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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诚视角

行业资讯 (1598)

关于2014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链接的通知

关于2014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链接的通知

时间:2014-4-22 22:15: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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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已于4月21日至27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人民网、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于4月21日开设此次活动专题,如需了解详细情况,可登陆以下链接: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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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关于执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商总局关于执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14-4-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为了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现就新旧商标法衔接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商标注册事宜

  (一)对于2014年5月1日以前向商标局提出的商标注册、异议、变更、转让、续展、撤销、注销、许可备案等申请,商标局于2014年5月1日以后(含5月1日,下同)作出的行政决定适用修改后的商标法。但是,对异议申请中异议人主体资格和异议理由的审查适用修改前的商标法。

  (二)对于2014年5月1日以前向商标局提出的商标注册、异议、撤销申请,应自2014年5月1日起开始计算审查期限。但是,被异议商标初审公告至2014年5月1日不满三个月的,应自公告期满之日起计算审查期限。

  二、关于商标评审

  (一)对于当事人不服商标局作出的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决定在2014年5月1日以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于2014年5月1日以后审理的案件,适用修改后的商标法。

  (二)对于当事人不服商标局作出的异议裁定在2014年5月1日以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于2014年5月1日以后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提出异议和复审的主体资格适用修改前的商标法,其他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适用修改后的商标法。

  (三)对于已经注册的商标,当事人在2014年5月1日以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和撤销复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于2014年5月1日以后审理的案件,相关程序问题适用修改后的商标法,实体问题适用修改前的商标法。

  (四)对于当事人在2014年5月1日以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的商标评审案件,应自2014年5月1日起开始计算审理期限。

  三、关于商标监督管理

  (一)商标违法行为发生在2014年5月1日以前的,适用修改前的商标法处理;商标违法行为发生在2014年5月1日以前且持续到2014年5月1日以后的,适用修改后的商标法处理。

  (二)对于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的行为,适用修改后的商标法处理。但是,对于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并于2014年5月1日以前已经进入流通领域的除外。

  对 于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驰名商标持有人应承担违法责任,由其住所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住所地以外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 上述违法行为的,移送其住所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住所地不在中国境内或者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指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工商总局

                                                          2014年4月15日

 

携程商标侵权 国安票务获赔20万

 

携程商标侵权 国安票务获赔20万

时间:2014-3-27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对东莞市国安票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票务”)状告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携程网”)的经济案件作出宣判,判定被告携程网应承担原告国安票务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0万元,并认为携程网“已经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了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而且携程网的“此类侵权行为并非初犯”。

  这起案件是上海市一中院去年9月份受理的,并在当年12月底开庭审理,于近日进行了宣判。

  国安票务董事长袁长新告诉记者:“不能因为对方是行业里的大企业,我们就放弃自己的主张和权益,在商标权受到侵害的时候,一定要准备好充足的证据,要敢于和对方对簿公堂,保护企业的品牌和信誉。”

  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袁长新在订票这一行摸爬滚打了一二十年,从订火车票起家,把国安票务硬是做到了东莞地区的行业“老大”,为把“国安”两个字打响,付出了不少心血。可就在去年7月,袁长新发现,通过百度等网站搜索国安票务来进行网上订票,最前出现的竟是携程网的链接。

  携程网在国内订票行业中享有盛名,袁长新起初想不通,怎么那么大的一家企业会侵犯地方企业的商标权?朋友的提醒让他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携程网在国内可能是做得最大的,但他不可能在每一个城市都做到最大,携程网完全有可能通过百度的推广,把自己的链接放到前面,然后蚕食其他地方性票务公司的市场份额。”

  朋友的提醒虽然只是推测,也让袁长新下定决心要起诉携程网,在搜集好相关证据并通过东莞市公证处公证之后,国安票务在去年9月份正式向上海市一中院提起对携程网涉嫌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诉讼。

  袁长新说:“在面对这种事情时,有的企业可能就会息事宁人,想对方实力太强,自己根本斗不过,耗时又耗力,就放弃对权益的保护。一家企业的商标权被侵犯了,哪能有忍气吞声的道理?”

  法院称“携程网不止一次干这事”

  经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的经营范围均有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两者具有同业竞争关系。作为同业竞争者,被告对原告理应非常了解,亦知“国安票务”即为原告,但被告仍在广告宣传中使用“国安票务”。其在客观上易使相关网络用户见到“国安票务”后与原告或被告的商标产生联系,故而误认为原告与被告存在某种关联,致使已对原告产生信赖关系的部分客户群体对被告网站加以关注,甚至与被告发生交易,其行为已经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了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

  法院要求被告携程网停止对原告国安票务的侵害,同时确定被告应承担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0万元。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上海一中院在判决书中提到,“本院注意到被告就此类性质的侵权行为并非初犯,其侵权故意明显,情节较为严重。”该院还说,被告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和地位,更应诚信经营,做出表率。

  国安票务的代理人,广东桥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志胜、刘亚亚认为,商标侵权案件、特别是现在的网络侵权,最主要的难点在于举证证明对方侵权的事实。两位律师建议,一旦由企业发现被侵权之后,应及时做证据保全。

  袁长新对记者说:“我同时也希望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在面对这样的事情时站出来维权,这样才能规范市场经济制度,大家才能公平竞争,公平发展。” (记者彭子英)

 

“老诚一锅”和“老城一锅”烽烟再起

中国法院网讯 谈起羊蝎子,相信大部分人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老诚一锅”,然而究竟是老诚一锅还是老城一锅,不见得每个人都吃的明白。2009年,老诚一(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曾因商标侵权起诉多家公司,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又受理了一起“老诚一”商标侵权案件。

  原告老诚一(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系“老诚一”商标专用权人,将该商标用于经营老诚一锅羊蝎子火锅,现已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品牌效应。2014年1月,原告发现被告北京聚品缘老城一锅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羊蝎子火锅餐厅在招牌、餐具及宣传品上使用与原告“老诚一”注册商标近似的文字“老城一锅”,并且在使用方式上突出使用“老城一锅”字样,弱化被告自有的“聚品缘”商标。同时,被告又将原告“老诚一”注册商标近似的文字“老城一锅”作为企业字号使用,造成消费者的误认及混淆,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因此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使用“老城一锅”的商标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2014-3-27

3D打印的兴起 让版权再次备受关注

3D打印的兴起 让版权再次备受关注

时间:2014-3-27 10:37:34 来源:网易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姚燕侠):近几年,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3D打印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3D打印机从一开始高高在上的尖端技术产品逐渐变得更加平易近人,不少中小企业、甚至个人也借助3D打印技术生产出许多炫酷新奇的产品。另一方面,随着3D打印新兴市场崛起的同时,原版商品的版权问题也引发了很大争议。

眼下,3D打印技术不仅是科学家的宠儿,影视圈、艺术界、甚至普通百姓都对这项新奇技术大感好奇。近年来热映的几部好莱坞大片就成功的运用了3D打印技术,比如众所周知的电影《阿凡达》和《钢铁侠》等。除了在影视圈大显身手,3D打印也获得了创意设计师的青睐。由于3D打印机能够按照计算机绘制好的蓝图、使用橡胶和树脂等材质打印想要的作品,让生产过程变得更加简单直接,设计师可以自行设计模型,或者干脆从网上下载图纸就能轻松打印产品。

然而,随着3D打印技术飞入“寻常百姓家”,品牌之间的版权争议也成为行业内的焦点话题。来自美国电子产品维权基金会的成员朱莉·塞缪尔斯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当今人们使用物品、分享物品的方式。人们都是从个人角度出发的。设想一下,当其他人把玩着以你孩子为原型的小雕像时,你肯定会考虑版权法的问题。这就是我们要做的事情。”

由3D打印技术引发的侵权争议也随之产生,一些大企业和大品牌纷纷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品不被3D打印“剽窃”。甚至一些参与3D复制的中小企业、个人因侵犯版权被告上法庭。对此,朱莉称这将会对3D打印市场造成很大的冲击。

朱莉·塞缪尔斯:“进一步限制版权的做法,势必会冲击3D打印市场,限制其良好的发展。人们在家自由打印物品将变得更加困难。我觉得这样做对于推广3D打印技术是非常不利的。”

 面对越来越多的侵权争议,有关专家呼吁,应尽快建立3D打印技术保护体系,弥补其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空缺。

 朱莉·塞缪尔斯:“我们希望国会对3D版权法给予更多的关注。这样做可以让那些想学习或者利用3D打印技术的人免于受罚。”

现在来看,3D打印当前还只是适用于塑料、树脂、木材、金属等少数领域,还没有办法做到批量生产,但可以肯定,这些技术瓶颈在未来不远的日子里都将被打破。那么到那时,知识产权制度将需要面临更大的挑战。所以如何平衡3D打印市场发展和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两者之间的关系,已成为目前亟须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青岛市工商局开展新《商标法》培训 千余人参加

青岛市工商局开展新《商标法》培训 千余人参加

时间:2014-3-10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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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法》培训现场

  为迎接新《商标法》正式实施,切实增强企业实施科学商标战略能力,市工商局于3月4~5日举办了新《商标法》培训班,来自我市 相 关 企 业 共1500余人次参加了此次培训。

  此次培训是新《商标法》颁布以来山东省首次举办的大规模培训,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参与企业多。市工商局将培训通知和课程安排提前通过报纸、电台、网站、微博等媒体发布,积极动员相关单位参加,广大企业踊跃通过网络等渠道报名参加,海尔、海信、青啤等驰著名商标企业和泛亚、鉴诚等商标代理机构全部参加培训,每个培训专题参训人数均在350人以上;二是培训规格高。此次培训得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大力支持,选派相关业务处的处长前来授课,均为从事多年商标工作的专家,具有丰富的商标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有的全程参与《商标法》的修改。授课专家结合各自业务工作,对新《商标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全面深入解读,详细阐述了商标注册、商标管理、商标执法维权等方面法律知 识;三是注重培训实效。培训共确定了《商标法》修改主要内容、商标申请注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和商标执法监管等四个培训专题,分别组织驰著名商标企业、 待注册商标企业、商标代理组织以及外向型企业参加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贴近服务企业。培训前广泛了解企业对新《商标法》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新 《商标法》存在的问题,针对企业需求确定培训内容。培训费用由市工商局专项经费列支,对参训企业全程免费,不限名额,企业对此给予高度评价。交运集团派出 温馨巴士公司、速递公司、校车公司、旅游集散中心等分公司15名人员参加此次培训。

  参训人员表示,此次新《商标法》培训非常及时,实用性、指导性较强,通过学习受益匪浅,使企业较系统地掌握了新《商标法》的内容和相关的法律规定,对有效落实新《商标法》,提升企业实施商标战略水平,推动我市创新型城市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原标题:《青岛市工商新《商标法》培训引发强烈关注》

 

国内首起“舒蕾”商标案开庭

近日,菏泽中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商标侵权案件。“舒蕾”(SLEK)个人护理产品生产商德国拜尔斯道夫股份有限公司以“舒蕾”(SLEK)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犯为由,将单县某商场起诉至菏泽中院。这是该公司在中国提起的首例“舒蕾”(SLEK)商标维权案。

据了解,原告拜尔斯道夫公司系“舒蕾”(SLEK)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被告为单县某商场。2012年期间,原告经调查发现,被告在其经营的商场内存在销售侵犯原告“舒蕾”(SLEK)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经原告举报,2013年6月,执法部门在被告商场查处涉案物品200毫升产品92瓶、400毫升产品49瓶、800毫升产品3瓶。在对相关证据进行公正保全后,当年11月,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30万元,并在媒体登报消除影响。

庭审中,原告认为被告销售假冒“舒蕾SLEK”注册商标侵权产品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对该注册商标所享有的注册商标专有权,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被告代理律师认为被告所销售的产品具有合法来源,并对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事实予以否认。

庭审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调解,法院将继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将择日宣判。(记者 崔如坤 通讯员 王冬兰)

家纺公司老总假冒注册商标敛财

家纺公司老总假冒注册商标敛财

时间:2014-3-6  来源:人民网
 

一家家纺公司的老总,为了让即将倒闭的企业起死回生,利用自己曾经做著名家纺企业红豆家纺二级经销商的经验,将私自印制的“红豆”商标标识配套使用在自己生产的被子上,然后销售给遍布全国二十多个地区的红豆集团公司的代理商、经销商。在短短8个月时间里,两万余条假冒红豆注册商标的家纺产品被销售到全国各地,非法经营额共计人民币100余万元。2014年1月14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尤良才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4万元。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从南通市通州区法院了解到,2013年该院受理商标侵权案件33件,其中假冒注册商标刑事案件20件、侵犯商标专用权民事案件13件,受理案件数与2012年基本持平,但较几年前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该院2008年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以来,共受理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案件67件,侵犯商标专用权民事案件77件。在打击制假售假犯罪中,侵犯注册商标权案件多发,而“知假卖假”现象更为普遍。

濒临倒闭贴牌销售

现年46岁的尤良才是浙江省苍南县人,仅有小学文化。1998年,在朋友的帮助下,尤良才与红豆集团黑龙江分公司签订代理商协议,成为“红豆”品牌的二级经销商,自此之后的10多年间,销售业绩一直不错。

2011年,尤良才决定南下创业。他将此次创业的地点放在江苏省南通市,因为这里有全国最大的家用纺织品面辅料专业市场——中国南通国际家纺城。在南通,尤良才和妻子创办了自己的公司——南通金柒家纺厂。

多年的从商经验告诉他,必须有自己的品牌才能有生存的空间。于是,尤良才成立公司后办的第一件事,就是向当地工商部门注册了金柒商标并获得通过,开始生产销售挂有金柒商标的家纺用品。尽管尤良才努力经营,但因家纺市场竞争残酷,金柒家纺厂的销售业绩一路惨淡,很快就陷入了困境。

就在尤良才快要“山穷水尽”时,几个老朋友打来电话,询问他是否能帮助他们生产一些知名品牌的家纺用品用来搞促销?虽然明知这是违法侵权行为,但是面对即将破产的家纺厂和银行巨额贷款的压力,尤良才还是接下了这些单子。

2012年1月,尤良才在南通家纺市场找到一个专门贩卖商标标识的人,以五毛钱一套的价格购买了“红豆”彩色斜标、彩色洗标、黑白洗标共五六百套,然后将这些“红豆”商标贴在自己生产的家纺产品上进行销售。

控制成本笼络买家

很快,这些假冒“红豆”商标标识的家纺产品就被一些经销商抢购一空。短短几个月,尤良才的家纺厂得以“起死回生”。尝到甜头后,他又开始在控制成本上动脑筋,由于担心生产质量太差的家纺产品容易被发现,因而就在其他方面千方百计减少费用。

尤良才找到一个开印刷厂的浙江老乡,谈妥以不到两毛钱一套的价格印刷“红豆”商标。自2012年6月至同年10月,该印刷厂共帮尤良才印制1万多套“红豆”商标标识,尤良才遂将这些印制的“红豆”商标标识全部配套使用在自己生产的被子上。

为了让自己生产的假冒“红豆”被子销售出去不被发现,尤良才又把目光盯在销售渠道上。红豆集团每年都会在无锡举行两次订货会,尤良才每次都以公司二级经销商的身份参加。在订货会上,他千方百计地和各级代理商、经销商套近乎,获取他们的联系方式。离开订货会后,尤良才开始联系各级代理商,并通过请客吃饭、实地参观旅游等方式,说服全国二十几个地区的“红豆”代理商、经销商同意避开红豆家纺公司,私下订购其生产的假冒“红豆”家纺产品。

由于尤良才生产的家居用被质量不算差,加上90%的订购者又都是“红豆”的代理商和经销商,他们往往将这些假冒的产品放在红豆家纺的门店中作为赠品进行优惠促销,这种鱼目混珠、挂羊头卖狗肉式的隐秘生产销售模式在较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有被红豆集团发现。短短半年多时间里,仅假冒的“红豆”家居被就销售3万多条,净利润20多万元。

多地代理商牵涉其中

2012年年底,江苏省南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辖区内的家纺企业进行例行检查,在检查到南通金柒家纺厂时,发现该厂区内挂有大量“红豆”注册商标的商品,在对商品进行检测和质量鉴定后更是发现,这些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鉴于案情重大,质监部门将此案移交当地公安机关查处。此时,尤良才感到问题严重,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后经侦查发现,自2012年2月至同年10月,尤良才在没有得到红豆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的情况下,非法大量印制“红豆”商标标识并配套使用在自己生产的家居被上,销售给北京、重庆、广西、贵州、吉林等全国二十多地的红豆集团公司的代理商、经销商,销售货款总计100余万元。

公安机关派员奔赴上述全国二十多地的红豆家纺门店深入调查取证发现,这些地区的“红豆”代理商、经销商不仅都参与其中,而且许多人还是红豆集团的地区总代理和一级经销商,他们明知尤良才生产的家纺产品是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然而为了贪图“物美价廉”,仍然大量订货。

2013年12月26日,根据案件的指定管辖,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对尤良才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经审查起诉后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为了使更多的家纺市场经营者守法经营,2014年1月14日,通州区法院将庭审地点设在中国南通国际家纺城,并将庭审全程通过网络直播。

“知假卖假”现象突出

“侵权人通过‘傍名牌’谋取不正当利益,是商标侵权案件多发的主要原因。由于假冒商标的商品质量差、成本低,利润比正品要多得多,导致一些不法商人置法律法规于不顾,公然制假售假。”通州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徐淑华介绍说。

通州区法院审结的商标侵权案件显示,近两年来的商标侵权案件呈现出三大特点。

“一是侵权商品销售呈农村化趋势。部分乡镇、农村的小超市、小商铺业主,抱着侥幸心理,为谋取不当利益,明知是假冒侵权产品仍予以进货销售,‘知假卖假’现象尤为突出。在审结的案件中,超过七成的侵权人来自乡镇和农村。”徐淑华说。

“二是侵权商品销售呈公开化趋势。权利人在对市场进行例行打假时,往往能查获成批的侵权人。”徐淑华说,第三个特点是侵权商品销售呈网络化趋势。随着电子商务的发达,侵权人规避实体店售假的风险,转而通过网络销售侵权商品。

据徐淑华介绍,现行商标法是2013年修正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04年实施,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刑事责任追究标准高是“知假卖假”现象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

“侵权人为逃避处罚,不会在自己的店铺内放置较多的侵权产品,导致难以认定其达到‘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入罪标准,只能通过行政处罚程序或民事诉讼程序由权利人追究责任。”徐淑华说。

徐淑华认为,权利人维权成本高是“知假卖假”现象屡禁不绝的又一重要原因。现行商标法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实践中,权利人很难举证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更难举证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徐淑华说,在司法实践中,一般都由法院采取酌定赔偿的方式确定赔偿数额。有的地区为避免“过度打假”,酌定赔偿的标准较低,权利人很难从打假中获得经济利益,导致权利人消极打假。(本报记者马超 本报通讯员金永南 制图/高岳)

拳王欲收回商标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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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王梅威瑟和科比 

  北京时间3月5日,自从******专利商标局提交了申请,希望能赢回“黑曼巴”商标的所有权。罗杰之前曾是一个拳击手,后来转为了训练师。他说之前在看一个爬行类动物纪录片时,就给自己起了“罗杰黑曼巴梅威瑟”(Roger Black Mamba Mayweather)的昵称。

  根据官方文件,罗杰是打算把“黑曼巴”这个商标用在自己的拳击领域,包括一些个人培训和指导等。但是据TMZ的调查称,在研究“黑曼巴”这个商标时,他们并没有找到科比用这个绰号作为自己商标的任何证据。尽管他们发现一些碳酸饮料和雪茄等商品用了“黑曼巴”这个商标,但是这些都跟科比没关。

《来自星星的你》注册商标

近年来热度稍减的韩剧借助穿越题材又彻头彻尾的火了一把,《来自星星的你》在韩国以近25%的全国收视率完美收场。不过,业界似乎并不想就此罢手,决心进一步挖掘这部剧的品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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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最新一期手游市场动态周报(2月24至3月1日)显示,《来自星星的你》已经在上周注册了自己的游戏商标权。

而巧合的是,《传奇》开发商娱美德(We made Entertainment)稍早也已经抢注了名为《来自星星的喵》的商标。

从商标说明来看,这是一款附带PC端软件的手机游戏,而主人公也是一只来自外星的猫。虽然目前不了解游戏的类型,但是根据迅速的开发进度来看,很有可能是一款跑酷类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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