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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1598)

关于商标注册证明公示系统上线运行的公告

 

关于商标注册证明公示系统上线运行的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举措,我局建设完成商标注册证明公示系统,同时上线商标电子注册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商标注册证明公示系统拟于2018年11月27日上线运行,社会公众可从中国商标网查看使用。该系统用于公示商标注册证和优先权证明、商标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等证明类文件的基本信息,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商标注册号、申请人名称、商标名称等条件进行检索,了解上述商标文件的内容和效力。我局在商标注册证上增加二维码后,扫描商标注册证上的二维码可以链接到商标注册证明公示系统查验其内容和效力。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2018年11月26日

9月1日起商标局全面实行电子回执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在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中,全面对商标网上申请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网上提交申请、网上接收文件全程电子化,努力打造更为优质、高效、便捷的商标注册网上服务平台。经过前期测试,定于2018年9月1日正式上线“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商标网上申请系统”所有用户可凭已申请的USB-KEY或数字证书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在选择接受《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使用协议》后,使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实现网上提交申请、网上接收文件。

  二、对于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的商标申请所产生的部分种类商标文件(见附件),我局将采取电子文件方式送达,并同步发送短信和邮件提示,用户可自行下载打印,不再以纸质文件方式送达。随着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功能不断完善,我局将逐步增加商标电子发文种类。

  三、以纸质文件方式提交商标申请的,商标文件仍以纸质文件方式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2018年8月24日

克罗地亚公司/商业主体的四种类型/责任形式

当一家克罗地亚公司在中国开展业务或是在中国注册商标、保护其品牌,首先要做的就是确定其公司的中文名称,那么克罗地亚公司名中的责任形式又该如何翻译或与中国的法律对接呢?此外,如果你打算在克罗地亚创业,第一步就是决定要开什么样的公司,业务结构的类型对公司的成功同样至关重要。

 

在克罗地亚,主要有4种商业类型/公司形式。

 

1Udruga(协会)

 

udruga(协会)类型的团体为非营利组织,其主要职能是保护会员的利益或保护人权和自由,以及环境、人道主义、信息、文化、国家、亲自然、教育、社会、专业、体育、技术、医疗、科学或其他信仰和目标。要开办udruga(协会),要求必须至少有3个发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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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J.D.O.O. (特别有限责任公司)

 

J.d.o.o.o.(特别有限责任公司)和d.o.o.o.一样,通常用于有限启动资金开办公司。刚开始创业只需10库纳。然而,经过特定的时间(通常是90),必须通过审计证明已经获得了20.000的收入,需要补足股本。审计的成本是差不多的€1000

 

 

4T.O.(工坊)

 

T.O.(工坊)是克罗地亚语“trgovačkiobrt”工坊的缩写,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公司,而是一种关联到特定的人的商业主体,典型是提供特写“手艺”的。例如,锁匠、发型师和木匠都属于这一类。虽然t.o.可以有像公司一样的员工,但业务人员与公司不同的是,企业的开设和消亡都与公司不同,如,如果注册的“手艺人”不存在了,实体就不能继续下去。

 

这类业务正在慢慢消失,因为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了更为普遍和资本友好型的公司。从有利的一面来看,作为一个t.o.,它并不是一家传统的公司,它不需要标准的20.000 库纳的启动资金。

上海出台“扩大开放100条”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7月10日,上海市正式公布“扩大开放100条”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上海将建设开放共享、内外联动的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据悉,方案聚焦金融业开放合作、构筑更加开放的产业体系、建设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打造进口促进新平台、创造一流营商环境等5个方面。



7月10日,上海市举行进一步扩大开放推进大会,正式公布“扩大开放100条”行动方案,其中明确提出,建设开放共享、内外联动的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国家进一步扩大开放重大举措,加快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上海制定了“扩大开放100条”行动方案。方案聚焦金融业开放合作、构筑更加开放的产业体系、建设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打造进口促进新平台、创造一流营商环境等5个方面,提出了100条开放举措。



为建设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方案明确了15条具体措施,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性,包括“统一犯罪认定标准,加强知识产权刑事自诉案件审判”,开展“清风”“龙腾”等专项行动等。二是强化知识产权海外维权能力,比如建设国际贸易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基地,设立商标海外维权保护办公室等。三是提升知识产权服务功能,优化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服务功能,逐步推动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体系,加强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窗口服务能力、建成中国(上海)自贸区版权服务中心等。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中国扩大开放的重大举措之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上海市将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助力塑造一流营商环境。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优化知识产权严保护体系。二是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三是完善知识产权快保护机制。四是加大知识产权同保护力度。

国家版权局等四部委启动“剑网2018”专项行动

国家版权局网站7月16日消息,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8”专项行动有关情况。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介绍,“剑网2018”将以网络侵权多发领域为重点目标,以网络侵权多发领域为重点目标,以查办案件为重要抓手,通过集中整治和引导规范,有效运用分类监管、约谈整改、行政处罚、刑事打击等多种措施,集中整治网络转载、短视频、动漫等领域侵权盗版多发态势,重点规范网络直播、知识分享、有声读物等平台版权传播秩序,深入巩固网络影视、网络音乐、电子商务平台、应用商店、网络云存储空间等领域专项整治成果,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秩序,营造良好的网络版权环境。  

 

    此次专项行动自7月上旬开始,将利用4个多月的时间开展三项重点整治:一是开展网络转载版权专项整治。针对目前网络媒体特别是微博、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自媒体”侵权现象,将重点打击未经许可转载新闻作品的侵权行为和未经许可摘编整合、歪曲篡改新闻作品的侵权行为,坚决整治自媒体通过“洗稿”方式抄袭剽窃、篡改删减原创作品的侵权行为,着力规范搜索引擎、浏览器、应用商店、微博、微信等涉及的网络转载行为。二是开展短视频版权专项整治。三是开展重点领域版权专项整治。 

 

    于慈珂强调,专项行动期间,各地版权执法部门将集中力量、快速查办各类网络侵权盗版案件,对人民群众意见强烈、社会危害大的侵权盗版网站,将从严查处并提请相关管理部门依法吊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注销ICP备案、停止提供网站接入服务等;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将根据“两法衔接”机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各互联网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企业举报受理和快速处理机制,加强内部版权监控管理,实施侵权盗版信息巡查清理及记录留存,积极履行企业违法犯罪线索报告、配合调查义务和“通知——删除”等法定处置责任。专项行动鼓励社会各界向版权执法部门投诉举报,对经核实线索查处案件的举报人将予以奖励。同时,将加大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坚决曝光不履行主体责任的互联网企业。

爱奇艺诉微投屏擅播琅琊榜等索赔160万

   7月13日,记者从海淀法院官网了解到,因认为对方未经许可擅自播放影视作品《琅琊榜》及《凤囚凰》,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为由将亦非云互联网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亦非播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分别为60万、100万,两案共计索赔160万。

 

  目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两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

 

  原告爱奇艺诉称,其经合法授权取得了《琅琊榜》和《凤囚凰》两部影视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其发现亦非云公司和亦非播公司未经合法授权,通过二公司共同生产运营的“微投屏”安卓手机端、iPhone端应用程序提供《琅琊榜》和《凤囚凰》的在线播放服务。

 

  原告认为,亦非云公司和亦非播公司擅自提供《琅琊榜》和《凤囚凰》两部作品在线播放服务的行为,极大侵害了其对作品享有的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给其造成极大损失。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分别为60万、100万,两案共计索赔160万。

29家机构成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先行者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通知,确定了首批能力建设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机构,并启动相关工作。中国专利保护协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中心、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上海知识产权仲裁院、合肥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仲裁中心、淄博仲裁委员会、重庆市网商协会等29家机构入选,期限为2018年7月至2020年6月。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说法,29家机构入选,是综合考虑各机构前期工作基础、纠纷处理能力、预期目标可行性、工作方案细化程度等因素确定的。


  每年遴选20家至30家


  当前,越来越多的仲裁调解机构面向市场开展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业务,国内外创新主体对通过仲裁调解方式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需求日趋旺盛,但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服务还存在工作运行机制不够高效顺畅、相关机构业务重点不够突出、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


  近年来,多份中央文件中均有加强知识产权仲裁调解的内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15〕6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86号)都要求,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仲裁制度,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加强知识产权仲裁机构和纠纷调解机构建设。


  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有必要通过遴选一批机构,重点支持其加强能力建设和提高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的水平,进而提升仲裁调解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


  2018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关于开展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机构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下称《开展通知》),明确国家知识产权局每年遴选确定20至30家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机构作为能力建设工作单位,开展能力建设工作,期限为2年。


  根据《开展通知》,期满后,对于落实任务到位,能力大幅提升,在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方面能切实发挥作用的机构,将向社会发布其基本情况、业务专长和特色优势。争取经过3至5年时间,推动100家左右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机构切实提升综合能力。


  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说,遴选一批特色机构加强其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能力建设,有利于引导相关机构增强知识产权纠纷解决能力,培育形成一批专业化高水平仲裁调解机构;有利于推动建立行业资信,方便需求方获得资质可信、服务可靠的仲裁调解服务;有利于推动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服务规范化管理;有利于推动仲裁调解与其他知识产权保护途径形成有机互补、相互衔接的大保护工作格局,降低知识产权维权和保护成本,形成快速有效定分止争的和谐市场秩序。


  有发展潜力和专长


  日前公布的这29家机构有何特别之处呢?


  《开展通知》曾对科学遴选机构作出门槛限定:根据知识产权纠纷解决需求,着眼未来发展需要,科学选择硬件基础好、人才队伍强、需求旺盛、有发展潜力和专长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机构开展能力建设工作。


  合肥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仲裁中心是入选的29家仲裁机构之一。合肥市仲裁委员会秘书长徐芳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为解决案多人少矛盾,探索建立纠纷多元化处理的模式,合肥市知识产权局与合肥市仲裁委于2017年4月协作共建了知识产权仲裁中心。


  据了解,近年来,合肥市知识产权的专利行政案件日益增多,2016年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较上年增长112%,假冒专利案件增长200%。2017年达182起,较上年增长51%,仅仅依靠有限的行政和司法资源,已远远不能满足市场发展带来的各类知识产权争议的及时有效解决。


  在今年年初,合肥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仲裁中心就产生了在全国堪称首创之举的专利行政调解确认仲裁案件。该中心对合肥市知识产权局审理的6起行政调解案件给予仲裁确认,通过仲裁裁决赋予合肥市知识产权局行政调解协议的强制执行法律效力。目前6起案件双方当事人均按照调解协议自行履行了各自义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重庆市网商协会这一专为电商企业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服务的机构,也进入了29家名单之列。2018年4月,重庆市网商协会经重庆市知识产权局授牌成立“重庆市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


  据介绍,该中心自成立以来定期组织电商企业参加专业培训,并安排专业团队负责知识产权的纠纷受理,探索建立重庆市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纠纷案例数据库和常态化的运行服务平台。同时,中心与重庆市知识产权法院、仲裁院等合作,对接诉调、调仲、行政执法与调解等。


  发挥重要示范作用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此前的要求,入选机构肩负多项任务。


  入选机构要制定实施本机构能力建设工作计划。结合自身基础及客观需求,加大资源投入,明确能力建设方向和业务发展重点,从完善组织机构、规范业务流程、加强人员培养、加强案件受理处理、加强协调沟通等方面细化能力提升具体举措。


  在加强制度建设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从机构管理、人员管理、知识产权纠纷受理、办案人员选择、案件办理及反馈等方面建立高效有序的制度规范,实现高效有序运行的效果,有效促进各项工作开展。


  在加强人才培养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建立培训制度,收集汇编知识产权仲裁调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典型案例,编制培训教材。通过加强培训、实践锻炼、交流研讨等方式,建立具有一定规模且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分层分类提升工作能力。聚焦案件办理人员能力提升,力争实现案件办理人员专业素养突出、熟知知识产权纠纷规律和矛盾争点,掌握协调沟通技巧,能胜任知识产权纠纷解决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强调提升机构能力。促进在专利、商标、著作权等领域以及具体的技术或行业领域形成有所擅长的、高水平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构,打造一批有专业特长的仲裁调解专家队伍。遴选一批有代表性的知识产权特色案例,在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方面发挥重要示范作用。


  提升保护实效,也是一项重要任务。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推动服务对象和案件办理数量稳定增长,整理发布典型案例,形成可供复制推广的经验,提高各界对于仲裁调解等维权渠道和纠纷解决方式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扩大仲裁调解工作影响力,提高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


  规范引领实践提升


  不仅入选机构有任务,其所在地方政府部门也有责任在身。


  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各地将本地区入选机构纳入能力建设工作范围,具体组织落实各项工作。其间,要加强调研,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工作衔接机制。


  通知提出要加大投入,统筹资源配置,建立统一的培训制度,构建本地区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专家库。加强与维权援助、社会监督、规范化市场培育等工作的融合,促进资源共享和工作衔接。积极指导相关机构落实能力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业务重点方向,拓展工作空间,提升办案能力,切实解决一批知识产权纠纷。要做好数据的规范化统计,定期统计更新案件数量和人员等信息,及时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强调,坚持规范引领、实践提升。既要多措并举引导机构加强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业务规范,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和水平,也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相关机构的推送力度,加强其与执法维权、社会监督、规范化市场培育等工作的衔接,通过纠纷解决实践提升相关机构服务能力。

WIPO发布2018年全球创新指数:中国突破前20名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康奈尔大学和欧洲工商管理学院最新发布的2018年全球创新指数(GII)排行榜显示,中国进入世界上最具创新性的前20个经济体之列。

 

全球创新指数是一个详细的量化工具,助力全球决策者更好地理解如何激励创新活动,以此推动经济增长和人类发展。全球创新指数根据80项指标对126个经济体进行排名,这些指标从知识产权申请率到移动应用开发,从教育支出到科技出版物,不一而足。

 

数据显示,中国今年排名第17位。瑞士则继续独占鳌头。跻身2018年全球创新指数前十名的其他国家包括荷兰、瑞典、英国、新加坡、美国、芬兰、丹麦、德国和爱尔兰。

 

“中国排名的快速攀升反映出最高领导层的战略导向,那就是开发世界一流的创新能力,推动经济基础结构向知识密集型产业发展,而这些产业需要通过创新来保持竞争优势。”WIPO总干事高锐表示,“这预示着多极创新格局的到来。”

商标被“搭便车” 维密维权胜诉

作为拥有40余年历史的时尚品牌,“维多利亚的秘密”(VICTORIA'S SECRET)凭借自身独特的设计与风格而风靡全球,旗下“SHEER LOVE(纯粹的爱)”系列产品更是有着众多拥趸。而围绕着一件“sheer love十分爱”商标,美国维多利亚的秘密商店品牌管理公司(下称维密)却与中国浙江省义乌市庆鹏化妆品有限公司(下称庆鹏)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权属纠纷。

 

历时近4年,双方纠纷日前有了新的进展。继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庆鹏申请注册的“sheer love十分爱”商标(下称诉争商标)系为商标抢注“毒树之果”,缺乏受保护基础之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终审判决驳回庆鹏上诉,认定其申请注册诉争商标的行为构成我国商标法规定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之情形。

 

横刀夺“爱”引发纷争

 

记者了解到,维密经营有“SHEER LOVE”品牌的香水、沐浴露、香体乳等商品。目前,维密及其关联企业美国浴美健品牌管理公司(下称浴美健公司)在美国、加拿大、欧盟等多个国家或地区已获准注册“SHEER LOVE”商标。据悉,维密旗下的“SHEER LOVE”品牌保湿身体乳于2014年6月在中国取得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

 

庆鹏成立于2001年11月,经营范围包括护肤类、香水类化妆品及服装等商品的生产、销售等。2011年9月,庆鹏提出该案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2012年11月诉争商标被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浴液、化妆品、香水等商品上。

 

据中国商标网显示,庆鹏与其关联企业共申请注册了800余件商标,其中包括“La pargay”“ELLA MOSS”“NOVAE PLUS”等与知名服装、化妆品品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还包括“Justin Bieber”“Stuart Weitzman”等与知名人物姓名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庆鹏有关负责人称,其申请注册的商标中实际使用的约有一两百件,其余商标系作为资源储备之用。

 

维密有关负责人介绍,其与浴美健公司针对庆鹏申请注册的80余件商标提出异议申请,针对近20件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同时,维密与浴美健公司曾对庆鹏提起侵犯著作权民事诉讼,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庆鹏在其产品上使用了维密享有著作权的“SHEER LOVE 产品包装设计”“Secret Charm产品包装设计”等11款身体用化妆品、香水的包装设计,并判决庆鹏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与此同时,针对庆鹏申请注册的“简爱美Simply Gorgeous”与“灿烂爱情Brilliant Love”等30件商标,商标局认定“Simply Gorgeous”与“Brilliant Love”等系维密旗下化妆品商品的系列子品牌,庆鹏申请注册多件与他人在先使用并已经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相近似的商标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而且明显超出正常商业经营需要,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不应予以核准注册。

 

双方此番纠纷源于2014年,维密于当年11月针对诉争商标向商评委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主张诉争商标存在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情形,属于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庆鹏系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其已经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而且系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

 

终审判决厘清是非

 

2015年7月,商评委作出无效宣告请求裁定,认定维密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庆鹏系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其已经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裁定对诉争商标予以维持。

 

维密不服商评委所作裁定,随后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审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维密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庆鹏系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其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但庆鹏申请注册诉争商标的行为损害了维密的合法民事权益,对商标注册管理秩序造成冲击,而且还损害了不特定多数商标申请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即便诉争商标取得了较高知名度和稳定的消费群体,因其注册和使用均存在明显“搭便车”、不正当利用他人市场声誉之情形,此种“毒树之果”缺乏受法律保护的正当性基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16年12月作出一审判决,撤销商评委所作裁定,并判令商评委重新作出裁定。

 

庆鹏不服一审判决,随后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认定庆鹏申请注册诉争商标的行为构成我国商标法规定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之情形,据此终审驳回庆鹏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次集中发布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统计数据

7月1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举办2018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据了解,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今年举办的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也是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组建后,首次向社会集中发布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的相关统计数据。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上半年,我国主要知识产权指标实现较快增长,呈现良好发展势头。其中,我国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分别达到75.1万件和21.7万件,商标注册申请量358.6万件,新受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10个。

 

  此次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为75.1万件;发明专利授权21.7万件,其中,国内发明专利授权17.1万件。在国内发明专利授权中,职务发明15.9万件,占93.2%;非职务发明1.2万件,占6.8%。截至2018年6月底,我国国内(不含港澳台)发明专利拥有量共计147.5万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0.6件。此外,今年上半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2.30万件,同比增长6.3%,其中2.16万件来自国内,同比增长7.6%。

 

  2018年上半年,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为358.6万件;完成商标审查306.5万件。截至2018年6月底,我国商标累计申请量3142.8万件,累计注册量1939.5万件,有效注册商标量1680.7万件,平均每6.1个市场主体拥有一个有效商标;核准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4395件,其中国外171件。商标注册审查周期从8个月缩短至7个月左右。

 

  2018年上半年,我国新受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10个,新批准保护地理标志产品46个,新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企业135家。截至2018年6月底,累计保护地理标志产品2359个,其中国内2298个,国外61个;累计建设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24个;累计核准专用标志使用企业8091家,相关产值逾1万亿元。

 

  据介绍,2018年上半年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的相关统计数据主要呈现出4个特点。一是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水平稳中有进。国内发明专利授权量和拥有量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6.5%和19.5%,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较2017年底提高0.8件;商标注册便利化水平不断提高,商标注册申请量同比增长57.5%。二是国内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继续巩固。国内发明专利授权量和拥有量中,企业所占比重分别达到63.8%和67.2%;国内企业有效发明专利5年以上维持率达到71.2%。三是我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申请数量稳步提升。今年前6个月,提交PCT国际专利申请100件以上的国内企业达到17家;今年前5个月,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2228件,同比增长80.69%,位列马德里联盟第三位。四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进一步优化。上半年全国专利行政执法办案总量同比增长29.5%,其中专利纠纷办案同比增长41.0%;查处商标违法案件1.36万件,案值超过2.1亿元。我国进一步塑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

 

  在发布会现场,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就专利质量提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等问题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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