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注册商标新增零售或批发服务项目
商标局新增“药用、兽医用、卫生用制剂和医疗用品的零售或批发服务”、“药品零售或批发服务”、“药用制剂零售或批发服务”、“卫生制剂零售或批发服务”、“医疗用品零售或批发服务”、“兽药零售或批发服务”和“兽医用制剂零售或批发服务”共7个项目,不包括其他零售批发服务项目。这是商标局首次将零售或批发服务的商标列为商标注册申请的范畴。
关于过渡期内申请新增零售或批发服务商标的说明 | ||||
|
||||
|
商标局新增“药用、兽医用、卫生用制剂和医疗用品的零售或批发服务”、“药品零售或批发服务”、“药用制剂零售或批发服务”、“卫生制剂零售或批发服务”、“医疗用品零售或批发服务”、“兽药零售或批发服务”和“兽医用制剂零售或批发服务”共7个项目,不包括其他零售批发服务项目。这是商标局首次将零售或批发服务的商标列为商标注册申请的范畴。
关于过渡期内申请新增零售或批发服务商标的说明 | ||||
|
||||
|
逾十年专注商标法律事务专业顾问, 官方认定优秀代理人,对于商标注册授权、变更、续展、转让、许可、争议、异议答辩、驳回复审、撤销等领域具有专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