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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知识产权规划首次被列入国家重点专项规划

到2020年,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增加到12件,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提高到1800亿元,知识产权使用费出口额提高到100亿美元……10项预期性指标成为“十三五”时期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新的“风向标”。国务院日前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下称《规划》),这是知识产权规划首次被列入国家重点专项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由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的战略机遇期。”在1月17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表示,《规划》的出台,标志着“十三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顶层设计总体完成,有助于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于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为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保护运用 提升质量效益

  回顾“十二五”时期,我国各地区、各相关部门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促进知识产权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进一步巩固了我国的知识产权大国地位。但同时,我国知识产权数量与质量不协调、区域发展不平衡、保护还不够严格等问题仍然存在,与经济发展融合还不够紧密,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这些知识产权领域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是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主要瓶颈制约,也是《规划》要着力补齐的短板。

  “十三五”时期,如何把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设计图”变成“施工图”?《规划》为今后五年的知识产权工作明确了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其中指出,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到2020年,知识产权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保护和运用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建成一批知识产权强省、强市,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显著改善,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充分显现,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大幅提升。

  甘绍宁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指出,《规划》主线突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适应了当前国际国内的形势对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需求,反映了创新主体的客观需要。在10个预期性数量指标的选取中,《规划》也突出提高知识产权质量和效益、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果、改善知识产权环境3方面导向,落实了中央“补短板”的要求,提高了规划的针对性。

  完善顶层设计引领创新发展

  当前,我国经济进入了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新常态,创新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和加快完善现代产权制度等一系列重大部署,这给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迫切需要围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目标,提出一系列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明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路线图和施工图。

  着眼于此,《规划》提出了7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加快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建设,健全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制度;二是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用,强化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强化进出口贸易知识产权保护,强化传统优势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民生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三是提高知识产权质量效益,提高专利质量效益,实施商标战略,打造精品版权,加强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领域知识产权工作;四是加强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建设,建成一批知识产权强省、强市,促进区域知识产权协调发展,做好知识产权领域扶贫工作;五是加快知识产权强企建设,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完善知识产权强企工作支撑体系;六是推动产业升级发展,提出推动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完善“中国制造”知识产权布局,促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支持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发展,深化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推动军民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七是促进知识产权开放合作,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积极支持创新企业“走出去”。

  同时,《规划》还设定了加强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4个重大专项,明确了知识产权法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专利质量提升、知识产权强企、知识产权评议、知识产权海外维权、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共9项重大工程。

  “这是‘十三五’时期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新的起点,也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行动指南。”有关专家分析认为,随着《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陆续发布,“三驾马车”共同引领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新局面已经形成。相信通过“十三五”期间的深入实施,将加快实现知识产权由多向优、由大到强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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