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商标注册申请书
商标注册申请书是指在我国境内从事商品生产或经营活动,并依法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单位依《商标法》规定办理的涉外企业,以商标注册申请人和名义,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时使用的文本。
8月27日,为期5天的的第二十四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下称图博会)、第十五届北京国际图书节(下称图书节)在京落下帷幕。同往年相比,今年的图博会与图书节更加彰显“一带一路”的特色。无论是在新书版权输出现场,还是在高峰论坛和文化交流活动上,“一带一路”都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
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图书版权输出主要以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或地区为主。近年来,国内出版机构加大向小语种国家输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市场尤为受捧。在图博会期间的2017北京国际出版论坛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吴尚之介绍,自2014年以来,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版权贸易量保持高速增长,年均增幅20%,占中国版权贸易总量的比重由2014年的5%提高到2016年的15%。据初步统计,2016年中国与沿线各国版权贸易总量近5000种,比2014年增加2300种。
版权输出呈现热潮
本届图博会海外展商占比达58%,“一带一路”沿线参展国家就达28个,共达成中外版权贸易协议5262项,同比增长4.9%。尤为值得一提的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正在成为版权贸易的热点地区。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的激励以及海外读者的需求提升,越来越多的出版社和数字出版平台都在加快 “走出去”的步伐。
在此次图博会上,由新世界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关键词:“一带一路”篇》多语种图书实现了波兰文、印地文、俄文、韩文、阿拉伯文、土耳其文、阿尔巴尼亚文、德文这8个语种的海外版权输出。除了输出图书版权,新世界出版社还通过同海外出版机构共同组稿、成立合资公司等形式开展深度合作。今年图博会期间,新世界出版社与美国圣智出版集团成立中国图书海外编辑部,在此之前,新世界出版社已与印度GBD图书公司和埃及日出出版社合作,分别在印度和阿拉伯地区成立了中国图书编辑部。这样,国内出版社能在策划、编辑、翻译、印刷、发行、推广宣传等环节与海外出版机构展开全方位合作,进一步开拓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内的海外市场。
谈及“一带一路”图书版权输出的经验,新世界出版社总编辑张海鸥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采访时表示,一方面,在策划图书选题时应考虑选题的针对性,实际操作的可行性,以及版权输出的目标性。另一方面,图书版权输出,既需要作者具有权威性,编辑也要下功夫,寻找适合国外的角度,营销和版权服务也要到位,努力提供优质服务。
人民文学出版社(下称人文社)则坚持选择知名母语译者和海外名牌出版社为原则,由精品大语种带动小语种,在欧美等传统出版国家和“一带一路”及拉美地区同时输出图书版权。今年,人文社海外版权输出品种预计能达到50种以上,比2009年的8种相比翻了6倍。继《山楂树之恋》输出18个语种后,已将格非的《隐身衣》输出到英、法、西知名文学出版社,铁凝的《永远有多远》在泰国销售也已超过两万册。
除了传统出版社持续发力,数字出版平台也成了版权输出的生力军。在本届图博会上,掌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掌阅科技)与泰国红山出版集团签订合作协议,9部原创网络小说将被翻译成泰语供当地读者在网站上付费阅读,后续还将有数十部原创中国网络小说输往泰国。据掌阅科技海外商务副总监刘丹丹介绍,掌阅科技2015年左右将业务拓展至海外,尤其注重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市场的布局。截至目前,已向海外用户提供30万册中文内容、5万册英文内容及数万册的韩文和俄文内容。
像上述出版社和数字出版平台一样,国内企业正积极利用“一带一路”的契机输出图书版权,成为中国版权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吴尚之表示,中国版权贸易从内容结构来看发生了明显变化,反映各国当代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进步的图书成为版权贸易的主体。同时,版权贸易的区域、语种结构也在不断优化,中国在与东南亚、南亚国家保持密切往来的基础上,与阿拉伯、中东欧国家的版权贸易规模、内容质量都在不断提升。
行业问题有待解决
近年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出版交流、版权贸易合作等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有效推动了我国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出版业的共同发展。然而,这一成绩的取得并不容易。在很多从业者看来,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是非汉语地区,多为小语种国家,在同这些地区的出版机构进行图书版权贸易和出版合作时,会面临不少新问题。
张海鸥表示,首先是沟通问题。很多国内出版机构在进行图书版权输出时,缺乏良好的沟通能力,致使开拓新市场经常遇到阻碍。其次是语言翻译问题。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语言多是小语种,而国内专业的小语种人才又比较稀缺,难免会对图书翻译质量有所影响。此外在版税支付方面,外汇支付也不太方便。刘丹丹还提出图书版权输出需要解决本土化的问题:“由于各地的文化差异以及读者喜好不同,如果全封不动地按照字面进行翻译,当地读者难以完全接受。此时,我们是坚持原版输出还是根据当地的读者喜好进行二次创作后再输出,都是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
多方探索拓展合作
事实上,对于开拓海外市场的出版机构而言,他们都曾遇到过上述问题,行业也在积极尝试探索解决之道。
吴尚之就建议,国内出版机构无论是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市场,还是开拓更大的海外市场,在加强国际版权贸易合作和出版合作上,可以尝试很多努力:一是要建立合作长效机制,着力加强合作顶层设计;二是要提升合作内容质量,推出一批深入阐释、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合作的精品图书,培育翻译专业人才;三是要拓展合作渠道平台;四是要推动合作项目对接;五是要创新合作方式方法,实现出版内容资源的多层呈现、多元传播,大力发展移动阅读、在线教育、知识服务等新兴出版业态。
此外,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常务副主席蔡达峰还建议,一方面,要加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出版界的交流合作,形成出版资源互联互通、渠道共享共用、内容共同开发、产业共同发展的出版合作新局面;另一方面,在“一带一路”开放格局下,我国出版界应充分发挥出版品牌和内容创新优势,精心研究“一带一路”国家的文化需求,推出符合“一带一路”国家需求的优秀作品;其三,要搭建“一带一路”国际出版合作平台,支持中国出版企业在重要国际书展举办中国主宾国活动等。
2017年8月29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院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4年11至12月,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挂牌成立。三年来,三个知识产权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严格公正司法,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报告建议,总结推广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经验,适时增设知识产权法院,进一步健全符合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律的专门化审判体系,更好地满足科技创新对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的司法需求。
三个法院共受案46071件
报告提到,提高专业审判水平,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是知识产权法院工作的突出成效之一。
审结专利案件7041件,依法审理涉及无人飞行器技术、4G通信技术等高新技术案件,加强核心技术和前沿领域技术成果保护;在“U 盾”专利侵权案中,一审全额支持原告4900万元的赔偿请求,并首次支持了原告以计时收费方式主张的100万元律师费……报告指出,知识产权法院在“发挥审判职能,促进创新发展”“着力解决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等问题”等方面,成效显著。
截至2017年6月,三个法院共受理案件46071件,审结33135件。其中,受理有关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12935件,审结8247件。
“知识产权法院坚持立足审判职能,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公正高效审理案件,有效遏制侵权行为,有力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周强指出。
聘任61名技术调查官
报告同时指出,知识产权法院在“深化司法改革,创新知识产权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方面,成效显著。
作为司法改革先行者和排头兵,三个知识产权法院完全按照司法改革要求组建,积极探索符合知识产权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创造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有力推动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审判质量效率得到明显提升。
构建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体系,是知识产权法院工作中的亮点。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细化和完善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工作职责,规范技术调查报告的采信机制。三个知识产权法院均设立了技术调查室,共聘任61名技术调查官,形成技术调查与专家辅助、司法鉴定、专家咨询有效衔接的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技术调查官在1144件案件中为法官提供专业技术咨询,确保了技术事实认定的中立性、客观性和科学性。
组建专业法官团队
“知识产权审判具有专业性强、适用法律多元、国际影响大等特点,为适应形势任务的要求,三个知识产权法院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为做好审判工作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报告指出。
报告还指出,知识产权法院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方面,成效突出。
根据司法改革要求,选任员额法官90人,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占78.9%;选任法官助理、书记员等辅助人员195人,行政人员27人。建设知识产权审判“人才高地”,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交由专家型法官审理,在审判实践中锻炼人才。组建专业法官团队,提高审判质量效率,知识产权法院成立以来,员额法官团队平均结案368件。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和研讨,搭建交流平台,提高各类人员的履职能力。
办案压力持续增大
报告同时指出,知识产权法院工作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受理案件数量增长远超预期,办案压力持续增大。
随着科技创新的深入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对知识产权法院的司法能力水平提出了新挑战。
干部梯队培养、人才队伍可持续发展的后劲不足,吸引、留住、培养高素质人才的保障机制尚不健全。
知识产权二审案件的审理法院不统一。一审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管辖,这类案件的二审法院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而一般知识产权民事侵权案件的二审法院则在各省区市法院,二审法院的不同容易导致法律适用冲突,影响司法公信力,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建设和裁判尺度统一有待进一步加强。
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的辐射范围不够,难以有效满足创新活跃地区对于专门化审判的司法需求。
推进一审审理方式改革
针对知识产权法院面临的新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报告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建议:
推进知识产权一审案件审理方式改革。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知识产权法院对简单的一审民事、行政案件实行主审法官独任审理进行试点,促进案件繁简分流。
开展对知识产权法院工作的专项检查。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适时对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推动知识产权法院工作深入发展。
完善知识产权法院工作体制。建议从推动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和世界科技强国的战略高度,研究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实现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程序集约化和人员专业化。总结推广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经验,适时增设知识产权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