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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1598)

国家级国际版权交易中心——青岛版权交易中心落户

本报讯 昨日下午,国家级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正式落户青岛,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阎晓宏为其授牌。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群在府新大厦会见阎晓宏一行。

李群代表市委、市政府感谢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青岛经济社会发展给予的支持。他说,青岛历来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把知识产权作为关系大局、关系未来的大事、要事,纳入了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全市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知识产权工作新局面。希望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继续给予青岛更多的指导和帮助。

阎晓宏充分肯定了青岛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表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一如既往地支持青岛的工作,在政策、项目、人才等方面给予青岛更多支持,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据了解,国家版权局日前正式批复同意在我市设立国家级的青岛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按照规划,青岛版权交易中心设立西区和东区,西区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以文化创意版权交易为主要特色;东区位于市北区,以工业设计版权交易为主要特色。青岛版权交易中心将为促进版权贸易和优秀版权作品的广泛传播、推动版权创意产业发展和创新型城市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市领导胡绍军、王鲁明会见时在座。

《2013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

 7月1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了《2013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根据重点大学教育水平、风险投资等84个指标,对全球142个主要经济体进行创新指数排名,其中瑞士、瑞典、英国、荷兰和美国分列前5位;中国排名为35位,比去年下降1位;中国香港排名第7位。报告称,中国排名虽下降一位,但中国在高校教学水平、高技术产品输出等多项指标排名靠前。

  报告作者之一、欧洲工商管理学院欧洲创新力项目负责人布鲁诺·朗万说,今年的排名显示,发达经济体与发展中经济体在创新方面的差异依然存在。不过,在发达经济体牢牢占据创新指数排名前列的同时,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正积极出台鼓励创新的政策。(知识产权报)

莲香楼品牌争夺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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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记者陆琨倩

广州饮食集团登报宣示所有权

近日,广州饮食服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州饮食集团”)突然发布一则品牌归属声明,让广州老字号“莲香楼”的品牌归属惹起关注。

新快报记者昨日了解到,因这则声明,目前“莲香楼”品牌使用者广州市西关世家园林酒家有限公司(简称“西关世家”)已向广州饮食集团索赔1千万元,相关诉讼已获得法院受理。对此,广州饮食集团负责人林武扬表示,“公司将全面用法律手段应对。”

上百万商标使用费惹争端

近日,广州饮食集团发声明称,其是“莲香楼”注册商标的唯一所有权人,依法对该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并称,未经广州饮食集团合法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莲香楼”商标均构成对“莲香楼”商标所有权的侵权,将依法追究生产者及销售者的法律责任。

一个突兀的声明让“莲香楼”的品牌归属惹起关注。据了解,作为广州老字号之一,本归属国有的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99%股权已经以拍卖的形式转让给西关世家,转让条件包括可以使用“莲香楼”商标,西关世家需向商标所有权人(即“广州饮食集团”)缴纳商标使用费。

出问题的恰恰是当时没有具体标明的商标使用费,“当时对方开出137万元/年的价格,并要求每年增递3%,我们对此提出了异议,因为当时泮溪酒家、北园酒家的商标使用费才三五十万元,要价并不合理,但我们仍按规定每年缴纳137万元。”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李辉表示。

但由于西关世家并未按规定以每年3%的幅度递增,因此在2012年上半年,因商标使用费洽商不拢,广州饮食集团将西关饮食告上法庭,据了解,目前广州中院已经判决,仅要求西关世家赔偿部分积欠商标使用费,未对未来商标使用费的交付做出规定,因此广州饮食集团已将案件上诉至高等法院,目前案件处于调停阶段。

西关世家年增3%不合理

“我们认为(年增)3%的转让费是不合理的,一直在与对方协商。今年3月底,我们还曾上门欲与对方协商。”李辉表示,但双方的协商尚未有结果,因为西关世家认为每年增递3%年增幅过大。

“如果以每年3%的增幅递增,未来的商标使用费相当于无上限,长久下去,经过若干年后,这个商标使用费将是一个天文数字。而且当时莲香楼的商标价格估值是900万元,如果长期交下去,也不是很合理。”李辉认为。

但因近日广州饮食集团发布的声明,让双方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激化,“现在莲香楼内部都人心惶惶,害怕因此丢了工作。”李辉坦言。记者从西关世家获悉,因事件造成了一定影响,西关世家昨日已经就声明事件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要求广州饮食集团在报纸上刊登广告及赔礼道歉,同时,还索赔1000万元。

广州饮食集团仍有调解余地

根据广州饮食集团此前就商标使用费上诉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诉讼标的,广州饮食集团当时的要求是,西关世家应按要求交付积欠的约25万元商标使用费,并要求其以每年以154.1946万元为基数,每年递增3%缴纳商标使用费标准继续履行合同。当时法院判决,西关世家要缴纳4.11万元积欠的商标使用费,同时驳回了广州饮食集团其他诉讼请求。

“我们才是莲香楼品牌的所有者。”林武扬昨日对记者表示,并称,刊登声明只是为了更好地宣传“莲香楼”这个名牌。

据了解,广州饮食集团是国资委下属的一家国有企业,一直拥有大同酒家、陶陶居、北园酒家、莲香楼等注册商标的所有权。“我们正在对旗下老字号品牌进行规划。”林武扬表示,将会根据事件进展做出判断,“目前双方至今仍有调解的余地。”

但对于其所提及的,对包括莲香楼在内的老字号品牌的规划,林武扬则以涉及商业机密为由回绝了记者的询问。

苹果iWatch不会与中国既存商标产生冲突

苹果iWatch不会与中国既存商标产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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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国内现在有两家公司拥有“iWatch”商标,但注册的商品种类并非智能手表或计算机。还有一家勤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曾在2008年10月份申请了“iWatch”商标,商标类别为09,正是包括计算机、计算机外围设备、卫星导航仪器和照相机等领域,但是这份申请已经早就被驳回失效了。

    苹果此前的iPhone和iPad进入中国市场时均遇到了商标注册问题,这两个商标分别属于汉王公司和深圳唯冠公司。为了获得这两个商标,苹果公司最后分别付出了2500万元和6000万美元才得以解决商标所有权纠纷。

    为了避免iWatch遇到同样的问题,苹果现在已经开始在日本、墨西哥、中国台湾、土耳其和哥伦比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提交了“iWatch”商标申请。

我国商标代理机构呈现爆发式增长

我国商标代理机构呈现爆发式增长

   
 

自2003年取消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人资格审批以来,中国商标代理机构呈现爆发式增长。截至目前,全国共有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1.7万家,数量是十年前的20倍。这是记者从正在大连举行的“2013年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上了解到的。

    中国商标代理行 业是改革开放后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上世纪80年代初,全国总共只有几家商标代理机构。从90年代国家开始试点推行商标代理制度后,商标代理行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特别是2003年取消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人资格审批,2010年允许律师事务所不经登记直接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后,商标代理机构呈现爆发式增长。

    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审查质量管理处副处长张万新介绍,从商标代理机构的类型上看,目前,一般代理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各占半壁江山,分别约为9000家和8000家;从区域分布上看,广东最多,为2400多家,其次为北京、浙江、上海、江苏,总体上与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及市场商标品牌经济活跃度相符合。

    目前,中国每年通过商标代理机构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高达150万件,超过总申请量的90%。但是,整个商标代理行业的服务却并不尽如人意。 特别是一般代理机构,数量远远超出市场需求,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同行之间恶性竞争,导致出具虚假法律文件、欺诈委托人钱财、恶意抢注等现象屡屡出现。

102家宝安来青岛发展 致力于两地优势互补

今日,2013年中国国际消费电子博览会在山东青岛开幕,4号展馆内3000平方米的展区被代表深圳参展的宝安102家企业“包揽”。7月11日至14日,宝安企业将与来自世界各地数万客商共话商机,借助中国国际消费电子博览会的“东风”,大力开拓消费电子的新市场。

专业盛会 国内最具影响力的电子展会

为帮助深圳市尤其是宝安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加大对国内外消费电子市场的开拓力度,促进与各地的合作与发展,深圳市政府组团参加消费电子博览会,并在展 场内4号馆设立深圳(宝安)专馆。此次活动由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共同承办,由宝安区经济促进局、深圳市对外经济贸易服务 中心具体实施。

据介绍,本届展会将举办多场聚焦消费电子渠道、产业发展趋势、技术创新等方向的专业论坛,为全球产业界探讨未来产业发展趋势搭建最权威的智力交流平台。尤 为值得关注的是,展会期间还将举办中国消费电子产业电子商务高峰论坛,在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该论坛将成为引领电子商务发展趋势、探讨未来产业发 展模式的最大平台。

从报名开始,宝安企业的参展热情就持续高涨。通过优中选优的方法,102家企业代表深圳参展,这些企业均为宝安区具有自主品牌生产型企业,主要展示电子信 息类产品。据悉,参展企业中有中国名牌产品企业2家,省名牌企业3家,省著名商标企业6家,市民营领军骨干企业2家,区工业百强企业1家,高新技术企业 25家,区民营百强6家,区民营成长企业18家,上市企业3家,拟上市企业12家。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参展企业中,在青岛及周边已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有20家,其中设有分公司、办事处、总代理及总经销的企业分别为5家、2家、11家、2家。经初步统计,拟签约企业有7家共7个项目,金额约7亿元。

开拓市场 102家宝安企业借力展会淘金

2013年消费电子博览会也成了宝安众多企业的开拓中国北方市场的淘金之旅。“我们企业参加过高交会、广交会等科技展览会,但这是第一次来青岛参加国际消 费电子博览会,从未像现在这般关注中国内地的商机,希望这次借参加电子博览会之机,考察、开拓中国内地,特别是中国北方消费电子市场。”晶方圆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黄伟锋说。

“此次组团参加消费电子博览会,希望借助这个平台,推动扩大宝安消费电子产品的销售渠道,从过分依赖外销向适度注重内销转变,并根据内地市场特点调整产品结构,抓住内地投资力度加大、消费能力提高蕴藏的巨大商机。”区经济促进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青岛市是我国东部沿海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其所在的山东半岛经济区经济总量仅次于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唐经济区,居全国第四位。作为山东半岛城市群的中心城市,青岛在电子家电等轻工方面有优势,拥有一定的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和设计能力,但企业外向度不如宝安,“宝安在外贸出口和连锁商业等领域具有优势,两地可以借博览会之机,携手合作,更好地实现优势互补,协力开拓国内、国外市场。”区经济促进局相关负责人说。

贴心服务 参展企业无后顾之忧

在宝安展区,参展场地按中心形象展区、特装及标准展位进行规划。搭建216㎡形象展区;15家企业进行特装,占地面积540㎡;86家企业占88个标准展位。

为保证布展零差错,在开展当日以最好的状态呈现产品品质,从空运货品到展馆再到展位,宝安企业在区经促局的组织下进行着井然有序的布展,仅用不到一天时间就完成全部布展任务。

经历了多场展会,作为组织企业参加展会的具体执行者,宝安区经促局的组织经验也越来越娴熟。这次展会,宝安区经促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工作人员全程为参展企业 服务,从组织企业展位的搭建、编印参展企业产品目录到安排往返包机、帮助企业托运、妥善保管展品等,都做了周到而细致的安排,想方设法为企业提供便利。

◎现场速递

9日,102家宝安企业的代表乘飞机抵达青岛。提着高科技展品,带着巨幅海报,脸上洋溢着自信的笑容,宝安企业家们一下飞机就给青岛人民留下了深刻印象。 “关注北方市场”、“探询中国北方商机”……宝安企业家们此行任务艰巨。在展会签到处,记者见到,在宝安经济促进局的精心组织下,宝安企业家紧张有序地做 参展准备工作。

超节能的灯管、高频激光治疗仪、视频管理平台系统……10上午,记者来到青岛国际会展中心深圳(宝安)展区,工作人员正在紧张布展中,蓝底红字的条幅、展 板十分醒目。一位企业负责人表示,“对国内外市场进行考察之后,我们认识到了内销市场的重要性。所以这次带着最新最好的产品参展,希望能够开拓广阔的国内 市场。”

◎相关链接

中国国际消费电子博览会(SINOCES)由中国商务部、信息产业部、科学技术部及山东省人民政府主办,美国消费电子协会(CEA)联合主办的年度盛会, 是亚太地区唯一获中美两国政府认证和推介的专业消费展会,经过多年的专业化运作,经过十二年专业化发展,中国国际消费电子博览会依托中国稳定的经济环境、 利好的产业政策及庞大的腹地市场,已成为亚洲地区规模最大、专业化程度最高、影响力最广泛,引领中国以及全球消费电子业发展趋势的国际专业盛会。

2013年第十二届中国国际消费电子博览会以“慧聚云端”为主题,和往届相比,更集中展现近年来海内外机器人领域的发展变化和突破成就,展品涵盖工业类、 服务医疗类、教育类、智能类、娱乐类等产学研的各个领域,为全球消费电子产业的智能创新提供有益借鉴。同时本届大会将继续开设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家 电、移动互联等特色展区,还将在国内首次设立机器人展区,为全球消费电子企业共同探讨产业智能转型趋势提供平台。同时不断引领整个产业加快创新步伐,更好 地应对全球经济形势动荡的影响。

阿迪王如何破解商标难题

 与阿迪达斯和解,阿迪王被动地失去了其中文商标使用权。

  日前,国际运动品牌阿迪达斯与国内运动品牌阿迪王长达五年的侵权诉讼案终于以双方和解告一段落,阿迪王将不得继续在产品、包装物、宣传材料上使用含有阿迪王三角标Logo和阿迪王标识的商标。

  阿迪王是阿迪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迪王)的中文注册商标,阿迪王品牌在创建之初就因与国际运动品牌阿迪达斯有着相似的商标和Logo而饱受争议。

  “失去中文商标,阿迪王原有品牌的影响力积累几乎归零。”鞋服行业评论员马岗告诉《中国经济和信息化》记者。不过他也表示,这或许正是阿迪王转型的最好时机。

  很显然,阿迪王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与阿迪达斯达成和解之后,阿迪王正式启用adivon为其新品牌,并且在品牌营销方面动作频频,特别是通过赞助电影等形式来拓展娱乐营销领域。

  按照阿迪王品牌总监刘峰的规划,adivon将通过改善营销方式,促进品牌转型,拓展年轻消费群体,打造更为时尚、更为亲民的品牌形象。阿迪王想要扩大其品牌影响力的决心,由此可见一斑。

  然而,如今的行业模式早已发生了变化,企业要想获得长远的发展,如果仅仅是通过广告营销和拓展渠道的手段似乎还远远不够。此外,在国内整个体育品牌行业不景气,国际体育用品巨头们纷纷选择在中国下沉销售渠道的情况下,阿迪王又将如何实现其品牌的重生与发展?

  山寨之困

  回顾阿迪王的发展历程不难发现,山寨形象一直是阿迪王遭受诟病最多同时也是争议最大的地方。

  时间拨回到20年前。彼时的福建省泉州市正掀起外贸代工的热潮,聚集了大批以外贸代工为主的鞋服企业。阿迪王的创始人丁建辉正是在这个时候创建 了以外贸代工为业务的福建华珠鞋业有限公司。随着代工企业纷纷转型做品牌,丁建辉也下定决心将企业进行转型,2006年,阿迪王体育用品(中国)有限公司 成立,其品牌定位于国内三、四线城市,售价多在100~300元之间。

  基于阿迪王与阿迪达斯较为相似的中文商标名称和Logo,在2008年,有关阿迪王山寨阿迪达斯的讨论开始在各门户论坛上出现,经过很短时间的发酵,整个互联网对阿迪王的调侃便已经铺天盖地。伴随着其中愈演愈烈的恶搞成分,阿迪王被死死地烙上了“山寨大王”、“傍大款”的标签。

  曾有人评价,阿迪王的发展模式实际上是一种野蛮的山寨式发展。在国金证券(600109,股吧)纺织行业首席分析师张斌看来,如今整个体育用品行业的发展模式已经发生了变化,野蛮生长的模式已经不再适合现在的市场。

  不过,阿迪王方面并不认同这种观点。刘峰认为:“品牌并无贵贱之分,关键在于经营,经营不好,谁都可能成为你的对手。而经营好了,谁都不是你的 对手。”在他看来,阿迪王品牌一直以来都是走自己的路,且阿迪王所针对的消费群体主要存在于三、四线市场,阿迪王与阿迪达斯在产品价格上的区隔也十分明 显,两个品牌之间并无直接的竞争关系。

  “知名度有了,却被扣上山寨的帽子,严重影响了品牌美誉度。”阿迪王创始人丁建辉也表示很无奈。

  但显而易见的是,阿迪王所面临的问题绝不仅仅是品牌美誉度受损这么简单。

  2008年8月,阿迪达斯就以阿迪王侵犯其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阿迪王诉至营口市中院。2009年7月,阿迪达斯又在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2010年4月,法院驳回阿迪达斯的全部诉讼请求。

  不过,事情还没有结束。沉默3年之后,阿迪达斯又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诉至法院,要求撤销“阿迪王”注册。

  阿迪达斯如此大费周章的要打这场官司,与其品牌在中国的经营布局、渠道下沉不无关系。体育运动品牌巨头阿迪达斯曾制定了一个名为“通向2015 之路”的计划,目标是把阿迪达斯深入到中国1400多个中小城市。而就在此时,阿迪达斯发现,与其中文商标和图案Logo相似的中国运动品牌阿迪王早已占 据了中低端市场,战火由此点燃。

  事实上,阿迪王面临的问题也是国内某知名运动品牌曾经面临的问题,而该品牌的成功或许能够给予阿迪王一些借鉴。据业内人士透露,国内某知名运动品牌在成立初期因与某知名汽车品牌商标相似而发生了纠纷。

  后来该知名运动品牌放弃饱受争议的原有品牌商标和标识,启用新的品牌名称与标识,重新塑造品牌形象。经过多年的苦心运营,再加上巨额营销投入,它迅速发展成为国内运动鞋一线品牌,在国内行业中拥有重要的影响力,并成功地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重新起步

  与其境况相似的阿迪王也在悄然酝酿着一场变革。

  登录阿迪王官方网站,曾经的“阿迪王”中文商标和倒三角Logo早已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adivon”的英文标识。阿迪王在天猫官方旗舰店的名称也改为“adivon官方旗舰店”,而在阿迪王最新款的产品中,其运动鞋和服装上已不见“阿迪王”中文商标和三角标Logo,换成了英文商标“adivon”。

  与此同时,阿迪王在全国的大部分门店正在开展清仓甩卖,门店招牌也在重装。刘峰表示,公司的新产品将不再使用阿迪王中文商标及其Logo,旧产品的下架还有一定的缓冲期,目前经销商还可以继续销售旧产品。

  当然,阿迪王需要改变的方面远不止于此。

  在阿迪王官方网站上,一张极具时尚气息的《小时代》电影海报占据了整个页面,让人很难想到这会是一家运动品牌的官网。

  “《小时代》电影对于郭敬明来 说,是一次跨界与转型,对于adivon来说也是。”刘峰认为,这正是阿迪王的全新营销方式。与以往采用传统的体育赛事赞助的方式不同,阿迪王开始通过赞 助电影和电视剧的形式,积极拓展娱乐营销领域。对于未来,阿迪王还会继续坚守阵地,同时也会找一些竞争较小的地方,开拓新市场,比如与非洲地区的国家做专 卖店和深度合作。

  尽管阿迪王在营销和渠道上有了全新的规划,但是品牌必须要讲究产品特色和性价比,而不是一味地注重广告和渠道。现在整个行业处于一个品牌变革 期,运动品牌的市场空间已经铺满,消费者的消费观念也趋向成熟,品牌很难再通过简单的营销和渠道就能够获得成功了,必须回归到产品本身。

  事实上,就在国际运动品牌纷纷抢占二、三线市场的时候,国内体育品牌如李宁、安踏等也加大了渠道下沉力度,拓展中低端市场。而在阿迪王的总部所在地,泉州晋江就有上百个运动品牌在互相争夺低端市场。这些运动品牌不仅定位与阿迪王相同,且价格区间相差不大,都将成为阿迪王重生之后的有力竞争对手。

  除此之外,随着中国体育用品市场持续低迷,消费者的消费观念趋向理性,再加上生产成本的不断提高。阿迪王曾经的渠道优势和低廉的价格优势似乎已不再明显。

  和阿迪达斯的官司,把阿迪王逼上了重塑品牌之路,但从某种角度来看,官司本身却为重生的阿迪王或多或少做了一些品牌铺垫。通过这场官司,消费者对阿迪王的市场认知度有了很大的提高,阿迪王或许可以借此机会提升自己新品牌的影响力。

  天使投资人、中国品牌经理人协会常务理事赵刚对《中国经济和信息化》记者表示:“由于体育品牌市场已经是一个竞争白热化的市场了,阿迪王还需要 在产品细化方面努力,此外,阿迪王可以借势推出新品牌。”户外行业还是一个朝阳产业,有很强大的市场,阿迪王完全可以选择借助新品牌攻打户外市场。“当 然,加强线上和线下的结合也是非常有必要的,有危机就有机会。”

  换装上路,阿迪王不会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目前仅在福建泉州,就有不少体育品牌的商标与国际品牌的商标相似,近日,迈克尔·乔丹起诉国内运动品牌“乔丹体育”的侵权官司就闹得沸沸扬扬。阿迪王与阿迪达斯的官司或许能够让目前中国企业在权益保护方面引起重视。

  正如马岗所言,山寨不可能因为一两个案例而消失。阿迪王案让国人对法律心生敬畏。而眼下,国内的体育用品业正处于调整阶段,这一轮调整会让市场更加集约化。不论是阿迪王,还是更多的体育品牌企业,或许更应从长远的角度规划自己的品牌战略,在调整中找到自己的市场。

"SF"商标争夺案

 经常使用顺丰快递的人对“SF”的标识并不陌生,然而“SF”作为两个普通的英文字母是否能为顺丰快递所独有?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福建盛丰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盛丰物流)诉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下称商评委)、第三人广州顺丰速运有限公司(下称顺丰速运的商标异议复审案。案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商评委的复审裁定得以维持,盛丰物流或将不能继续使用“SF”的英文标识。
    此次被提出异议的商标是由盛丰物流在2004年提出注册申请的第4310769号“S·F”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9类旅行社、旅游安排等服务上。
    在异议期内,顺丰速运就该商标提出异议,认为被异议商标与其在先核准注册使用在第39类服务上的第3097985号“SF”商标(下称引证商标)构成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在商评委作出驳回被异议商标注册申请的复审裁定后,盛丰物流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盛丰物流表示,从商标外形上看,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是存在区别的,引证商标是将“S”与“F”两个字母变形错位排列而成,而被异议商标则是将“S”与“F”中间以一点相区分进行平行排列组合。而且被异议商标在使用时通常与“盛丰物流”的汉字标识同时使用,不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误认。
   盛丰物流该案代理律师认为,在被异议商标申请注册前其已对该商标在物流市场上进行了广泛使用,并在行业内已经为相关公众所知晓。而在被异议商标申请注册时,引证商标还未获得广泛的知名度和显著性。同时盛丰物流与顺丰速运虽然同属于物流行业,但两者针对的是不同的物流细分市场,盛丰物流主要针对的是道路仓储运输,而顺丰速运主要经营的是快递行业,两商标可以共存市场进行使用。
    对此,顺丰速运表示,引证商标通过多年的使用已经具有广泛的知名度和市场辨识度,虽然“SF”是常见的字母,但通过顺丰速运的使用和宣传已经与其建立了紧密的指向性和联系度。同为物流行业经营商,盛丰物流应对此有所知晓,其仍使用、注册“SF”标识具有搭便车之嫌。
    日前盛丰物流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其目前正在考虑是否提起上诉。

“呷哺呷哺”商标侵权

在团购网上发现另一家餐饮公司以“阳光呷哺”的名义销售团购火锅套餐,因认为其名字中含有“呷哺”二字,容易让顾客误以为“阳光呷哺”来源于“呷哺呷哺”,著名火锅品牌“呷哺呷哺”以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北京窝窝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窝窝团”)、石家庄呷哺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呷哺公司”)一同告上法庭。近日,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原告呷哺呷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呷哺呷哺公司”)诉称,近期发现石家庄呷哺公司在窝窝团网站上以“阳光呷哺”的名义销售团购火锅套餐,提供的服务和经营业态与原告极为相似。请求法院判令石家庄呷哺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在报纸媒体上登载声明,以消除对原告侵权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同时,还向石家庄呷哺公司索赔82万余元的经济损失。

    “名字中都含有‘呷哺’两个字,石家庄呷哺公司就是想借助‘呷哺’之名搭便车,利用呷哺呷哺已经打造出的品牌声誉抢占市场。”呷哺呷哺公司还诉称,窝窝团作为专业的网络服务商,并没有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和注意义务,为石家庄呷哺公司提供了侵权平台。 

      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就“呷哺”二字是否为通用名词展开辩论。石家庄呷哺公司代理人供诉称,“阳光呷哺”与“呷哺呷哺”四字中只有两个字一样,而“呷哺”实际为“小火锅”的通用名词,并非原告专用。原告则对此表示否认。“而且,呷哺呷哺只是在北京地区较为知名。在石家庄地区,是‘阳光呷哺’率先开店后,‘呷哺呷哺’才进驻到石家庄地区。”石家庄呷哺公司代理人表示。

 

     “在与石家庄呷哺公司合作前,我们按照程序,对它的相关资质进行过核实。此外,在得知其疑似侵权后,我们已经将相关货品下架,已经尽到义务。”窝窝团代理人称。

 

       当日,双方均向法庭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原告最终拒绝接受调解,此案当日并未宣判。

“能猫”学“熊猫” 被判赔10万

1962年获得商标注册,电线电缆品牌“熊猫”可谓声名赫赫,曾被评为“中华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等。然而,熊猫商标持有人上海熊猫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发现,市场上出现了“能猫”牌电线电缆。近日,杨浦区法院判令能猫公司停止侵权,停用“能猫”文字,赔偿10万元,并登报消除影响。

【案情回放】

 2011年11月,熊猫公司委托代理人在公证员陪同下在某建材市场购买了两卷电线。在透明塑料膜包裹上,有一圆形标志,右侧标明“能猫电线电缆”字样,右下侧标明“有限公司”。随后,熊猫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能猫公司停止在企业字号中使用能猫字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停止侵害熊猫注册商标、赔偿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能猫公司则辩称,以能猫作为企业字号,系经独立思考并结合企业自身特点选取,本意为“有能力的猫”。在该企业注册登记时,熊猫商标并非驰名商标,因而并无仿冒的意图和必要。在无恶意前提下,熊猫公司无权要求停止使用能猫企业字号。

 日前,杨浦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能猫公司侵犯了熊猫公司商标权,构成不正当竞争,遂作出上述判决。

【以案说法】

 问: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字号,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答:本案中,“熊猫”商标在能猫公司企业字号注册前已多年使用并获得较高知名度。在字形上,“能猫”与“熊猫”近似,极易使公众误认为涉案电线来源于熊猫公司。因此,能猫公司明显具有攀附熊猫公司商誉的主观目的。

 问:为何判令能猫公司停止使用企业字号?

 答:注册“能猫”企业字号的时间远远晚于“熊猫”商标。虽然企业将“能猫”字号解释为“有能力的猫”,但并不合乎常理。如果仅要求“规范使用”,仍不能避免混淆,因此判令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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