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审法官曝iPad商标案内幕
中新网广州4月22日电 (记者 索有为)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公司之间的Ipad商标权属纠纷案虽已尘埃落定,但其幕后的细节仍为人猜测。在广东省高级法院22日举行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上,该案主审法官邱永清向媒体披露了该案曲折的审理过程。
案件回放
2009 年,IP公司向英国唯冠公司提出收购唯冠集团在各国登记注册的所有IPAD商标的意愿。后经多次辗转,谈判主体变成IP公司与台湾唯冠公司,双方于同年 12月23日签署商标转让协议。协议约定转让标的为10个IPAD商标,其中包括深圳唯冠公司在中国大陆注册的涉案的2个IPAD商标,转让对价为3.5 万英镑。2010年,IP公司又以10英镑的价格将上述10个IPAD商标转让给苹果公司。随后,苹果公司要求深圳唯冠公司变更涉案两个商标权属的注册登 记时遭到拒绝,遂双方发生纠纷。
2010年5月,苹果公司、IP公司向深圳中院起诉,请求判令涉案Ipad商标权归苹果公司所有。深圳中院 审理认为,案件所涉商标转让合同是台湾唯冠公司与IP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订立转让合同的台湾唯冠公司无权代表深圳唯冠公司。深圳中院驳回苹果公司、IP 公司的诉讼请求。
苹果公司、IP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请求将涉案两个商标判归苹果公司所有。
深圳唯冠公司负债累累
邱永清在新闻发布会上称,唯冠公司当时已经濒临破产。涉案Ipad商标也被多家债权银行在先查封。深圳唯冠公司拖欠银行借款及400多家供货商货款的案件已经有一百六十多件,在深圳中院和深圳市盐田区法院执行。
双 方当事人围绕Ipad商标之争所引起的纠纷并不仅限于本案。深圳唯冠公司以苹果公司侵权为由向上海市浦东区、惠州、深圳等多地法院起诉,双方还在香港和美 国法院也围绕Ipad商标转让发生诉讼;全国各地海关、60多家工商部门对苹果公司的Ipad产品采取行政执法措施;深圳唯冠公司众多债权人的维稳等都与 该案处理息息相关。该案处理一下子成为解决国内外相关法院诉讼、行政执法、债权清偿等问题的焦点。
合议庭预判只有调解才能达到最佳效果
因该案的影响大,涉及面广,合议庭法官对案情、法律适用、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弊得失等因素进行反复研究,一致意见认为,判决无论是对双方当事人,还是深圳唯冠的债权人,效果都非常不好,只有调解才能达到多赢的最佳效果。
合议庭分析:中国是苹果公司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市场,如果这么大的市场份额晚一天进入就会损失很大。苹果公司的目的是要商标,使其Ipad产品能够尽快进入中国大陆市场,实现其商业利益;而唯冠公司则是想获得一笔款项尽快解决债务问题。因此两者有调解的基础。
“但 事实上,调解工作异常艰苦,难度远远超出想象。”邱永清说,首先,在调解的数额方面。苹果公司作为世界上市值第一大公司,因法律制度方面的差异,其坚持认 为已付款购买涉案Ipad商标,该商标应当归他们所有,一直不愿意出太多的钱调解。我们耐心向其解释,跟苹果公司算账,产品迟上市一天要损失多少钱,早点 解决这个问题,以时间换市场,他们才同意出钱,价格一点点往上提,调解谈判异常辛苦,有一次我们谈到凌晨一点。经过多次沟通,最后他们终于出到6000万 美元。
唯冠差点临阵反悔
邱永清透露,众多的债权人代表不同利益,给深圳唯冠压力,给调解工作带来了非常大的困扰。正当进行艰苦谈判时,突然唯冠公司债权人对深 圳唯冠提起破产清算诉讼,这使得调解一下子停了下来,针对这种情况,广东高院副院长徐春建立即召集有关人员进行研究,成功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因 唯冠的情况非常复杂,与唯冠方面的谈判异常艰苦,有一次双方谈得差不多了,差距不是太大,苹果公司的高管专程从美国飞过来。但是深圳唯冠的法定代表人突然 不肯来了,我们真的非常被动。最后,我们不断地做工作,终于令双方坐到一起。那天从下午两点钟谈到晚上十点,大家都没有吃晚饭。”邱永清回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