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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标代理机构呈现爆发式增长

我国商标代理机构呈现爆发式增长

   
 

自2003年取消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人资格审批以来,中国商标代理机构呈现爆发式增长。截至目前,全国共有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1.7万家,数量是十年前的20倍。这是记者从正在大连举行的“2013年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上了解到的。

    中国商标代理行 业是改革开放后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上世纪80年代初,全国总共只有几家商标代理机构。从90年代国家开始试点推行商标代理制度后,商标代理行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特别是2003年取消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人资格审批,2010年允许律师事务所不经登记直接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后,商标代理机构呈现爆发式增长。

    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审查质量管理处副处长张万新介绍,从商标代理机构的类型上看,目前,一般代理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各占半壁江山,分别约为9000家和8000家;从区域分布上看,广东最多,为2400多家,其次为北京、浙江、上海、江苏,总体上与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及市场商标品牌经济活跃度相符合。

    目前,中国每年通过商标代理机构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高达150万件,超过总申请量的90%。但是,整个商标代理行业的服务却并不尽如人意。 特别是一般代理机构,数量远远超出市场需求,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同行之间恶性竞争,导致出具虚假法律文件、欺诈委托人钱财、恶意抢注等现象屡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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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iWatch不会与中国既存商标产生冲突

苹果iWatch不会与中国既存商标产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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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国内现在有两家公司拥有“iWatch”商标,但注册的商品种类并非智能手表或计算机。还有一家勤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曾在2008年10月份申请了“iWatch”商标,商标类别为09,正是包括计算机、计算机外围设备、卫星导航仪器和照相机等领域,但是这份申请已经早就被驳回失效了。

    苹果此前的iPhone和iPad进入中国市场时均遇到了商标注册问题,这两个商标分别属于汉王公司和深圳唯冠公司。为了获得这两个商标,苹果公司最后分别付出了2500万元和6000万美元才得以解决商标所有权纠纷。

    为了避免iWatch遇到同样的问题,苹果现在已经开始在日本、墨西哥、中国台湾、土耳其和哥伦比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提交了“iWatch”商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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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香楼品牌争夺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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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记者陆琨倩

广州饮食集团登报宣示所有权

近日,广州饮食服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州饮食集团”)突然发布一则品牌归属声明,让广州老字号“莲香楼”的品牌归属惹起关注。

新快报记者昨日了解到,因这则声明,目前“莲香楼”品牌使用者广州市西关世家园林酒家有限公司(简称“西关世家”)已向广州饮食集团索赔1千万元,相关诉讼已获得法院受理。对此,广州饮食集团负责人林武扬表示,“公司将全面用法律手段应对。”

上百万商标使用费惹争端

近日,广州饮食集团发声明称,其是“莲香楼”注册商标的唯一所有权人,依法对该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并称,未经广州饮食集团合法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莲香楼”商标均构成对“莲香楼”商标所有权的侵权,将依法追究生产者及销售者的法律责任。

一个突兀的声明让“莲香楼”的品牌归属惹起关注。据了解,作为广州老字号之一,本归属国有的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99%股权已经以拍卖的形式转让给西关世家,转让条件包括可以使用“莲香楼”商标,西关世家需向商标所有权人(即“广州饮食集团”)缴纳商标使用费。

出问题的恰恰是当时没有具体标明的商标使用费,“当时对方开出137万元/年的价格,并要求每年增递3%,我们对此提出了异议,因为当时泮溪酒家、北园酒家的商标使用费才三五十万元,要价并不合理,但我们仍按规定每年缴纳137万元。”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李辉表示。

但由于西关世家并未按规定以每年3%的幅度递增,因此在2012年上半年,因商标使用费洽商不拢,广州饮食集团将西关饮食告上法庭,据了解,目前广州中院已经判决,仅要求西关世家赔偿部分积欠商标使用费,未对未来商标使用费的交付做出规定,因此广州饮食集团已将案件上诉至高等法院,目前案件处于调停阶段。

西关世家年增3%不合理

“我们认为(年增)3%的转让费是不合理的,一直在与对方协商。今年3月底,我们还曾上门欲与对方协商。”李辉表示,但双方的协商尚未有结果,因为西关世家认为每年增递3%年增幅过大。

“如果以每年3%的增幅递增,未来的商标使用费相当于无上限,长久下去,经过若干年后,这个商标使用费将是一个天文数字。而且当时莲香楼的商标价格估值是900万元,如果长期交下去,也不是很合理。”李辉认为。

但因近日广州饮食集团发布的声明,让双方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激化,“现在莲香楼内部都人心惶惶,害怕因此丢了工作。”李辉坦言。记者从西关世家获悉,因事件造成了一定影响,西关世家昨日已经就声明事件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要求广州饮食集团在报纸上刊登广告及赔礼道歉,同时,还索赔1000万元。

广州饮食集团仍有调解余地

根据广州饮食集团此前就商标使用费上诉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诉讼标的,广州饮食集团当时的要求是,西关世家应按要求交付积欠的约25万元商标使用费,并要求其以每年以154.1946万元为基数,每年递增3%缴纳商标使用费标准继续履行合同。当时法院判决,西关世家要缴纳4.11万元积欠的商标使用费,同时驳回了广州饮食集团其他诉讼请求。

“我们才是莲香楼品牌的所有者。”林武扬昨日对记者表示,并称,刊登声明只是为了更好地宣传“莲香楼”这个名牌。

据了解,广州饮食集团是国资委下属的一家国有企业,一直拥有大同酒家、陶陶居、北园酒家、莲香楼等注册商标的所有权。“我们正在对旗下老字号品牌进行规划。”林武扬表示,将会根据事件进展做出判断,“目前双方至今仍有调解的余地。”

但对于其所提及的,对包括莲香楼在内的老字号品牌的规划,林武扬则以涉及商业机密为由回绝了记者的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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