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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国内知识产权资讯一周概览10.28

1、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商标法》修正案,修订后《商标法》于2019111日起施行。《商标法》此次修订旨在强化对以下行为的规制:

一是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商标法》第4条新增“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并将该情形作为提出异议和请求宣告无效的事由。该规定旨在打击恶意囤积注册商标,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同时增加了商标代理机构的义务:其一,在《商标法》第19条增加了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申请注册商标属于“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注册申请”情形的,不得接受其委托的规定;其二,在《商标法》第68条中增加规定,对商标代理机构不以使用为目的申请商标注册、明知委托人不以使用为目的申请商标注册还接受委托行为,以及恶意申请商标注册行为规定了行政处罚。

二是加大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惩罚力度。《商标法》第63条中,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赔偿数额计算倍数由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提高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并将法定赔偿数额上限从三百万元提高到五百万元。增加打击假冒注册商标行为的规定,在63条中增加“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在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进入商业渠道。”

 

2、《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发布,该规定的主要内容为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规制恶意商标申请,维护商标注册管理秩序,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该规定自2019121日起施行。

 

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该条例自202011日起施行。

 

42019101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在上海举办分享商标改革及打击恶意注册成果座谈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党委常委杜红雨,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上海商标审查协作中心主任林海涵出席会议并致辞。同时,来自上海100多家知名外企及涉外商标代理机构受邀参加座谈。会上,商标局介绍了在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打击商标恶意注册方面的措施与成效并开展互动交流,积极了解企业需求,突出探讨了目前普遍存在的一些恶意注册商标行为问题,以及如何解决、打击恶意注册商标行为的措施。2018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更好优化营商环境,商标局持续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各项改革措施成效显著。目前,商标注册审查平均周期已大幅缩短至5个月,达到国际较高水平。同时,商标局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仅2018年就在商标审查和异议阶段累计驳回非正常商标申请约10万件。据监测,今年前9个月,仅在审查阶段就驳回非正常商标申请3.2万余件。针对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商标局正在不断加大打击力度,研究修订关于“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审理规程,以及审查指导意见,为111日新《商标法》的实施和121日《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的实施做好准备,依法全面高效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

 

5、在1020日举行的第31次上海市市长国际企业家咨询会议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在发言中提到,2018年全球专利约30%的申请量来自中国,世界商标52%的申请量来自中国。

 

6、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庭首次开展商标巡回评审,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庭走进上海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对“沪江”“沪江网校”“沪江英语”及“上海故事”商标无效宣告请求案进行口头审理。这是自2017年开启商标评审案件“口审模式”以来,商标局首次在京外进行商标评审案件口头审理,也是开展商标评审案件巡回评审试点工作的首次尝试。未来商标局将择机在其他地区有选择地开展,将其作为一项长效机制来推广。

最后修改于 2019年10月28日
知识产权顾问

逾十五年专注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担任多家企业知识产权顾问并具有十余年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经验。 熟悉知识产权各项业务,对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布局、WIPO国际事务、企业合同事务、许可协议、网络犯罪、反假冒战略、侵权控制、电子商务法律合规具有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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