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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行业资讯 (1598)

立体商标侵权案增多 侵权形式更加隐蔽

近日,凯悦国际酒店集团诉广东名冠集团有限公司等侵权案在东莞开庭审理,名冠集团旗下的江门金凯悦酒店也被推上被告席。“金凯悦”与“凯悦”一字之差引发商标战,引来社会关注。

  “其实单纯因一字之差引发的纠纷还是较少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梁艳芬介绍,“仿冒整个包装,以全新姿态出现的立体仿冒案件多了。这对消费者的损害更大,更难发现。”

  要点

  构成侵权要满足三个标准

  “一字之差或者相同、近似只是构成侵权的一个要素,并不是仅仅存在一字之差就属于侵权。”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梁宇俊告诉记者,江门市金凯悦酒店并不是江门酒店行业中最早牵扯进商标权纠纷中的企业。早在3年前,江门市金瑞酒店就曾因企业名称与一外地酒店企业的注册商标都有“金瑞”二字,而被后者告上法院,但最终一二审均被驳回。

  梁宇俊表示,判定商标是否侵权要看3个标准,首先是客观标准,就是表面上看到的商标相同或近似,这个比较容易判断。其次,就是主观标准,要看这种相同或近似是否会引起“相关消费者”的误认或混淆。最后,就要看被告有没有侵权的故意,也就是说被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有没有合理的理由。3个标准都完全符合才构成法律上的侵权。

  趋势 隐性侵权增加不容易认定

  “其实单纯一字之差引发的纠纷还是较少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梁艳芬介绍说,江门地区的商标侵权案中,部分案件商标是完全相同,知假售假;部分案件属于打“擦边球”,不易认定侵权;个别案件则存在权利冲突。但目前来看,系列案件仍占较高比例,权利人维权意识增强,权利冲突现象较难调整,社会关注度也较高。而且,就发展趋势来看,不容易认定侵权与否的复杂、疑难案件有所增多,行政与司法衔接问题案件日益敏感,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重大的案件不断出现,涉及市场格局和企业核心利益的案件慢慢增多。最值得重视的是,简单、明显的商标侵权开始趋向于复杂、隐性的侵权。“明目张胆仿冒驰名商标的少了。仿冒整个包装,以全新姿态出现的立体仿冒案件多了。这对消费者的损害更大,更难发现。”

  据介绍,去年全年两级法院共受理侵犯商标权民事案件118件,一审105件,二审13件。随着信息流通速度加快,企业打“擦边球”被发现的机会越来越容易,加之权利人的维权意识提高,商标侵权案件逐年上升。“商家维权的主要目的也是净化市场,侵权明显的案件一般都可以调解、和解结案。争议较大的大多数需要裁判。”梁艳芬表示,目前大约有六七成侵犯商标权案以调解结案。

  立体商标

  知多D

  立体商标也称三维标志,是指由具有长、宽、高三种度量、占据一定空间的三维标 志或者含有其他标志的三维标志构成的商标。立体商标可以是商品本身的形状、商品的 包装物或者其他三维标志。如带棱的可口可乐玻璃瓶的瓶型、劳斯莱斯的小飞人、麦当 劳的罗纳德·麦克唐纳小丑等。

  维权要寻求

  司法与行政保护

  建议

  商标侵权不仅会导致利益流失,还会造成品牌忠诚度下降,许多企业都渐渐意识到商标维权的重要性。“这几年江门企业的商标维权意识有所加强,特别是一些大企业在内部形成了商标维权模式。但中小企业,特别是贴牌加工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还是比较弱。”梁宇俊告诉记者,由于我国处于国际加工链的最底层,贴牌加工侵权问题在珠三角和长三角非常突出,也存在很大争议。


  江门地区就有企业因接受“SYLVANIA”海外订单被起诉,诉请标的上千万元,对方还向海关申请临时保护措施,查扣了货值700多万元的LED电灯泡,要求海关查处销毁罚款。法院查明,该企业的订单虽经多层转手,但的确来自于美国商标权人,所以归根结底是“SYLVANIA”美国商标权人和中国商标权人之间的利益纠纷。法官通过努力,最终使案件和解撤诉,两个商标权人通过签订协议规范商标使用问题。“但值得注意的是,其实大部分起诉加工企业的案件,加工企业都提供不了订单来源。”梁艳芬表示,货物进出口在海关都有记录可查,加工企业一但被诉,涉案金额往往较大,建议生产厂家要抓好接单关口,甄别真假授权;完善财务账册,有效保留加工凭证;配合执法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对于商标权利人,法院建议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商标权使用,防范员工跳槽及经销商等侵权。“要学会利用维权方式,善于利用保全侵权证据措施。”梁宇俊认为,商标维权的技巧是将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两个渠道运用起来。因为行政执法是主动执法,比较迅速,不用提供担保,查处力度也比较强,有搜查、处罚的权力。“企业维权可以找相关管理部门或律师事务所发函提前介入,效果更好。”梁艳芬强调,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有效手段,但不是唯一的方法,也未必是最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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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放弃“mini”专用权 苹果“iPad mini”商标可成功注册

北京时间4月8日消息,据外国媒体AppleInsider报道称,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负责审查苹果“iPad mini”商标的审查人上周提交新的审查决定书(Office action)表示,将会撤回此前对苹果申请该注册商标的反对决议,并称苹果只需要在使用该商标时增加声明解释“mini”术语即可继续申请“iPad mini”商标。

MacRumors最初报道称,专利商标局审查人上周三更新了对苹果“iPad mini”商标的审查决定书,因此此前一月份发布的由于“仅属于描述性”术语而否决苹果申请该商标的决议将会撤销。暂不清楚该负责代理人为何会撤回最初的决议。

据MacRumors报道称,更新的审查决定书将会取代此前的决定书。在对苹果“iPad mini”商标进行更加深入的审查之后,审查员决定称此前发布的否决书将会撤销。审查员同时为此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根据最新审查决定书显示,即使苹果获得包含“mini”字样的商标申请,苹果“iPad mini”商标注册仍有可能被否则。在苹果注册“iPad mini”之前已有众多电子产品制造商申请的商标引用“mini”字样,包括三星“Galaxy Mini”,该决定书还列出了八款同时在申请“mini”字样商标的产品。

对于免责申明,苹果必须在申请中增加“除产品商标中的“MINI”字样以外,苹果不拥有“MINI”商标的专用权。”如果达不到这条标准,苹果“iPad mini”商标注册也有可能会被再次否决。

美国专利商标局最初否决了苹果“iPad mini”的商标申请,称苹果使用的“mini”字样仅描述“小型手持平板电脑”,不足以构成“单独的商标用于描述特定产品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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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一件报纸类著名商标诞生

4月3日上午,2012年度中国驰名商标和甘肃省著名商标授牌视频大会在兰举行,我省有13件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另外,有102件商标被认定为甘肃省著名商标,《兰州晚报》名列其中,这也是全省第一件报纸类著名商标。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慧、副省长李荣灿、省政协副主席张津梁等出席了当日的授牌仪式。

    由甘肃制造向甘肃创造转变

    李荣灿指出,这次中国驰名商标、甘肃省著名商标授牌大会,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省政府推动商标战略实施的一次重要会 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商标工作,始终把实施商标战略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采取了一系列推动措施,全省推进商标战略 实施成效明显,但商标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商标的知名度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他指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品牌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旗帜。一个牌子的崛 起,可以使破产企业起死回生;一个牌子的沉沦,可以使一个好端端的企业迅速跨掉。市场竞争说到底是品牌的竞争,特别是驰名品牌在市场竞争中占有主导地位。 实施商标战略,可以帮助企业依托资源优势,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品牌竞争力,形成品牌战略优势,促使企业从粗放向集约转变,从一般加工向高端制造转 变,由产品竞争向品牌竞争转变,逐步实现由甘肃制造向甘肃创造的转变。

    据悉,截至2012年底,全省新增注册商标2350件,总数达到21305件;新增中国驰名商标13件,总数达到38件;新认定甘肃省著名 商标102件,总数达到714件;新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9件,总数达到47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2012年增量是历年总和的一半多,标志着我省商标工作 实现了跨越发展。今后我省每年新增著名商标要在100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在10件以上。

    《兰州晚报》一块文化“金字招牌”

    走过33年的风雨历程,《兰州晚报》已成为一块“金字招牌”,与兰州市民相濡以沫,相伴相随。此前,《兰州晚报》是中共兰州市委主办的党 报,创刊于1980年7月1日,原名《兰州报》,1985年1月,《兰州报》改名为《兰州晚报》。目前,《兰州晚报》已成为主流阅读群体最为广泛、最具品 牌价值和广告传播价值的综合性都市大报,堪称兰州最具权威与影响力的主流都市报,也是我省发行量最多、社会影响最大的报纸之一,品牌价值位居西北报媒第 二,在全国也享有较高品牌知名度。2011年9月27日,兰州报业大厦在兰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正式落成启用,报业大厦总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地上21 层,地下2层,是智能化、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办公场所,也成为《兰州晚报》编辑部的综合办公场所。

    报纸名称是报社的重要无形资产,报纸名称商标注册是报社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2009年7月8日,兰州日报社委托甘肃红盾商标 事务所有限公司,在第16类“报纸、新闻刊物”等项目上申请注册《兰州晚报》报纸名称商标。在国家商标局对《兰州晚报》商标进行实质审查过程中,兰州日报 社又根据国家商标局2011年1月6日下发的补正通知书要求,及时向国家商标局报送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兰州晚报报纸出版许可证”和报社相关的主体 资质证明。经国家商标局审查核准后,《兰州晚报》商标于2011年9月7日正式核准注册,商标注册证7540861。

    《兰州晚报》借东风迎来大发展

    省工商局商广处处长张衡山在此前《兰州晚报》召开商标注册成功座谈会上指出,《兰州晚报》成功争创甘肃著名商标只是刚刚走出第一步,更重要 的是要做好商标的使用,管好、用好标志,才能彰显其蕴含的价值。省商标协会秘书长朱重瑗讲道,随着世界经济发展,知识产权越来越被重视,国内外高度重视商 标知识产权保护,商标兴省、商标兴企,政府高度重视。市工商局副局长柴永军指出,《兰州晚报》争创甘肃著名商标非常及时、非常必要,希望《兰州晚报》能一 如既往做大做强,在成功争创甘肃著名商标后,要通过商标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一枚商标可以展示一种形象,一个品牌可以成就一方经济,它不仅是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也是地方经济的一面旗帜。今年1月21日,国务院办公 厅正式批复甘肃省建设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这是继兰州新区之后,甘肃省又一个上升至国家层面的战略平台。2月19日上午,国新办就甘肃加快建设华夏文明传 承创新区等情况举行发布会。甘肃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三运19日表示,甘肃省建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发展文化产业,将支持重点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民 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文化产业带动经济发展,探索一条经济欠发达但文化资源富集地区科学发展的新模式。无疑,《兰州晚报》作为兰州市的一块文化“金字招 牌”,必将迎来发展的东风和非常优越的发展机遇,国家有相应的政策出台,为报社下一步的发展更加树立了信心。******

百余件商标被清除广东省著名商标名单

据记者从广东省工商局获悉,省工商局日前发布了《关于注销“柯杰”等142件商标的广东省著名商标资格的通知》,包括“步步高”电子、“******、 康王、真彩、燕塘、色色婚纱等103件商标;二是企业申请延续但地级以上工商局经审查认为不符合延续认定条件不予受理的,包括孟乍隆、明高、金万兴、理 士、瑞达、信义等8件商标;三是经广东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不予延续“广东省著名商标”资格的,包括静心、康宝、澄海玩具、鹰牌参茶等27件商标; 四是因已发生转让而未重新认定“广东省著名商标”资格的,包括龙的、吴伍元、黑豹等4件商标。

上述名单中,被注销的不乏市场所熟知的知名品牌。如广东步步高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旗下“步步高”、广东省燕塘投资有限公司的“燕塘”、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静心”、“鹰牌”参茶、广东乐美文具有限公司的“真彩”等品牌。

与去年相比,今年被注销广东省著名商标资格的商标数增加了22件,成为近年来广东省著名商标注销数量最多的一次,在去年前三类注销情况基础上,今年被注销商标中因发生转让而未重新认定著名商标资格的有4件,因而较去年也多出一类。

根 据了解,广东省著名商标自1997年开始受理,1998年公布第一批,目前广东省著名商标每年认定一次,有效期为三年。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后,有效期届 满需要保留著名商标资格的,商标所有人应当在其著名商标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所在地地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延续申请。申请认定和申请延续都不须交 纳任何费用,但是需要通过评审委员会关于产品质量、市场占有情况、知名度以及依法经营、劳动保障等一系列严格考核。

2013年被注销的四类广东省著名商标

1、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步步高、七喜、万家乐、康王、真彩、燕塘、色色婚纱等103件

2、不符合延续认定条件:孟乍隆、明高、金万兴、理士、瑞达、信义等8件

3、评审委员会不予延续:静心、康宝、澄海玩具、鹰牌参茶、新中源等27件

4、发生转让而未重新认定:龙的、吴伍元、黑豹等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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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动网借JD商标侵权案炒作

4月7日,京东商城因“JD”品牌形象广告激怒激动网,遭致激动网侵权抗议,激动网借此机会对自己机子进行炒作。激动网和京东激动啦。今晨,激动 网在官方发布严正声明,京东商城在发布新品牌形象的过程中,多次侵害激动网商标权,对激动网品牌造成伤害,并导致用户对激动网品牌产生误解。

  激动网方面称拥有“激动”、“激动网”等多个商标权,京东商城利用域名JD是多个文词组首字母缩写特点,直接在宣传片中打出“JD=激动”,并大肆传播,严重侵犯了激动网的商标权。

  截止发稿时,京东方面并未就此做出回应和说明,这似乎是两家合盟炒作,外界还无从知晓。不过从声明可以看得出激动网确实太激动了,好不容易逮住一个大佬对自己进行炒作宣传。

  不过有网友形容这是狗咬狗的把戏。但本站编辑认为,其实这样的炒作,对与京东和激动网来看都在传播方面起到了不少曝光作用,这就是互联网的宣传。

  激动网当然激动不已,京东也会激动不已。不管最后走到什么地步,这不会对双方产品和信誉造成巨大的打击,相反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两家互联网企业。这是电商与视频网站的一次互动。

  大家再回过头来看看加多宝和王老吉的商标之争,按理说加多宝应该完完全全跟王老吉劈开闭系,做自己的品牌宣传不是更好吗?但是加多宝的聪明就在于跟王 老吉拉上矛盾关系,在宣传自己卖7罐凉茶时还是把另外3瓶留给了王老吉。而且还要大肆进行宣传斗争,其目的在于彰显自己。王老吉也争锋相对说王老吉从未改 名,仍然是中国凉茶第一罐。这跟老百姓有何干系呢?

  恩施之家小编推测,京东和激动网不会轻易结束这次所谓的侵权争议,而是各自坚持自己的立场相持不下,其目的是让整个新闻事件不断扩大,直到闹到法庭上一见分晓,但更有一种可能是在法庭上而不诉,最终以拆诉告终,这还没结束,最终两家达成战略合作伙伴为总结。

  为什么说会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呢?原因在于,京东网是电商服务,激动网是视频服务,两者在某种程度上来讲,不着调的,但是两者需要相互合作,京东需要投 放电商广告,而激动网也想在视频广告商分得一杯羹,干柴烈火的关系嘛,最终燃烧出来的是互利共赢的温暖火花,而不是现在看似的冒着火药味的火花。

  京东网和激动网忽悠的不是他们各自对方,而是网民们。不过如果有另外一家视频网站作为“小三”插入它们两者的话,激动网就不那么激动啦。有可能导致“小三”插足撵走原配激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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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话说回来,激动网闹不闹?一定的闹,闹得越大越好,京东怕不怕,绝对不怕。这样的互联网吵架,其实假戏真做哦,他们需要的是观众。不管是对激动还是京东,他们共同赚取的是眼球,最后出卖的还是眼球,商标对他们来说有屁用。

  我们再来反观京东与激动网“JD”激动事件来看,他们正真在打架吗?那不一定,梁山好汉不打不相识,朋友多了路好走。二者最终会和解的,而且都会因此名声大噪一时,博得更多的关注,最终结局是双赢。

苹果耳机Earpods商标侵权案 原告为加工厂商

接连不顺的苹果,在对中国消费者道歉后,近日又迎来了一纸诉状。据外媒报道,一家外设厂商近日将苹果告上美国夏威夷法庭,理由是苹果公司新推出的“Earpods”耳机商标与其公司某款产品的“Hearpods”商标类似,故造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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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Earpods耳机遭助听器厂商起诉侵权(图片来自苹果官网)

    据了解,这家外设厂商于2005年2月,注册了“Hearpods”商标,并在之后推出的一款助听器中使用了该商标。此外,该公司已花费超过62.5万美元推广“Hearpods”助听器,并获得了超过170万美元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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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状中这样描述道,“和其他事物相比,原告与被告的产品有本质上的相似。它们都可以插进耳朵中,而且用途都是增强传导给用户的声音”。该外设厂商认为,由 于苹果的“Earpods”和他们自己的“Hearpods”仅有一个字母之差,容易对消费者造成混淆,从而影响其Hearpod助听器的推广和销售效 果。

    “Hearpod”商标的拥有者提出希望苹果禁售“Earpods”耳机的条件,并要求进行赔偿。苹果方面未予回应。

苹果“滚动回弹”专利被确认无效

网易科技讯 4月3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三星最新递交至美国北加州地方法院的文件显示,美专利商标局(USPTO)已确认对苹果“滚动回弹”(bounceback)专利予以驳回,并作出最终判决——认定该专利无效。

苹果“滚动回弹”专利是一项被应用于触屏设备的软件特效技术,表现为在用户上下滚动屏幕并触及顶端或底端时,滚动条会向反方向回弹,以增强显示效果。

 

苹果在与三星的专利纠纷官司中指出,后者旗下Captivate、Continuum、Droid Charge、Epic 4G、Exhibit 4G、Fascinate、Galaxy Ace、Galaxy Prevail、Galaxy S、Galaxy S 4G、Galaxy S II (AT&T)、Galaxy S II (i9100)、Galaxy Tab、Galaxy Tab 10.1 (Wi-Fi)、Gem、Indulge、Infuse 4G、Mesmerize、Nexus S 4G、Replenish以及Vibrant等多款型号产品均涉嫌侵犯此专利。

美国专利商标局于去年10月发布初步裁决书,认定苹果的“滚动回弹”专利为无效。这一结果最终导致加州地方法官露西·科(Lucy Koh)将三星早前高达10.5亿美元的侵权赔偿降至到仅4.505亿美元。

苹果对此提出上述,但美国专利商标局仍坚持先前判决,并发布了最终裁决书——重申苹果的“滚动回弹”专利确实为无效。尽管这是美国专利商标局最终裁决,但根据规定,苹果仍有权上诉至美国专利法庭上诉委员会,以进行最后一搏。(卢鑫)

宁乡两人因假冒“喜之郎”果冻注册商标获刑

本报4月6日讯(通讯员 邓梦曦 记者 张斌)4月3日上午,宁乡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案件,对被告人潘建为、胡尚峰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潘建为、胡尚峰系宁乡县人。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6月,潘建为、胡尚峰购买一套生产果冻的机器,租用该县双凫铺镇一村小礼堂作为生产车间, 利用宋某(另案处理)提供的假冒“喜之郎”商标的果冻封口、包装、生产技术及相关原材料,生产加工假冒“喜之郎”果冻,交由宋某销售,宋某支付每件6元的 加工费。从2011年6月至2012年7月,潘建为、胡尚峰共生产加工假冒“喜之郎”25g果冻10059件,其中54件因被宁乡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场查 获而未销售,其余全部交由宋某予以销售。潘建为、胡尚峰从中非法获利50025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潘建为、胡尚峰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认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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