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签署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知识产权领域保护成为亮点
近日,中美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正式签署第一阶段经贸协议。协议文本中,双方就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在商业秘密保护、与药品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专利有效期延长、地理标志、打击电子商务平台上存在的盗版和假冒、打击盗版和假冒产品的生产和出口、打击商标恶意注册,以及加强知识产权司法执行和程序等各方面达成共识。
长期以来,中方都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中美双方在知识产权领域所达成的共识,有利于更多国外知识产权进入中国市场,助力中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及创新型产业。中美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义务是互惠互利的,也是对等的,这意味着既保护美国企业,也保护中国企业,既保护美国企业到中国的投资,也保护中国企业在美国的投资。
在技术转让方面,协议强调,双方企业可以自由进入对方市场,并进行公开、自由的运营。技术转让和技术许可按照市场原则自愿进行,政府不支持、指导自然人或者企业开展扭曲竞争的,以获取技术为目的的对外投资。这一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符合中国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方向。
协议签署后,希望双方能够遵守协议约定,努力落实好第一阶段协议相关内容,多做有利于双边经贸关系发展和全球经济金融稳定的事情,维护世界和平与繁荣。
最后修改于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