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闭幕
7月10日下午,第四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闭幕。
会议指出,本次会议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召开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重要会议,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周强院长对此次会议高度重视,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出要求,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明确提出了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目标、任务,为做好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指明了方向。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既有宏观方法论的指导,又有微观可操作的规则指引,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战略性、指导性,对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要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围绕改革创新,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进行谋篇布局。要围绕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创新,以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为基础、以加强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建设为重点、以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为保障,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影响力,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和世界科技强国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强调,要深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知识产权审判改革创新决策部署的认识把握,深刻认识国内外形势新变化,聚焦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推动知识产权审判事业实现新跨越、新发展。要增强做好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化对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目标任务的认识把握,坚定开创知识产权审判事业新局面的信心和决心,以钉钉子精神把知识产权审判的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不断将改革推向深入、进行到底,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中央国家机关代表,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特约监督员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各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及知识产权庭庭长,获奖基层法院先进个人代表参加闭幕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