保护知识产权关键在立法

  据媒体报道,最近,大白兔奶糖为了保护自己的商标,注册了十几个近似的商标,如大灰兔、大黑兔、大花兔等;雷军的小米,把红米、蓝米、黑米、紫米、橙米、绿米、黄米、桔米等商标“一揽子注册”;拥有正牌“雪碧”商标的可口可乐公司,也注册了商标“雷碧”。知名品牌为防被“山寨”,纷纷抢注“山寨号”作为防御商标,一时蔚然成风。

  不可否认,所谓抢注“山寨号”,这是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合法举措。在日常生活中,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就常常遇到“山寨品牌”,如买奥利奥饼干,遇到“粤利粤”;吃“康师傅”方便面,买到手的竟是“康帅傅”……面对名称和包装等方面高度相似的山寨产品,并不是所有人都有“火眼金睛”。

  根据我国商标法“注册在先”原则,先注册商标受到法律保护,只是“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对于正规企业而言,在主运营的商标之外,再注册若干相似商标,等于下了许多“先手棋”,提前封堵了不法企业的“进路”。

  如果不抢注这些“山寨号”,一旦与自己的商标近似的商标被别人注册使用,并适用商标法里的“注册在先”保护,再想通过诉讼予以撤销并不容易。与其任由“山寨品牌”层出不穷,一步步挤掉自家市场,不如“先发制人”,采取“抢注山寨号”的积极防御策略。

  平心而论,尽管抢注“山寨号”的“奇招”,在保护知识产权上不无“奇效”,但终究不过是部分企业的“个体努力”。“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山寨技术”也在与时俱进。一个例证便是,冠生园早在1983年就陆续将“大白兔”商标横跨多个类别进行注册,且与“大白兔”近似的商标“大白兔屋”“好宝宝大白兔”“大白兔小乐”等都作了注册,然而“大白兔雪糕”等新山寨品牌照样大行其道。从长远看,从更大范围考量,保护知识产权的关键在立法。

  单从驰名商标的立法保护看,似乎足以对抗“山寨品牌”。根据我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申请驰名商标之后,“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保护”,并有“对抗恶意抢注”“对抗不同商品的相同(似)商标影响”“在电子商务中避免域名注册问题”等好处。然而,并不是所有商品都达到驰名商标的“高门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虽明确经营者不得采用“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等,但这些规定还过于抽象,不利于打击各种“山寨行为”。

  在颁布24年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首次修订已进入最后阶段。期待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商标法通过立法修缮,在积极借鉴国际立法的基础上,赋予更多商品以驰名商标的权利,并量化“山寨侵权”的标准尺度,让类似“抢注山寨号”变成历史。

新品越来越少 苹果商标申请也一路下滑

在竞争激烈的创新行业中,一些公司正依赖于已经建立起的成熟产品线,而其他公司则在不断推出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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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新产品发布数量的减少(这是苹果产品线自 2015 年来首次新添硬件),苹果商标申请数量的下降自然也在情理之中。同时这些商标申请数据也揭示了,在竞争激烈的创新行业中,一些公司正依赖于已经建立起的成熟产品线,而其他公司则在不断推出新品。

专利许可实施率2%背后:创新驱动需重视补专利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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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科院此前发布的《法治蓝皮书(2017)》披露,中国受理发明专利申请数量连续多年居世界首位。但“第一”背后,专利许可实施率仅占授权专利的2%。这意味着大量专利被“锁进了抽屉”,并未真正投入使用。

  由此延展,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专利领域值得关注的不只是实施率低问题。目前,在专利申请、保护领域,创新主体、社会环境中一系列的“病症”也正表现出来。

  “2%”该看淡还是紧张?

  专利堪称当下微观经济发展重要的“无形资本”。早在2012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报告显示,中国已超越美国,成为全球专利申请第一大国。而此次《法治蓝皮书(2017)》中的“2%”这一数据,也再次吸引众人眼球。“2%”说明了什么?当前形成两种不同观点。

  一方认为不必过度解读。超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李超凡认为:“除去一些无用的部分,也有相当一部分有用的专利由于统计口径和调查手段没有被计算在内的。”

  他解释,专利许可实施率低可能有两种情况:第一,某专利申请后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试错,才会投入市场使用;第二,该专利技术超前于当前时代,因此也许要等上几年甚至几十年才会被实施。

  山东理工大学科技信息研究所导师吴红此前指出,专利价值并不仅体现在实施转化上,还应体现在专利谈判、专利广告、专利质押融资、专利投资入股,利用专利阻挡竞争对手、确保自身利益,利用专利获得实际利润等。

  而另一方面,认为该数字反映着颇多问题的人士也不在少数。

  “中国是专利大国而非强国。”浙江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副调研员沈方英说。在她看来,专利在运用“质”与创造“量”上存在如此大的反差,申请门槛低与地方资助过度是重要原因。

  据介绍,与很多发达国家只设立发明专利制度不同,目前中国专利有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形式,而除发明专利需进行实质审查外,其余两类仅需形式审查,随着双创活动深入中国专利三权分别立法迫在眉睫。

  “因此我们虽在数量上具有优势,但质量上就逊色不少,具体到高新技术或战略新兴产业从专利的质来考量更令人担忧,需要国家产业管理部门从民族产业安全发展战略高度关注专利的质量提升与布局。”沈方英说。

  对申请和资助门槛偏低问题的关注,更深层面是对专利实际价值发挥问题的担忧。

  中国科学院大学法律与知识产权系主任李顺德曾公开指出,专利授权量、实施率、转化率以及有效专利拥有量等指标,更能反映一个国家的创新能力,获得授权的专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的价值,也更应被社会关注。

  “专利的价值不是体现在专利的所有权上,而是体现在专利的实施、转化等运作所带来的商业价值上。如果仅仅获得了专利的所有权而不去转化、实施,则无疑是对专利资产的一种浪费。”小米科技董事长兼CEO也曾在媒体上公开表示。

  校企专利保护问题成短板

  在众人对“2%”这一数字各抒己见之时,记者也在采访中发现,专利在创新主体、创新环境中存在的“病态”现象也值得思考。

  “有的‘专利大户’会申请很多没有实际作用的专利,利用专利认证高新技术企业,并减免税收换取奖励。”杭州蓝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陆炜强表示。

  据了解,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显示,“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是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硬性条件。而经认定的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山大学常务副校长许家瑞就公开批评过这一行为。他揭露称,有些企业曾专门找到中山大学,提出要“买”专利,并保证不使用,说白了就是拿来申报减税和奖励。

  影响创新质量与专利实施的另一种“病态”,出于“专利诞生摇篮”——高校。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浙江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丁列明对专利关注颇高:“很多高校对教授的评价体系是看论文发表和专利申请的数量,而非质量。所以导致有的高校专利为了专利而专利。”

  专利是知识产权的一部分,而如今,知识产权的环境也并不像想象中美好。

  “这与我国的国情和民族文化密不可分。”沈方英说,“中国的知识产权法的部分方面从国外借鉴引进,因此会有些水土不服,加之中国传统文化历来对无形资产重视和尊重不够。”

  李超凡则关注着维权成本问题:“专利问题打官司成本高,需要付出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等,有的加起来要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但获得的赔偿很难覆盖这个成本。”

  长期以来,中国司法实践深受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计算难、判赔数额低的困扰,有关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也存在‘重侵权认定、轻赔偿论证’的现象。数据显示,中国专利侵权赔偿数额平均不到10万元,而每件专利申请的技术研发成本平均为44.1万元。

  “无形资产”市场保护需加压

  不论是“2%”的“警示”,还是创新主体、创新环境的问题,都成为未来科技创新“补短板”的重要方向。这些现状该如何改变?

  围绕专利“重申请轻实施”现象,有业内指出,各地主管部门要完善其项目前景调查、技术审查、商业可行性分析的能力,也可委托独立第三方调查评估等方式进行排查,同时要对提供减税和奖励支持的企业进行跟踪关注。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绍兴文理学院院长叶飞帆此前也强调,政府部门对创新能力的评价,包括培养创新型人才的过程中,要强调专利的实施、应用情况,以“能为技术进步做什么事、为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为导向。

  而在高校方面,丁列明指出,“高校专利评价体系必然导致大量的工作只注重在前端,而不会考虑它是否可被投入使用。如果能将质量作为考核标准,现状就能大大改善。”不过他也坦言,其实施会存在一定难度。

  沈方英则建议关注高校与企业的有效对接问题:“政府可通过科技手段对产业的转型升级进行重点突破,如可以主动利用大数据绘制专利产业创新的‘导航地图’,帮助企业、高校建立市场链,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的有效对接,使其全球化决策更为科学精准。”

  而谈及专利与知识产权保护,李超凡则认为需要在司法方面“加压”与“出实招”。他认为,要加强司法保护的力度,要加大赔偿的金额和力度。同时,提高知识产权律师的职业素质,让被侵权者维权有帮手,也为提高损害赔偿数额提供智力保障。

小米拿下诺基亚专利授权

   小米宣布,和诺基亚签署一份商务合作协议及一份多年有效的专利许可协议,其中包括将在移动网络的标准必要专利方面实现交叉授权。此次交易还包括小米收购部分诺基亚专利资产。

  合作协议签署后,诺基亚将会提供互联网服务商以及数据中心所需要的高性能低功耗的网络基础设施设备。

  诺基亚和小米将会合作开发用于数据中心间传输的光传输技术、基于诺基亚最新发布的FP4网络处理器的IP路由技术,以及数据中心网络解决方案。另外,双方还会探索在IOT,VR,AR以及AI方面进行合作的可能。

  毫无疑问,在获得诺基亚的专利授权,并收购部分专利资产后,小米将进一步扫清海外布局的障碍,为未来全球化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小米CEO雷军表示,“小米致力于和国际科技巨头建立可持续的长期合作关系。诺基亚在建设高性能大规模网络方面全球领先,还拥有无比强大的软件开发与技术服务能力。与之合作,能让小米也借力诺基亚,为全球米粉提供最好的用户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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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知局:关于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试点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知办发管字〔2017〕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根据《关于全面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指导意见》(国知发管字〔2016〕10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联合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试点城市(以下简称“试点城市”)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副省级城市、地级城市(州、盟)、县级城市,以及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市辖区。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城市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扎实,已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初步建立统筹协调机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相对健全,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创造能力较强;初步建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的领导机制,并为推进工程的实施提供一定的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等保障条件。

  2.申报城市拥有产业特色明显、创新能力强、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相对集聚的园区。园区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促进政策和一定的知识产权人才与资源优势;设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不低于48.4件(取自2015年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统计相关指标数值的中值)。

  二、申报材料及程序

  试点城市申报工作将按照城市自愿申请,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合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集中评定的方式确定。首批试点时间为2017年至2020年。

  (一)制定方案。申报试点城市的知识产权局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编制试点城市申报方案(参考提纲见附件1),填写《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试点城市申报表》(见附件2)第一部分,并组织城市内中小企业集聚的园区填写《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试点城市申报表》第二部分。申报表首页和表格第一部分只填一份,表格第二部分,根据中小企业集聚的园区数量分别填写,可加附页。

  (二)推荐申报。申报试点城市的知识产权局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合向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推进工程申报申请,附试点城市申报方案、《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试点城市申报表》以及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经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初审后,于7月31日前联合行文,以推荐函的形式上报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可推荐1-2个城市(计划单列市的市辖区不占所在省的申报名额),每个申报城市可包括2-3个中小企业集聚的园区。

  (三)评选公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共同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选,并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四)批复实施。公示结束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文公布试点城市名单,重点推进试点城市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工作。

  三、试点内容

  各试点城市应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和企业发展工作机制

  推广实施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通过推动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及企业发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利信息资源对产业运行决策的引导作用以及专利制度在产业竞争市场的控制作用,加强专利信息的利用和分析,提高产业创新决策、企业专利运营的科学性和精准度,为中小企业定期推送高水平、高质量、低成本的产业知识产权信息。

  (二)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运营能力

  引导试点城市内国有企事业单位支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活动,将适用于中小企业的专利低价向中小企业许可或转让。支持中小企业以质押融资、许可转让、出资入股等方式拓展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渠道,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众筹平台公司等金融机构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活动。

  (三)加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支持试点城市完善中小企业快速维权援助机制,有序推进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加大试点城市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力度,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推进建立专利侵权纠纷快速调解机制,及时帮助中小企业妥善化解知识产权纠纷。

  (四)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作,建立知识产权托管工作体系,遴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的知识产权委托管理服务。推动中小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鼓励中小企业集聚区的园区内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

  (五)优化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试点城市集聚现有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性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与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体系融合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实施知识产权特派员制度,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

  (六)加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分别针对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和专业技术研发人员开展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培训,培养一批善于运用知识产权进行发展和经营的中小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企业家。面向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运用的需求,开展分行业、分领域的知识产权实务培训,全面提高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和运用能力。

  试点期间,各试点城市要认真总结推进工程进展情况,于每年年底报送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到2020年,各试点城市要系统总结推进工程取得的经验与成效,特别针对试点内容编制典型成功案例,上报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政策支撑

  (一)服务支撑

  建立知识产权公益服务机制,倡导试点城市内专利代理人每人每年为中小企业免费代理一件专利申请;推动试点城市以发放创新券、专利服务券等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集聚的园区提供贯标、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运营等服务。

  (二)项目支撑

  优先支持试点城市内中小企业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优先在中小企业集聚的园区进行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布点;优先支持试点城市开展知识产权托管工作;支持在试点城市内众创空间等服务平台中建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模块。

  (三)人才支撑

  将试点城市中小企业专题培训作为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的重点内容,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网络,为中小企业培训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组织专利审查员、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知识产权领军人才、知识产权资深专家等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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