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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链接的通知

关于2014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链接的通知

时间:2014-4-22 22:15: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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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已于4月21日至27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人民网、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于4月21日开设此次活动专题,如需了解详细情况,可登陆以下链接: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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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关于执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商总局关于执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14-4-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为了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现就新旧商标法衔接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商标注册事宜

  (一)对于2014年5月1日以前向商标局提出的商标注册、异议、变更、转让、续展、撤销、注销、许可备案等申请,商标局于2014年5月1日以后(含5月1日,下同)作出的行政决定适用修改后的商标法。但是,对异议申请中异议人主体资格和异议理由的审查适用修改前的商标法。

  (二)对于2014年5月1日以前向商标局提出的商标注册、异议、撤销申请,应自2014年5月1日起开始计算审查期限。但是,被异议商标初审公告至2014年5月1日不满三个月的,应自公告期满之日起计算审查期限。

  二、关于商标评审

  (一)对于当事人不服商标局作出的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决定在2014年5月1日以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于2014年5月1日以后审理的案件,适用修改后的商标法。

  (二)对于当事人不服商标局作出的异议裁定在2014年5月1日以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于2014年5月1日以后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提出异议和复审的主体资格适用修改前的商标法,其他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适用修改后的商标法。

  (三)对于已经注册的商标,当事人在2014年5月1日以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和撤销复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于2014年5月1日以后审理的案件,相关程序问题适用修改后的商标法,实体问题适用修改前的商标法。

  (四)对于当事人在2014年5月1日以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的商标评审案件,应自2014年5月1日起开始计算审理期限。

  三、关于商标监督管理

  (一)商标违法行为发生在2014年5月1日以前的,适用修改前的商标法处理;商标违法行为发生在2014年5月1日以前且持续到2014年5月1日以后的,适用修改后的商标法处理。

  (二)对于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的行为,适用修改后的商标法处理。但是,对于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并于2014年5月1日以前已经进入流通领域的除外。

  对 于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驰名商标持有人应承担违法责任,由其住所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住所地以外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 上述违法行为的,移送其住所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住所地不在中国境内或者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指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工商总局

                                                          201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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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程商标侵权 国安票务获赔20万

 

携程商标侵权 国安票务获赔20万

时间:2014-3-27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对东莞市国安票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票务”)状告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携程网”)的经济案件作出宣判,判定被告携程网应承担原告国安票务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0万元,并认为携程网“已经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了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而且携程网的“此类侵权行为并非初犯”。

  这起案件是上海市一中院去年9月份受理的,并在当年12月底开庭审理,于近日进行了宣判。

  国安票务董事长袁长新告诉记者:“不能因为对方是行业里的大企业,我们就放弃自己的主张和权益,在商标权受到侵害的时候,一定要准备好充足的证据,要敢于和对方对簿公堂,保护企业的品牌和信誉。”

  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袁长新在订票这一行摸爬滚打了一二十年,从订火车票起家,把国安票务硬是做到了东莞地区的行业“老大”,为把“国安”两个字打响,付出了不少心血。可就在去年7月,袁长新发现,通过百度等网站搜索国安票务来进行网上订票,最前出现的竟是携程网的链接。

  携程网在国内订票行业中享有盛名,袁长新起初想不通,怎么那么大的一家企业会侵犯地方企业的商标权?朋友的提醒让他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携程网在国内可能是做得最大的,但他不可能在每一个城市都做到最大,携程网完全有可能通过百度的推广,把自己的链接放到前面,然后蚕食其他地方性票务公司的市场份额。”

  朋友的提醒虽然只是推测,也让袁长新下定决心要起诉携程网,在搜集好相关证据并通过东莞市公证处公证之后,国安票务在去年9月份正式向上海市一中院提起对携程网涉嫌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诉讼。

  袁长新说:“在面对这种事情时,有的企业可能就会息事宁人,想对方实力太强,自己根本斗不过,耗时又耗力,就放弃对权益的保护。一家企业的商标权被侵犯了,哪能有忍气吞声的道理?”

  法院称“携程网不止一次干这事”

  经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的经营范围均有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两者具有同业竞争关系。作为同业竞争者,被告对原告理应非常了解,亦知“国安票务”即为原告,但被告仍在广告宣传中使用“国安票务”。其在客观上易使相关网络用户见到“国安票务”后与原告或被告的商标产生联系,故而误认为原告与被告存在某种关联,致使已对原告产生信赖关系的部分客户群体对被告网站加以关注,甚至与被告发生交易,其行为已经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了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

  法院要求被告携程网停止对原告国安票务的侵害,同时确定被告应承担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0万元。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上海一中院在判决书中提到,“本院注意到被告就此类性质的侵权行为并非初犯,其侵权故意明显,情节较为严重。”该院还说,被告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和地位,更应诚信经营,做出表率。

  国安票务的代理人,广东桥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志胜、刘亚亚认为,商标侵权案件、特别是现在的网络侵权,最主要的难点在于举证证明对方侵权的事实。两位律师建议,一旦由企业发现被侵权之后,应及时做证据保全。

  袁长新对记者说:“我同时也希望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在面对这样的事情时站出来维权,这样才能规范市场经济制度,大家才能公平竞争,公平发展。” (记者彭子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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