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醴陵花炮的起源
醴陵是中国花炮的主产区之一,又是花炮行业祖师李畋的故乡,自原始的“爆竹”到现代的鞭炮烟花,其生产工艺、产品艺术、使用范围,都与民族的风俗习惯、人文教化、文学艺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相互影响,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花炮文化。
醴陵花炮起源最早可上溯至唐代。相传唐朝初年,吴楚间瘟疫流行,李畋在其家乡麻石村用竹筒装填火药燃放,利用爆炸时产生的气浪和硝烟驱散瘴气,控制病疫传播,并曾为唐太宗李世民“驱鬼祛邪”。李畋因开火药用于“爆竹”之先河,故被花炮行业尊为祖师爷,称为李畋先师。这个李畋就是湖南醴陵人。后人将炮竹加以改进,以纸筒代替竹筒,变单发为连响,并研制出了五彩斑斓、绚丽多彩的烟花。尔后花炮逐步形成规模宏大的产业,为许多花炮产地带来了滚滚财源,醴陵也因此成为江南富庶之地。
据史料记载,“湖南生产鞭炮始于唐代,发达于宋末及清乾隆年间……湘东之平江、浏阳、醴陵……均为爆竹制造中心地”。至今已有1300多年的历史。
醴 陵最早的花炮产区是麻石及邻近的富里、潼塘一带。至清咸丰、同治年间,产区扩展到南桥、白兔潭、仙石、浦口、王坊一带,与浏阳金刚、大瑶、萍乡上栗等地区 连成一片,形成集中产区。清光绪年间醴陵花炮开始出口海外。解放后,花炮发展成为醴陵两大支柱产业之一,醴陵花炮的鼎盛时期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全市 有花炮厂家400多家,从业人员达12万余人,产值名列全国第二,仅次于广东东莞。
醴陵燃放花炮的习俗, 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鞭炮多用于婚丧喜庆、重要集会、开业庆典、四时八节、祭祖祀神、迎宾送客等,范围广、用量大。尤以传统节日、婚丧喜庆为最普遍。
旧时,自头年腊月12月24日“过小年”、“送灶神”起,燃放日趋稠密;到 除夕,进入高潮。从祀水神、家神、“馈岁”、“辞岁”、“分岁”、吃“年夜饭”、“接灶神”到翌日“祀诸天”、“出天行”、“关财门”、“开财门”,鞭 炮、花炮通宵达旦。春节期间,宾客来往,都燃放鞭炮迎送。正月玩龙灯、狮灯、蚌壳灯,都燃放鞭炮,增添热闹气氛。正月初二“启牙”、初五“五成”、初七 “上七”,都要燃放鞭炮;十五日元宵节,万家灯火与鞭炮烟花交相辉映,有“月不得明,露不得下”之概。 惊蛰日,预示虫蚁从冬眠中苏醒,农家祈求减少虫害,室内室外都燃放鞭炮,并念念有词:“惊蛰、惊蛰,爆得虫蚁笔直!”。此后,清明、端午、婆官、中元、中秋、重阳、立冬等时节,以及每月初一、十五、或祭祖、或祀神,都要燃放鞭炮。
解放以后,燃放花炮的习俗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相应变化。元旦、“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六一”儿童节、“七一”党的生日、“八一”建军节、“十一”国庆节举行集会时,都要燃放鞭炮;重要会议的开幕、闭幕仪式上也要燃放鞭炮,且多在奏国歌和礼成时鸣炮,这都已经形成习惯。相反, 农历的节日燃放鞭炮较旧时少一些,只是在春节、元宵节、中元节燃放。而且大量燃放烟花。自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燃放鞭炮烟花的习俗也随着发生了一些变化。企业、店铺的开业、重点工程的奠基、竣工都要燃放鞭炮烟花,以示庆贺;特别是婚丧喜庆、乔迁新居、春节期间尤甚。除夕的年饭前, 春节零点,全市城乡, 家家户户燃放鞭炮烟花。特别是城区鞭炮声响成一片,持续半个多小时,烟花也此起彼伏,形成独特景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