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伊份”的“来俩份”梦受阻
本报讯 知名休闲食品连锁品牌“来伊份”运营商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来伊份公司)申请注册“来俩份”商标遭遇驳回后,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日前该案一审有果,“来俩份”商标被驳回注册的原复审决定得到维持。
据介绍,来伊份公司于2010年5月申请注册第8347373号和8347222号“来俩份”商标(下称申请商标),分别指定使用在第16类印刷出版物、模型材料等商品上和第42类服装设计、无形资产评估等服务上。
行政审查阶段,因申请商标被认定使用于指定商品缺乏显著性而遭遇驳回。
来伊份公司认为,申请商标在指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不属于普通商贸用语,具有商标的可区分性。另外,“来俩份”是其在先注册并使用的“来伊份”商标的系列商标,“来伊份”商标具有极高的知名度,申请商标与“来伊份”商标构词手法上相似,可以使消费者建立申请商标与来伊份公司的对应关系,能够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因此申请商标亦具有显著性的特征。
在复审申请被驳回后,来伊份公司提起了行政诉讼,法院的一审判决也未支持来伊份公司的注册申请。
记者通过中国商标网查询获悉,来伊份公司在第32类、第33类、第35类等多类商品上申请注册了“来俩份”商标,来伊份公司表示此次的注册也是作为防御性商标进行申请。(杨 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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