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公司在商标注册时如何选择商品分类
1.影视公司在商标注册时应该选择什么类别?
影视公司以内容制造为主,其业务包括影视投资、影视制作、影视发行、动画制作、后期制作、艺人经纪、广告营销等。这样的企业一般在商标注册中选择以下类别进行注册:
类别 |
类别简介 |
推荐商品项目 |
35 |
广告 |
广告;无线电广告;电视广告;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广告片制作;广告设计;广告策划;组织商业或广告展览;组织商业或广告交易会。 |
38 |
进行播放无线电或电视节目的服务 |
无线电广播;电视播放;新闻社服务;有线电视播放;无线广播;提供全球计算机网络用户接入服务;为电话购物提供电讯渠道。 |
41 |
文娱、体育活动的服务 |
电影放映; 票务代理服务(娱乐); 电影外语配音; 俱乐部服务(娱乐或教育); 音乐制作; 摄影; 提供在线录像(非下载); 录像带剪辑; 培训; 组织教育或娱乐竞赛; 组织表演(演出); 电子书籍和杂志的在线出版; 电影胶片的分配(发行); 娱乐信息; 录像带发行; 提供在线音乐(非下载); 游乐园服务; 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 除广告片外的影片制作。 |
42 |
计算机编程及相关服务 |
气象信息;计算机软件设计;把有形的数据或文件转换成电子媒体;艺术品鉴定。 |
权利人可以根据自己需要选择注册类别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