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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1598)

百度胜 360判赔45万

南方日报讯 (记者/叶丹)昨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百度公司诉360公司不正当竞争和商标侵权一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判决奇虎360公司不正当竞争成立,要求360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百度经济损失及相关支出费用共计45万元,并在360首页连续15天刊载声明以消除对百度声誉的影响。

  据南方日报记者了解,2012年3月,百度在起诉书中称,360通过安全卫士beta版,在百度搜索时默认开启插入标签功能,未经百度允许强行对百度搜索结果进行标注,篡改百度搜索结果页面,混淆和误导了普通用户。当用户点击该搜索结果后会弹出360网盾提示页面,通过提示用户“我要安全上网”,向用户宣传并误导用户安装其浏览器,为其360浏览器导流,造成不正当竞争。

  百度同时诉称,奇虎360利用360浏览器捆绑其网址导航站,故意仿冒、混淆百度搜索结果,劫持百度流量,侵犯原告商标权并且不正当竞争。

  对于法院的判罚,360公司表示“该判决事实认定不清,360公司将坚决上诉”。另外360方面认为,百度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向周鸿祎个人索赔50万元,360也将积极应诉。360在向南方日报发来的声明中表示:“标注拦截虚假医药等恶意网站、保障网民安全上网正是360作为安全软件的使命,为保障网民用户的利益,360将以用户需求为出发点,无惧竞争对手的任何打压。”

  (原标题:百度状告360 获判赔45万)

“屌丝”商标申请合适吗

近日,巨人公司高管史玉柱的言论再次走红,其公开在微博称,巨人公司已经在申请“屌丝”商标“,还开玩笑“以后谁自称屌丝,向本屌丝交一分钱”。出于好奇,笔者在国家商标局检索了”屌丝“名称在网络游戏相关类别的申请情况,可能因为是最近的申请,巨人公司的商标申请信息还没有录入查询系统,不过笔者发现了其竞争对手苏州蜗牛公司实际早在2012年5月就在与网络游戏有关的四个类别9、38、41、42类类申请了“屌丝侠”商标。

  由于商标的在先申请原则,巨人公司“屌丝”的申请很可能会因为存在在先的近似申请而被驳回。实际上,根据商标法第十条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而“屌丝”一词包含了生殖器的名称,显然属于有不良影响的标志,巨人公司的申请即便不考虑有在先申请的因素,也是无法获得注册的。

  无法注册商标就意味着使用这个名称的人没有独占的权利,无法阻止其他人使用该名称,不过实际上即便巨人公司把“屌丝”名称用于命名网络游戏,也会存在法律问题,《广告法》有广告应当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同时,新闻出版总署的《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和文化部的《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均明确规定网络游戏不得含有违背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而根据现行的审查标准,“屌丝”一词很可能落入这个范围。

  值得思考的是,史玉柱是一个非常精明的商人,对于企业经营的底线非常了解,同时,手下还有庞大的法律团队向其提供支持,因此,他应该会了解“屌丝”一词不管作为游戏名称还是商标基本都不行,在此情况下,为什么还要“知其不可为而为之”?

  揣着明白装糊涂的人最聪明,本次事件明显是史玉柱借了社会流行语的势炒作一把,用社会热点博眼球给自己的公司做了很大一个免费广告,对企业而言当然是非常划算的。******起媒体报道过,史玉柱旗下另一脑白金团队高管曾公开表示:如果脑白金广告进不了十大恶俗广告的排名,其奖金的60%就被史玉柱扣除。因此,炒作“屌丝”也可以视为史玉柱恶俗营销战略的一部分。

  作为一个面向大众玩家的网络游戏公司,用网络流行语炒作当然无可厚非,不过炒作是把双刃剑,当企业利用这种比较低俗的大众流行语进行炒作时,固然会迎合一部分消费者,但也不排除存在其可能会让另一部分消费者反感,进而疏离其品牌的风险。但作为一个精明的企业家,史玉柱显然了解这个风险,但他仍然这么做了,说明其对目标客户的认识就是能够接受恶俗营销文化的消费者。巨人公司的有数百万用户,至少从史玉柱的判断而言,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能接受这样的炒作文化。

  最后,社会文化当然不会全都是阳春白雪,但“屌丝”那么粗俗的词汇竟然如此流行,利用这种恶俗字眼进行炒作的商家居然可以凭如此“无厘头”的噱头获得大众关注,且完全不顾忌可能遭致其消费者反感,这确实也需要我们进行反思。

  作者:游云庭,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识产权律师,电话:8621-52134900,Email:该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更多精彩知识产权法律内容,请访问:www.legalservice.cn(中文)www.chinaiplawyer.com(英文)。

阿迪王将商标无偿转让阿迪达斯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孙聪颖)一场知识产权的官司,化干戈为玉帛。历时五年的阿迪达斯状告阿迪王侵权案,最终双方取得和解,“阿迪王”中文商标和三角标LOGO被无偿转让给阿迪达斯,该中文商标及三角标LOGO将不能再继续使用并出现在终端店面中。

  记者日前在一家阿迪王店面看到,其全部商品正在清仓甩卖,折扣最低可达2折,店面招牌也在重装。据其介绍,刚接到总部通知,现在带有阿迪王小三角商标的鞋子以及阿迪王中文字样产品必须尽快处理掉,4月以后,店面招牌也不能有“阿迪王”中文字样和黑三角。

  这位经销商指的总部就是阿迪王体育用品(中国)有限公司,而加盟商执行的清库存、换招牌举动执行的都是阿迪王与德国品牌阿迪达斯协商达成的协议。协议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被告阿迪王(包括经销商、区域代理商、加盟店)不得继续在产品、包装物、宣传材料上使用含有阿迪王三角标LOGO和“阿迪王”标识的商标;二是自4月7日起,阿迪王的所有店铺不得出现和三角标和“阿迪王”字样。若出现违约,须赔偿300万元。

  2008年8月,阿迪达斯公司将阿迪王公司、华珠公司、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百特体育商城个体业主郭某诉至营口市法院,理由是1974年阿迪达斯公司的“ADIDAS”商标在中国内地获得注册,此后又先后在相关商品上注册了多个类似商标。然而郭某未经其许可即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标有“阿迪王”、“adivon”以及图文组合标识,其店内销售的鞋和运动服也使用了与原告多个注册商标相近似的标志,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了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

  对于和解出于何种考虑,双方均三缄其口。阿迪王一位负责此事的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阿迪王公司创立之初确实被称为山寨品牌。但经过近年来的发展,产品在三四线城市已经很受欢迎。“未来产品LOGO仅有英文标识,不知道还能否被市场认可。”

  对于此案例,品牌分析师李光斗表示,阿迪王当初就是希望借助阿迪达斯的知名度进行扩张。这就是国内企业惯用的“借势法”,但当发展强大的时候就会发现遭遇很多尴尬。所以企业建立品牌之初一定要将眼光放长远。国内品牌在注册商标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到未来要发展壮大,未来要走出国门,不能关起门来做品牌。

  (孙聪颖)

青岛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三合一”

     科技日报讯 (记者王建高)记者4月25日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2年,青岛中院审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748件,在收案总数较2011年增长25%的情况下,结案率和调撤率分别达到100%和81.44%。有效维护了民族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

    作为全国最早设立知识产权庭的中级法院,青岛中院自2010年起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即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划归知识产权综合审判庭审理。2012年,“三合一”试点全面展开,先后审理了全省首起由中院审理的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和该省涉案金额最大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这些案件的审结,对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密切合作,有效完成知识产权案件刑事、民事和行政程序的衔接、统一法律适用以及全面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作为全国首批“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基地”之一,青岛中院拓展知识产权司法服务空间。2012年向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企业、公证处、商场等多家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函举措,有效提高了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充分发挥了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

    为进一步探索建立涉海洋科技知识产权案件协调机制,青岛中院今年通过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加大对海洋科技成果的保护力度,推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建立青岛市重点创新企业联系点制度,满足企业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需求;继续配合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开展,为青岛市建设成为幸福宜居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科技日报)

CASTEL诉商标局 为撤销“卡斯特”驰名

尽管今年3月份法国CASTEL已全面启用“卡思黛乐”中文商标以从“卡斯特”商标纷争泥潭中抽身,但围绕“卡斯特”的官司并未停歇。记者获悉,在“卡斯特”注册商标去年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后,法国CASTEL在北京一中院对国家商标局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对“卡斯特”驰名商标的认定,目前已立案,并将于近期开庭。

  “驰名商标”裁定是否妥当?

  此次“民告官”其实有颇复杂的历史渊源。作为欧洲第一大葡萄酒商的CASTEL,1998年以投资建厂方式入华,2001年联手国产葡萄酒巨头张裕推联合品牌“张裕卡斯特”,但忽略中文商标注册为其日后的发展埋下了地雷。1998年,温州五金交电化工(集团)公司酒类分公司提交“卡斯特”商标申请,2000年被核准。2002年该商标受让给温州商人李道之。2008年上海卡斯特酒业公司成立,李道之任董事长,开始运作从法国进口的葡萄酒,并使用中文商标“卡斯特”。在过去几年,双方围绕“卡斯特”展开了漫长的诉讼大战。至今年3月份,法国CASTEL全面启用“卡思黛乐”中文商标,并将公司的中文译名由法国卡斯特兄弟简化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法国卡思黛乐兄弟简化股份公司。

  尽管如此,商标局对“卡斯特”驰名商标的认定还是刺痛了法国CASTEL的心。据商标局的答辩状,2008年2月28日,贝克瑞罗有限公司提出“卡斯特城堡”商标注册申请,2010年李道之提出异议申请。2012年6月26日,商标局认定“卡斯特”为驰名商标,“卡斯特城堡”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记者从认定驰名商标案件审批表见到,在2005年- 2007年,使用“卡斯特”商标的葡萄酒的销售额为1.8万箱、2.8万箱以3.6万箱,而销售收入则为208万、335万和423万,在同行业排名中则填“进口葡萄酒第一”,而销售区域则均为全国20多个省市。在广告投放量上则为10 .2万、20 .16万和25.78万。审批表同时还提及上海糖酒茶行业协会2010年出具了上海卡斯特酒业公司是全国进口葡萄酒最大的经销商之一的证明。

  “如此小的销售规模如何算是驰名商标?”CASTEL中国区总裁殷凯认为,上述“上海糖酒茶行业协会”仅是上海地区的协会,其有关上海卡斯特是全国进口葡萄酒最大的经销商之一的证明并不权威。据殷凯透露,去年集团在华实现2500万瓶的销量,从2007年到2012年累计原瓶进口上亿瓶,以此证明其在进口酒市场中的龙头地位。

  尽管法国CASTEL并非“卡斯特”商标的持有者,但殷凯认为,“卡斯特”的知名度是由CASTEL与张裕合作之后才打出来的。“从2001年张裕卡斯特酒庄成立到2006年,张裕为此投入了超过亿元的广告,背后有着张裕数千名销售人员的努力。”

  殷凯向记者提供了其从海关总署信息中心获得的2005年-2012年每年进口量排名前十的单位名单。记者见到,2005年-2009年进口量最大的企业的宝座由上海添力仓储有限公司、南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3.93% 资金 研报]保税物流园区商船三井物流有限公司“轮坐”,在排名前十的名单中还有ASC、桃乐丝等知名进口葡萄酒商。“从2005年至今,进口量排名前十的企业中都没有李道之旗下公司的名字。”殷凯表示。

  不过对于殷凯的说法,李道之回应:“如果让你数出国内三个销售比较大的进口葡萄酒品牌你能不能数得出来?”李道之认为,上述企业是代理商,而“卡斯特”是商品名称。

  双方5年前曾协商商标转让

  面对法国CASTEL的起诉,商标局在答辩状中认为,此认定属个案认定,涉案当事人仅李道之和贝克瑞罗公司,法国CASTEL并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同时,驰名商标认定采用个案认定、被动认定原则,不涉及当事人的其他利益,更不影响案外第三人合理权益。商标局由此提出驳回原告诉讼的请求。

  对此,殷凯认为,业界由第三方立案的案件确实少,但法国CASTEL是此次驰名商标认定的利益相关方。记者从法国CASTEL的起诉书中见到,其认为其是全国知名葡萄酒供应商,注册了“CASTEL”等系列商标,“卡斯特”是其中国经营机构的字号,商标局的认定损害了其合法权益。

  “我们与李道之先生还有几起诉讼,其将驰名商标的认定作为这些诉讼案的证据,这对案件可能会有影响。”殷凯透露,目前李道之同时被追加为此案的涉案第三人。

  在这场扰攘10多年的“卡斯特”商标纷争中,就商标转让问题,李道之承认曾与法国CA ST EL有过商讨,但并未签署任何协议。而记者从双方在温州一起诉讼案温州中院的一份资料中见到,其中曾提及到这段历史。2007年12月间,法国CAST EL曾与李道之协商以100万欧元的价格受让其名下包括卡斯特商标在内的一系列商标事宜。

捷豹注册SUV车型Q-Type/XQ商标

近日我们从海外媒体获悉,捷豹汽车已于近日在欧洲注册了Q-Type和XQ的商标,这遵循了捷豹传统的命名方式,例如F-Type、XF等,但更深层次的含义在于这意味着捷豹将在未来推出两款全新车型,且极有可能是SUV或者Crossover跨界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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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媒体制作捷豹SUV车型假想图

另据国外媒体猜测,捷豹SUV车型将基于路虎揽胜运动版车型的平台研发,还有一种看法,认为其首款车型在尺寸方面将是小一号的路虎揽胜极光。动力方面,未来的Q-Type/XQ将会搭载捷豹现有的2.0升涡轮增压发动机和2.0升柴油发动机,当然3.0升V6柴油发动机也是另一个选择。此外,国外媒体重点提到,愈加重要的中国市场表现将在捷豹SUV车型推出方面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

遭处罚 宁波牛奶集团“亚格力”商标可能被撤销著名

近日,宁波牛奶集团有限公司超3万盒牛奶虚假标注产品生产日期违法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宁波牛奶集团作为华东地区规模最大的城市型保鲜奶集团公司之一,其“亚格力”商标曾多年被评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然而,在近一年内,宁波牛奶集团就已发生数起食品安全事件,让消费者屡屡“受伤”,在广大消费者心中它的“浙江省著名商标”早已被“摘牌”。

“浙江省著名商标”作为政府官方授予的一种荣誉,对消费者的消费选择存在着一定的影响。据了解,“浙江省著名商标”的认定程序十分严格,有效期为3年,届满企业需要重新提出认定申请。2010年度,宁波牛奶集团的“亚格力”商标被延续确认为“浙江省著名商标”,目前尚在有效期内,那么宁波牛奶集团数次发生质量问题该商标是否会被中途撤销“浙江省著名商标”的称号?为此,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

 

 

浙江省工商局:将对“亚格力”商标依法作出处理

 

对于宁波牛奶集团的“亚格力”商标是否会被中途撤销“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省工商局给出的回复是:如违法事实属实,省工商局将依据有关部门的处理结论,按照《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浙江省著名商标跟踪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对“浙江省著名商标”有关事宜作出处理。

宁波市质监局:5月6日处罚决定将生效

4月26日下午,@宁波质监官方微博发布了《关于对宁波牛奶集团有限公司虚假标注产品生产日期违法行为处罚决定的通报》。记者再次致电宁波市质监局,询问该处罚决定将于何时正式生效,宁波市质监局一位姓邵的工作人员答复记者,该处罚决定将在5月6日正式生效。

“好视力”假冒驰名商标

一边是需要 “包装”产品的公司,一边是有整套“包装推广技术”的机构。2003年11月,好视力眼贴生产基地郑州市新视明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郑州新视明公司)被中国中医科学院医药保健品研制中心(以下称中医药研制中心)认定为科技******商标局的中国商标网查询商品名称 “好视力眼贴”时,没有发现任何记录。以“北京好视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申请人名称检索的时候,发现该公司只是在2007年10月19日注册申请了商标图像为“梵悦”的商标。该商标作为普通商标,专用权期限为2010年6月28日至2020年6月27日。

  当记者以好视力眼贴的生产商郑州市新视明公司名称进行检索时发现,有多达286条记录,其中包括“好视力”、“新视明;XSM”、"HAOSHILI"、“视之宝”、“眼睛形状图形”等多种商标。

  但这些商标的申请时间大多是在好视力宣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2007年以后,更重要的是,在中国商标网显示的商标记录中,《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并没有发现有关驰名商标的存在。

  记者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河南省中国驰名商标情况汇总表的86个驰名商标中,并没有找到好视力和新视明,在企业名称一栏也没有找到郑州新视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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