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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版权合作需要更好的突破

中韩版权合作需要更好的突破

7月14日至18日,借第10届中韩版权研讨会举行之际,笔者对韩国的文化创意产业的典型企业和相关行业组织机构进行了深入采访,也对中韩版权合作的既有成果和未来发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以影视剧的版权合作为例,以往《大长今》《冬季恋歌》等影视剧的版权合作主要体现为版权销售。随着文化交流的深入,影视剧的合作形式突破以往单纯的版权销售,转为中韩合拍。早期是相互取景和演员输出,如章子怡参演的《武士》和张东健主演的《无极》,到后来变成较为深度的合作,如2007年冯小刚执导的《集结号》启用了制作《太极旗飘扬》的韩国特效团队,让韩国特效开始在中国“走红”。近两年,中韩资本开始进入对方影视市场,如章子怡主演的《非常完美》就有来自韩国的投资,《大明猩》由华谊兄弟与韩国SHOWBOX共同投资合拍等。7月初,《中韩电影合拍协议》签署,根据协议,中韩合作拍摄的影片将在中国市场享受国产片待遇,不再受进口片条件限制,这也预示着中韩合拍数量将实现猛增,中韩影视剧版权交易将迎来新的机遇期。
 同样,网络游戏领域的中韩合作也呈现迅猛增长之势。完美世界收购韩国游戏制作团队,投资韩国游戏公司;盛大游戏代理发行韩国游戏或同韩方联合研发、运营网游;畅游公司也集中发布代理多款韩国网游。双方在合作模式上不断创新,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然而,记者在采访中除了深切感受到韩国文化公司迫切进入中国市场的心情外,也发现部分公司及著作权权利人由于对中国的版权法律认识不够全面,对中国的版权保护制度和体系了解不足,使得他们期待却又不敢进入中国市场。有的厂商在经历过几次不愉快的合作后,开始动摇对中国市场及其版权环境的信心。这与韩国政府官员、相关行业协会、大型公司熟知并高度认可中国的版权保护体系形成鲜明的对比。韩国著作权委员会委员长庾炳汉就表示,他关注到中国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剑网行动”,认为韩国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将在专项行动中受到中国政府的大力保护。
笔者认为,近年来,中国政府不断完善著作权相关法律法规,加大了对侵权盗版的处罚力度,建立了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并行的版权保护机制,版权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善。韩国中小企业之所以出现上述顾虑,是因为韩国产业界了解中国版权保护制度的渠道还不够畅通,或缺乏充分交流的平台。要消除误会,笔者认为,中韩两国产业协会或相关组织应积极发挥桥梁作用,为双方的交流与沟通搭建平台,共享版权保护的成果,探索产业发展的模式。

知识产权顾问

逾十五年专注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担任多家企业知识产权顾问并具有十余年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经验。 熟悉知识产权各项业务,对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布局、WIPO国际事务、企业合同事务、许可协议、网络犯罪、反假冒战略、侵权控制、电子商务法律合规具有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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