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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顾问

网店商标侵权 网络公司免责

      本报南昌讯(记者郑颖 通讯员邹征优)7月18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南昌高新区法院审结原告广州流行美时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魏珍君、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该院判令网店经营者魏珍君在“绣兰阁”网店停止使用“流行美”文字,赔偿流行美公司经济损失1万元;淘宝网不承担责任。据悉,这是我省首例涉及淘宝网的售假侵权案。

  2012年底,流行美公司向高新法院提起诉讼称,淘宝网上的“绣兰阁”网店未经流行美公司同意,在相同产品上使用“流行美”商标,随意使用“流行美”字样,使消费者混淆和误解该店铺是流行美公司经营或授权的,实施不正当竞争。投诉后,“绣兰阁”网店对上述违法行为仍拒不改正。流行美公司同时认为,淘宝网为达到获取高额利益之目的,不履行网络平台经营者义务,不采取相关技术手段屏蔽侵权网店,处理侵权店家,纵容违法侵权,推诿流行美公司的正当投诉,致使流行美公司合法权益长期受到严重侵害。为此,该公司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流行美公司注册商标权的行为,连带赔偿流行美公司经济损失25万元。

  案件庭审中,网店经营者魏珍君向法院辩称,“绣兰阁”没有使用“流行美”及玫瑰花商标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店面装潢,无侵害流行美公司商标权的行为。网店对商品描述为流行美丽、流行美发是正当的产品介绍,不是使用流行美公司的注册商标来误导消费者。且“绣兰阁”销售的“流行美”发饰均系正品,不是侵权产品。

  淘宝网则辩称,其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实施经营行为,也从未鼓励或允许卖家销售侵权商品。流行美公司在诉前通过淘宝网专门设立的知识产权投诉,后又以律师函投诉,淘宝网均及时处理,采取了删除链接等措施。

  法院认为,魏珍君在其经营的“绣兰阁”网店出售头发装饰品,在商品上使用“流行美发专柜正品”、“流行美丽正品”等文字描述,其销售的商品与“流行美”商标核准使用的头发装饰品同类,已达到使消费者混淆和误认的标准,系商标法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故认定魏珍君在其经营的“绣兰阁”网店使用与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流行美”字样的行为侵害流行美公司商标权。

  法院还认为,商品信息均由用户自行发布,淘宝网为交易平台提供者,对魏珍君在淘宝网上注册及销售商品未收取任何费用,亦未介入魏珍君与他人的交易过程,因此并无共同侵权故意,不构成共同侵权。流行美公司投诉后,淘宝网删除了相关产品链接,提供了魏珍君的身份信息,已履行的监管义务,不存在主观上的过错。因此,要求淘宝网承担连带责任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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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商标化将分羹超级大市场

日前,国内首个以声音产权为交易内容的电子商务平台“声交所”在安徽正式上线。无论企业还是个人,都可以通过这个平台,对包括原创音乐、数字铃声、影视配乐在内的各类音乐产品进行在线交易。业内人士表示,这一平台的出现,将会进一步拓宽声音产品的交易渠道,而如何在短期内将现有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并确立自己的影响力,则是“声交所”亟待解决的最大问题。

 

  抢注声音商标

  搭建产权交易平台

  当被问及建立“声交所”的初衷时,该平台的筹建方安徽音谷声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音谷声讯”)新闻发言人周芳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早在2011年9月,关于声音作为商标的一种,应被纳入《商标法》立法的提议就已经写入了《商标法》的修正草案中,“年初,我们得知声音商标很有可能就在今年被正式写入《商标法》,所以就想以此为契机,将声音与商标相结合,以声音商标的概念,进行声音产权交易,因此就建了这样的平台”。

  周芳向记者透露,“可千万不要小看声音商标化后所产生的市场潜力。中国图文商标现在的存量是9000万个,年注册数量超过百万,注册的年收入超过130亿元,各种商标所产生的收益空间大概是400亿元左右。等到声音作为商标正式被纳入《商标法》后,就将与图文商标一起分享这400亿元的市场份额,这是相当可观的数字”。

  “公司在声讯领域的研究已经有20多年的经验。在此过程中,我们累积了大量与声音有关的资源,例如公司旗下的‘中华音库’,目前已经有4.8万多种声音储备。在这4.8万多种声音储备中,既有原创音乐,又有影视剧制作过程中所需要的特效声音,以及各种声音素材。”周芳表示,如此庞大的******,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声交所”的成立,并为其正常运营提供了资源保障。

  业内人士表示,从“声交所”长期的发展来看,随着品牌影响力的不断提升,凭借音乐产权交易这一核心内容,整个平台在合理运营的基础上,很有可能会带动包括声音创意资源开发、硬件设备制作、作词作曲等16个相关行业的发展。

  借助“威客”模式

  深度挖掘产品商业价值

  说到整个“声交所”的运营模式,用四个字就可以简单概括威客模式。在电子商务领域,经常会听到这一模式。“威客”一词其实是从英文单词Wit和key翻译过来的,译为“智慧的钥匙”。简而言之,就是人们把自己的创意按照客户需求转化成生产力,并产生经济价值。不论是企业、工作室,还是音乐人、发烧友,都可以通过“声交所”的平台,以发布任务的方式,对于与声音相关的产品进行交易。

  “举例来说,某个音乐公司要为旗下歌手制作一张新专辑。那么在收歌阶段,就可以通过我们这个平台,向所有注册用户发布收歌任务。在这些注册的用户中,大部分都是专业的从业者,拥有一定的创作才能,因此相较于以往局限性较强的收歌流程,采用这种方式可以获得较多的创意资源,甚至还会降低制作成本。” 周芳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对于任务发布者来说,发布任何一项任务都必须有相应的酬劳,而这个酬劳的多少都是根据发布者自己的意愿来定的,也就是说没有和创意提供者进行议价的环节,主动权也会变得更多一些。

  对于“声交所”的定位,许多人都将其比做“淘宝网”。对此,北京声演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人崔人予表示,相较于以往的音乐产品销售模式来说,“声交所”这一平台的出现,将会为音乐产品的流通提供一种新的可能。

  周芳向北京商报记者进一步介绍,“声交所”的业务范围远不止于此。无论是企业想要获得一个声音商标、影视剧组想要一段特效配乐,还是单个用户想要得到一段手机铃声,都可以通过这个平台得到满足。

  买卖双方成功达成交易后,按照行业管理,平台会在成交任务中抽取20%的佣金,作为维持自身正常运营的主要受益途径。周芳表示,随着“声交所”影响力的不断扩大,未来还将设置广告位的招商,以及与声音制作的相关服务,从而形成产业链式的开发模式。

  能否被市场接受

  有待进一步考量

  尽管“声交所”的产生,对相关行业的发展会在一定程度上有积极的影响,但业内人士针对这一平台在未来的实际发展提出了质疑。首先,相较于某些免费的音乐素材交流平台,作为一个处在起步阶段的交易平台直接在成交任务中抽取的20%佣金,在价格上就失去了一定的诱惑力。

  “在我个人来看来,这个‘声交所’的市场可行性并不十分理想。”NOVA娱乐主理人相征向北京商报记者直言,单就以协助唱片公司给艺人收歌这项业务来说,词曲创作其实是一个门槛很高的行业,这就好比每个人都会写字,但不一定人人都能成为书法家。歌词是以小见大的东西,一个作词人,如果没有经过特别专业系统的训练以及经验的累积,最后创作出来的作品,能用的东西很少。

  “除了作品的质量外,还需要特别注意一点,就是尽管这个平台能够收获到很多的创意,但对于唱片公司或者任务的发布者来说,挑选作品的时间成本也会相应增加。我们曾经举办过征集歌词的活动,一个月能收到好几千份的歌词。但要想把这些作品全看一遍,那我得3周的时间只干这件事,而且这也并不一定能挑出合适的东西。从浩如烟海的创意库中,挑选到合适的作品,就如同大海捞针,不太现实。” 相征进一步解释。

  原创音乐人王斌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声交所’作为一个相对开放的平台,不可能对每一件作品原创性的真伪进行一一核实,这就意味着在未来很可能会引发这方面的纠纷。”对此,周芳表示,任何一位用户在进入平台前,都会签署一个保证协议,对自己发布作品的原创性进行承诺,“如果用户所提供的作品是剽窃别人的创作灵感,我们则会通过平台的专职律师,对此类问题进行法律方面的维护,并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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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正式完成商标注册

       日前,万达酒店及度假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五星级品牌“万达嘉华Wanda Realm”、超五星级品牌“万达文华Wanda Vista”以及顶级奢华品牌“万达瑞华Wanda Reign”系列酒店品牌正式完成在中国内地的商标注册。同时,其在中国港、澳、台以及欧、美、日、澳地区已启动商标注册程序,享有优先使用权。这为该公司的市场推广提供了强大的支持,是公司发展具里程碑的事件,同时也迈出万达集团品牌化战略坚实的一步。

 

  自2007年,万达酒店及度假村已与国际五******管理集团成功合作,在中国投资并与五大国际酒店管理集团合作已开设了32家“万达酒店”。公司已于2012年成功开业了6家自主品牌管理酒店以及6家委托管理酒店,今年,共有15家豪华酒店开业,其中9家为自主管理品牌酒店。到2014年,将在重要的全球门户城市,如北京、上海、武汉等拥有40家委托管理酒店以及38家自主管理品牌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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