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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局公布“打击侵犯商标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十大案例

12月7日,北京市工商局公布“打击侵犯商标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十大案例。

据北京市工商局商标处处长王珊介绍,2016年,全市工商部门开展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双打”行动,加大对制售侵权假冒商品的窝点和源头的打击力度,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共办结商标侵权及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819件,同比增长41%,罚没款3352万元,同比增长19%,移送司法机关11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6个。其中,查处了中视搜藏(北京)国际收藏品有限公司、北京嘉德基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侵犯奥运标志两件大案,罚没款共计372万元。

在10起案件中,罚款数额最高的是北京上富卓勤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因在其经营的打印机上使用了与日本兄弟工业株式会社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构成商标侵权,被罚款276万余元。

在加强京津冀区域协作、建立执法合作机制方面,市工商局与天津市场监管局、河北省工商局共同签署了《京津冀商标保护区域合作备忘录》,达成建立区域联络机制、加强执法联动配合、建立著名商标异地保护机制、互认联保商标品牌战略示范企业、建立驰名商标异地申报制度、加强冬奥会标志保护等10项合作协议。目前房山已全面启动“房涿涞”地区商标联合监管协作机制,延庆、通州、大兴等地工商分局也建立了执法相关合作机制,实现了案件线索移送、跨区域执法等协作内容。

北京工商“双打”十大案例

一、查处侵犯brother打印机商标权案

2016年4月7日,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对位于丰台区富丰路2号的北京上富卓勤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地以及该公司位于丰台区东老庄的展览室、财务室、仓库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其经营的打印机上使用了与日本兄弟工业株式会社第1981663号brother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经查,当事人于2015年5月开始购进委托生产的打印机,并在未经商标权利人日本兄弟工业株式会社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在其经营的打印机上使用brotherJet及图形组合商标。该公司曾提出在第9类与计算机连用的打印机,办公室用打印机,打印机和复印机用未填充的鼓粉盒上注册BROTHERJET商标的申请,但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以该商标与日本兄弟工业株式会社的brother商标近似为由驳回。然而,当事人仍然在部分打印机上以打上注册标记的方式实际使用brotherJet及图形组合商标。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商标违法行为和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商标侵犯行为。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11台侵权打印机(案值474500元)、罚款2765700元的行政处罚。

二、查处销售侵犯龙及图商标权石膏板案

2016年4月7日,第3125653号龙及图注册商标权利人到北京市工商局顺义分局举报,称有人涉嫌在位于顺义区的一施工工地上使用侵犯龙及图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石膏板。随后,执法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了检查,发现施工方的工人正在使用龙及图牌石膏板进行施工。经商标权利人鉴定,该批龙及图牌石膏板为侵权商品。

经调查当事人为北京民荣京创商贸有限公司。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属于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北京市工商局顺义分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16800元的行政处罚。

三、查处侵犯奥运标志案

当事人中视搜藏(北京)国际收藏品有限公司与某电信公司围绕2022年北京-张家口冬奥会题材合作推出八个企业联名卡项目,其中六个项目已经量产,最后两个项目尚未投产。当事人从某电信公司处购买电信数据后,委托第三方加工制卡及印刷相关证书,成品由当事人对外销售,且没有库存。

当事人的上述产品未经特殊标志持有人许可,擅自使用与特殊标志登记证号为第14511306号、第15469567号特殊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并制作、销售其特殊标志产品用于商业活动。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已构成未经特殊标志所有人许可,将其特殊标志用于商业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82860元和罚款2348580元的决定处罚。

四、查处侵犯奥运标志案

自2015年8月,当事人北京嘉德基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通过网站及电话推销等方式销售中国申奥徽宝系列套装产品,此纪念套装包含北京冬奥会申办纪念钢笔一支和中国申奥徽宝和田玉质印章一尊,在和田玉质印章底部刻有北京2022冬的图案,在北京冬奥会申办纪念钢笔包装及笔帽顶部印有“BEIJING Applicant city 2022冬”的文字及图形组合。

当事人的上述产品未经特殊标志持有人许可,擅自使用与特殊标志登记证号为第14511306号特殊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并制作、销售其特殊标志产品用于商业活动。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已构成未经特殊标志所有人许可,将其特殊标志用于商业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没收侵权商品,没收违法所得149768元,罚款449304元的行政处罚。

五、查处销售侵犯Technoform Bautec商标权断桥隔热条案

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接到权利人泰诺风卡帕阿诺+布恩霍费尔有限公司( TECHNOFORM CAPRANO+ BRUNNHOFER GMBH )的投诉,称海淀区某施工项目建筑物上安装的含有TECHNOFORM BAUTEC标识和第9106489号商标图形标识的断桥隔热条属于侵犯权利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经查,当事人北京君昊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从河北廊坊某隔热条代理商处购进了6.54万米含有Technoform Bautec标识和第9106489号商标图形标识的断桥隔热条。经权利人鉴定,上述隔热条产品均属侵犯权利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属于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对当事人处罚款260000元。

六、查处销售侵犯牛栏山等商标权白酒案

个体工商户孙亚东于2016年元旦后,购进了标有牛栏山、五粮液、剑南春、国窖商标的白酒,共计231瓶。

经牛栏山、五粮液、剑南春、国窖商标权利人鉴定,上述白酒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且当事人未能取得上述商品的发票或者收据,也不能说明提供者。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北京市工商局顺义分局没收了所有侵权白酒,并对当事人处罚款200000元。

七、查处侵犯迪士尼教育服务商标权案

北京德睿博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从事儿童早期教育经营活动中,于办公楼楼顶牌匾、前台后墙牌匾、宣传册以及亲子教育卡上使用了“Ai lebao Disney 及图”,于公司门头及活动大厅使用了香港艾乐宝迪士尼国际亲子园标识,于公司课程教材和书包上使用了“Ai lebao Disney及图”标识。

经查,当事人在上述经营活动中使用含有“迪士尼”字样的标识未取得迪士尼商标权利人的许可。经营期间,当事人采用学员预付费消费的经营模式,提前向学员收取学费、游泳培训费等各类费用,其实际已经为学员提供的各类服务费用经折算后共计127840.25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北京市工商局昌平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27840.25元。

八、查处侵犯学而思教育服务商标权案

北京学而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投诉当事人北京学而思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互联网上使用“学而思”字样进行宣传销售行为侵犯了北京学而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学而思”注册商标专用权。

经查,北京学而思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于其设立的用来宣传和销售网站中使用“学而思图书批发”中文字样及xrsbook.1688.com字样和联系电话。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北京市工商局密云分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九、查处销售不合格圣罗兰女式皮鞋案

当事人圣罗兰(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从国外品牌商处购进“SAINT\LAURENT\PARIS圣罗兰”品牌、款号为315535\CYUOO\6526的女式皮鞋产品共计46双。并将其中26双用其设置在商场中销售。北京市工商局西城分局,对在上述商场销售的该款产品进行了抽检。经检验机构检测,经检验,所检商品帮底剥离强度项目,不符合QB/T1002-2005合格品的要求,依据抽检评定程序,判定监督总体不合格。截止至2016年4月25日,共售出19双,剩余7双被当事人下架。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北京市工商局西城分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不合格产品女式皮鞋7双及违法所得49172.57元、罚款382200元的行政处罚。

十、查处销售不合格肯迪文风衣案

2016年3月24日,北京市工商局东城分局接到消费者申诉称,(利邦(上海)服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四分公司)在东城区一商场中设置的店铺中销售的商标为肯迪文,货号:K3250H0041;规格型号:180/100A(L)男式风衣与所标注的材质成份不符,并提供了《检测报告》。

经查:该款风衣标注材质成份:“辅料(针织部分):纯羊毛100%”。经山东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验,结果为“辅料(针织部分):纯羊毛90.9%,锦纶8.4%,氨纶0.7%”,评定为是不合格商品。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属于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北京市工商局东城分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090.65元、罚款1725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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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局查处侵犯冬奥会标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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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8月北京东奥组委发布《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公告》后,北京冬奥组委一直关注冬奥会标志侵权事件的处理。北京商报记者获悉,北京市工商局已经查处两起冬奥会侵权案件,共计罚款372万元。

据了解,两起案件中的一起,当事一方为北京嘉德基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该公司通过网络、电话通讯等推销手段,销售北京冬奥会申办纪念钢笔、中国申奥徽宝、和田玉质印章等,其中钢笔包装及笔帽顶部印有“BEIJING Applicant city 2022冬”的文字及图形组合,和田玉质印章底部刻有“北京2022冬”的图案。经查实发现,上述销售商品均未经特殊标志持有人许可,而擅自使用与冬奥会标志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并用于商业活动,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本案共罚没款59万多元。

另一起案件中,当事人为中视搜藏(北京)国际收藏品有限公司,被罚没款313万元。据悉,中视搜藏公司设计、生产销售了文字和图形与奥运特殊标志相混淆的“北京—张家口联合申办2022年冬奥会”大量系列涉奥纪念商品。工商部门对中视搜藏(北京)国际收藏品有限公司处以罚款2348580元,没收违法所得782860元的行政处罚。

为实现冬奥会名称、会徽、口号、宣传用语等标志特许使用产品及特许商品经营的专有权不受侵犯,日前,京津冀三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签订的《京津冀商标保护区域合作备忘录》中提出,建立2022年冬季奥运会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保护区域协作机制。

早在今年5月,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截至目前,北京工商部门共办结商标侵权及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819件,同比增长41%,罚没款33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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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5月底前将积压的商标注册证全部发放

4月7日媒体刊登“半年拿不到一张证” 一文后,国家工商总局高度重视,总局领导立即责成有关部门查清情况,回应关切,认真整改。

  由于采购环节手续繁琐、部门衔接不畅等问题,导致商标注册证发放延误,给商标注册人带来了不便,工商总局表示诚挚的歉意!

  目前商标注册证用纸供应已经到位,3月28日已开始加班加点印制发放,5月底前将前期积压的商标注册证全部发放给注册人。

  我们将认真总结教训,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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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着力清理部门规章

工商总局着力清理部门规章
废止10部规章 修改4部规章

    3月29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对现行有效的部门规章进行清理,废止10部规章,修改4部规章的部分条款,征求意见稿已向社会公开。
  废止的10部规章包括:《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办法》《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实施办法》《经纪人管理办法》《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商标代理管理办法》。
  修改部分条款的4部规章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此外,征求意见稿对相关部门规章的条文顺序作了相应调整。
  据了解,国家工商总局着手对现行有效的部门规章进行清理,社会公众可通过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国家工商总局网站以及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征求意见稿提出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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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俄两国元首的见证下 国家工商总局与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签署商标法律保护与执法合作谅解备忘录

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第四次峰会期间,张茅会见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局长鲍里斯·西蒙诺夫并共同签署了商标法律保护与执法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

                                    (鞠闻  摄)

  5月20日,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第四次峰会期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与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局长鲍里斯·西蒙诺夫于上海,在国家主席习近平、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的见证下,共同签署了商标法律保护与执法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

  签署协议前,张茅和西蒙诺夫举行了会 见。张茅表示,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建立10多年来,双边关系始终保持全面健康快速发展势头,双边经贸关系和经济技术合作发展势头良好。中国已经连续4年 成为俄罗斯第一大贸易伙伴,互利性和经济互补性决定了双方有很强的合作意愿和合作潜力。

  张茅介绍了国家工商总局的主要职能及商 标注册与保护工作概况,并介绍了中国新《商标法》的情况。张茅指出,在既有合作框架的基础上,此份合作谅解备忘录重点关注双方商标法律保护与执法领域的合 作,这标志着国家工商总局和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的合作达到了新的高度。希望中俄双方今后进一步加强在商标法律制度、商标注册与审查程序实践以及商标执法 方面的深入交流,不断探索交流合作的途径和方式,促进双方实质性执法合作的开展,提升合作水平。双方还就相互感兴趣的有关商标领域具体工作交换了意见。

  2010年5月19日,国家工商总局与 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在北京签署两部门间合作谅解备忘录后,双方开展了高层互访和信息交流活动。随着中俄经贸关系的不断发展,开展商标法律保护与执法领域 合作日趋重要。2013年9月,国家工商总局与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就商签商标法律保护与执法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一事达成共识。

  习近平和普京会见期间,中俄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俄罗斯联邦关于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新阶段的联合声明》,并见证了包括国家工商总局在内的多个部门和俄签署合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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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青岛市工商局首次发布商标品牌发展报告

商标是品牌经济发展的基础,是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也是一个地区发展软实力的集中体现。作为品牌城市,青岛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商标品牌发 展,将商标战略作为重要的城市发展战略,将商标品牌发展作为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现代化国际城市的重要举措之一。

市工商局作为政府推动此项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以世界眼光谋划未来,以国际标准提升工作,以本土优势彰显特色,始终把推进实施商标战略作为服务创新 型城市发展、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坚持改革创新、提升效能,商标战略实施的质量和效益同步提升,推进商标品牌事业走上了快速发展之路。

目前,我市拥有中国驰名商标59件、山东省著名商标336件、青岛市著名商标326件,驰(著)名商标总量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为客观记录我市商标品牌事业发展的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效,给商标战略实施留下珍贵的历史资料,市工商局编辑发布《青岛市商标品牌发展报告 (2007-2011)》。存史资政,本书所记载的内容,如实反映了我市商标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收集汇总了我市实施商标战略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就和 新变化。知往鉴来。下一步,工商部门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以“稳中求进”为总基调,把实施商标战略作为服务“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手段,为 青岛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积极的转型支持和自主创新保障。

商标战略五年硕果累累

商标注册总量迅速膨胀

随着我国“十一五”规划深入实施,特别是在市委、市政府提出扎实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思路后,我市商标事业也进入快速发展期。

2007年,工商部门先后印发了《商标管理工作标准化指导规范》等文件,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网格化监管优势,指导各类经济主体及时申请商标国内外注 册,全市有效商标注册总量达25822件。2008年,工商部门研发了我市注册商标数据库、商标管理操作系统和商标管理系列软件,在全国率先推行注册商标 辖区工商所认定制度,实现了注册商标数据库与企业登记数据库的有效衔接。

2009年,进一步完善了商标认领管理系统,实施注册商标续展警示制度,全面建立健全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台账,全市商标注册量较上年同期增长 110%。2010年,工商部门深入开展“一所多标”和商标大走访活动,强化工商所在商标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建立企业联系制度,运用“三书一表”有针对 性地开展行政指导,全市新增注册商标12239件,首次突破万件大关。2011年,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注册一家企业申请一件商标”活动的通 知》,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引导企业及时进行商标注册,全市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46560件,较2007年增长了80.31%。

长期以来,工商部门积极引导我市企业充分利用马德里体系这一便捷、经济的商标国际注册途径,促进我市企业在全省外贸领域自主品牌建设方面始终处于领 先地位。2010年,全市共有15件商标获得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比上年同期增长30%;2011年4月,市政府组团出访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产权组织就 国际商标注册保护合作问题加强沟通,市工商部门联合商务局、经信委等七部门开展外向型企业品牌创建活动,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和“三百工程”(即对规模型、成 长型、潜力型的外向型企业各100家进行跟踪服务),当年我市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量达到52件,是上年同期的3.5倍。

商标拉动经济作用明显

商标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核心要素,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众多驰(著)名商标的创建,有力提升了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企业发展增添了强劲动力,市场主体的竞争活力明显提高。

据统计,2008年至2010年获得驰名商标认定的19家企业,2010年产值总计达331.8亿元,实现利润15.8亿元,纳税8.9亿元,不仅 未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反而以每年两位数字的速度保持较快增长。根据世界著名消费市场研究机构欧睿国际发布的数据,2009年,海尔在世界白色家电品牌中排 名第一;2010年9月,中国最有价值品牌100榜揭晓,海尔以855.26亿元的品牌价值连续9年蝉联榜首。作为中国内地第一家在海外上市的企业,青岛 啤酒公司已成为世界第六大啤酒制造商,是最早走向国际化的中国品牌之一,并于2009年跻身世界品牌500强。

驰(著)名商标发展反映了全市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整体形势,我市商标注册和驰(著)名商标创建的质量、品牌结构、地区分布等优势突出、覆盖均衡,驰 (著)名商标辐射带动效应明显,为全市“十二五”开局起步提供了良好基础。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全市驰(著)名商标企业经济总量达到4708亿元, 增长13%,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比重的46%。驰(著)名商标在促进青岛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市呈现出以海尔、青啤、海信、 双星、澳柯玛“五朵金花”为引领,一大批驰(著)名商标企业“百花齐放”的喜人局面,进一步提升了青岛的城市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商标战略实施对我市农业经济发展也显示出独特的作用。我市涉农商标注册总量达7600多件,连续多年保持20%以上的增长幅度,拥有胶州大白菜”、 “崂山茶”、“大泽山葡萄”、“马家沟芹菜”等一批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中国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达到7件,为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品 牌农业发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仅以胶州大白菜为例,胶州大白菜有一千多年的种植历史,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在注册成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之前,在销售上混同于普通大白菜,优质并不优 价。在工商部门指导下,成功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后,当年白菜种植面积扩大了10倍,菜农年收入由不到1万元,增长至1.5万元,2009年达到2万 元,2010年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品牌价值得到进一步提升。随着种植规模的扩大,胶州大白菜的产业链也进一步拉长,胶州市大白菜年加工能力超过千吨的企业 有7家,其产品既有在亚洲占重要市场的泡菜,也有销往世界各地的大白菜汁、大白菜干等深加工产品。同时,胶州大白菜种子产业也取得了长足发展,年生产、销 售大白菜种子50万斤以上,占全国销量的1/7。2011年,胶州大白菜种植、加工、销售及种业等产业总值达到14.6亿元,有力促进了农民增收、农业增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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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工商局首次发布商标发展报告

商标是品牌经济发展的基础,是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也是一个地区发展软实力的集中体现。作为品牌城市,青岛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商标品牌发 展,将商标战略作为重要的城市发展战略,将商标品牌发展作为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现代化国际城市的重要举措之一。

市工商局作为政府推动此项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以世界眼光谋划未来,以国际标准提升工作,以本土优势彰显特色,始终把推进实施商标战略作为服务创新 型城市发展、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坚持改革创新、提升效能,商标战略实施的质量和效益同步提升,推进商标品牌事业走上了快速发展之路。

目前,我市拥有中国驰名商标59件、山东省著名商标336件、青岛市著名商标326件,驰(著)名商标总量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为客观记录我市商标品牌事业发展的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效,给商标战略实施留下珍贵的历史资料,市工商局编辑发布《青岛市商标品牌发展报告 (2007-2011)》。存史资政,本书所记载的内容,如实反映了我市商标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收集汇总了我市实施商标战略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就和 新变化。知往鉴来。下一步,工商部门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以“稳中求进”为总基调,把实施商标战略作为服务“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手段,为 青岛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积极的转型支持和自主创新保障。

商标战略五年硕果累累

商标注册总量迅速膨胀

随着我国“十一五”规划深入实施,特别是在市委、市政府提出扎实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思路后,我市商标事业也进入快速发展期。

2007年,工商部门先后印发了《商标管理工作标准化指导规范》等文件,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网格化监管优势,指导各类经济主体及时申请商标国内外注 册,全市有效商标注册总量达25822件。2008年,工商部门研发了我市注册商标数据库、商标管理操作系统和商标管理系列软件,在全国率先推行注册商标 辖区工商所认定制度,实现了注册商标数据库与企业登记数据库的有效衔接。

2009年,进一步完善了商标认领管理系统,实施注册商标续展警示制度,全面建立健全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台账,全市商标注册量较上年同期增长 110%。2010年,工商部门深入开展“一所多标”和商标大走访活动,强化工商所在商标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建立企业联系制度,运用“三书一表”有针对 性地开展行政指导,全市新增注册商标12239件,首次突破万件大关。2011年,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注册一家企业申请一件商标”活动的通 知》,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引导企业及时进行商标注册,全市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46560件,较2007年增长了80.31%。

长期以来,工商部门积极引导我市企业充分利用马德里体系这一便捷、经济的商标国际注册途径,促进我市企业在全省外贸领域自主品牌建设方面始终处于领 先地位。2010年,全市共有15件商标获得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比上年同期增长30%;2011年4月,市政府组团出访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产权组织就 国际商标注册保护合作问题加强沟通,市工商部门联合商务局、经信委等七部门开展外向型企业品牌创建活动,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和“三百工程”(即对规模型、成 长型、潜力型的外向型企业各100家进行跟踪服务),当年我市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量达到52件,是上年同期的3.5倍。

商标拉动经济作用明显

商标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核心要素,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众多驰(著)名商标的创建,有力提升了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企业发展增添了强劲动力,市场主体的竞争活力明显提高。

据统计,2008年至2010年获得驰名商标认定的19家企业,2010年产值总计达331.8亿元,实现利润15.8亿元,纳税8.9亿元,不仅 未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反而以每年两位数字的速度保持较快增长。根据世界著名消费市场研究机构欧睿国际发布的数据,2009年,海尔在世界白色家电品牌中排 名第一;2010年9月,中国最有价值品牌100榜揭晓,海尔以855.26亿元的品牌价值连续9年蝉联榜首。作为中国内地第一家在海外上市的企业,青岛 啤酒公司已成为世界第六大啤酒制造商,是最早走向国际化的中国品牌之一,并于2009年跻身世界品牌500强。

驰(著)名商标发展反映了全市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整体形势,我市商标注册和驰(著)名商标创建的质量、品牌结构、地区分布等优势突出、覆盖均衡,驰 (著)名商标辐射带动效应明显,为全市“十二五”开局起步提供了良好基础。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全市驰(著)名商标企业经济总量达到4708亿元, 增长13%,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比重的46%。驰(著)名商标在促进青岛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市呈现出以海尔、青啤、海信、 双星、澳柯玛“五朵金花”为引领,一大批驰(著)名商标企业“百花齐放”的喜人局面,进一步提升了青岛的城市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商标战略实施对我市农业经济发展也显示出独特的作用。我市涉农商标注册总量达7600多件,连续多年保持20%以上的增长幅度,拥有胶州大白菜”、 “崂山茶”、“大泽山葡萄”、“马家沟芹菜”等一批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中国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达到7件,为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品 牌农业发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仅以胶州大白菜为例,胶州大白菜有一千多年的种植历史,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在注册成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之前,在销售上混同于普通大白菜,优质并不优 价。在工商部门指导下,成功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后,当年白菜种植面积扩大了10倍,菜农年收入由不到1万元,增长至1.5万元,2009年达到2万 元,2010年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品牌价值得到进一步提升。随着种植规模的扩大,胶州大白菜的产业链也进一步拉长,胶州市大白菜年加工能力超过千吨的企业 有7家,其产品既有在亚洲占重要市场的泡菜,也有销往世界各地的大白菜汁、大白菜干等深加工产品。同时,胶州大白菜种子产业也取得了长足发展,年生产、销 售大白菜种子50万斤以上,占全国销量的1/7。2011年,胶州大白菜种植、加工、销售及种业等产业总值达到14.6亿元,有力促进了农民增收、农业增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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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参加市工商局商标代理组织星级评定工作座谈会

  青岛市工商局今日上午组织召开了商标代理组织星级评定工作座谈会。   

     此次会议旨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青岛市2012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青厅发[2012]34号)文件精神,积极推动我市商标代理组织规范发展,增强行业自律和社会责任感,提高服务效率,逐步形成商标代理组织与服务对象互惠共赢的良性循环,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我司参加,并在会议中提议增加商标注册风险提示为商标代理组织星级评定工作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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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王颖处长一行莅临我司调研

2月17日,市工商局王颖处长一行莅临我司调研工作,高智颖主任协同调研并参与了讨论。
   在调研过程中,王处长详细询问了我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并就青岛地区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的现状及行业内普遍关心的问题与高主任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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