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获刑
新报讯 昨天,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披露了一起涉及侵犯美国微软公司著作权案件的具体细节。这起案件涉及侵权时间长达4年、侵权行为涉及全国29个省280多个城市、侵权非法经营金额达3000万元 。记者了解到,该案件经上海市版权局专家评审会评审,已全票入选2012年度上海十大版权典型案件。
2011年3月,浦东新区检察院金融和知识产权检察处受理了一起涉及侵犯美国微软公司著作权案件。
领衔办理此案的“全国优秀公诉人”杨永勤向记者表示,法庭上,公诉方出示证据,逐一指控被告单位、被告人对免费发放侵权软件、合作联盟自行上传侵权软件及收购网站存在侵权软件等行为为侵犯著作权犯罪行为。
经过长达六天的庭审,法庭最终以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犯罪性质、事实和数额予以认定:自2008年起,上海某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韩某等人经事先商量,在未经微软软件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为推广该公司的导航网站,指使公司员工非法复制操作软件、文档软件,并指使员工在互联网上开设了5个下载站点,并向全国29个省市286个城市的电脑城免费发放盗版光盘127万余张,非法传播盗版Windows操作系统软件,以提高该公司网站的点击率和浏览次数,据此吸引知名网站在该公司网站上加载有偿链接,从中赚取利益3100余万元。
最终浦东新区法院以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单位罚金人民币1000万元;判处被告人韩某等8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至10万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