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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诚视角

MCM在华维权获胜

MCM控股公司是时装奢侈品牌“MCM”的权利人,该公司发现红桥市场内有多家商户长期销售假冒“MCM”品牌的商品。MCM控股公司通过发送律师函等方式,要求红桥市场展开全面检查。此后,MCM控股公司对市场复查发现,红桥市场仍有商户销售假冒涉案商标的商品。MCM控股公司认为,红桥公司作为市场的经营管理单位,对市场内商户的售假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于是将其告上法庭。东城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红桥公司侵权成立,责令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原标题:MCM维权胜诉,市场管理方被判担责

 

因发现北京红桥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红桥公司)经营的红桥市场内有多家商户长期销售假冒MCM商标背包,自2015年11月起,时装奢侈品牌MCM品牌权利人MCM控股公司通过发送律师函等方式,要求红桥市场展开全面检查,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商户销售假冒商品。MCM控股公司随后对市场复查发现,仍有商户销售假冒涉案商标的商品。MCM控股公司认为,红桥公司作为市场的经营管理单位,对市场内商户的售假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遂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并索赔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等共计50万元。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下称东城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红桥公司侵权成立,需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等50万元。因该案涉及时装类比较知名的奢侈品牌,且又是在北京市加大疏解低端产业市场大背景下法院对市场管理方作出的判决,因而备受业界关注。

 

国际品牌来华维权

 

据MCM控股公司代理律师提供的资料显示,于1976年在德国慕尼黑创立的MCM控股公司,专注高端皮具、饰品等产品的设计和制造,产品颇受年轻人喜爱。1994年7月和2002年11月, MCM控股公司在我国申请注册了MCM文字及图形系列商标,注册类别均为18类,该系列商标此后在箱包、皮具、服装等商品上广泛使用。

 

不过,令MCM控股公司不满的是,他们发现红桥市场内有多家商户长期销售假冒涉案商标的商品。2015年11月3日,MCM控股公司委托代理人在涉案市场8个摊位公证购买了涉嫌侵权假冒商品。2015年11月27日,MCM控股公司向被告发出律师函,要求被告在市场内开展全面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商户销售假冒商品的行为,并确保市场内不再出现任何形式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此后,MCM控股公司对红桥市场进行了复查,发现仍有商户在销售假冒涉案商标的商品,其中两家为涉嫌重复侵权商户。

 

MCM控股公司诉称,红桥公司作为涉案市场的经营管理者,从事了向市场内商户提供经营场所、服务的行为,其有权利也有义务对商户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制止商户的售假行为,而现有证据足以表明红桥公司没有尽到引导和督促涉案商户规范经营的前期管理义务,主观上有过错;在收到律师函后,红桥公司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涉案商户的侵权行为,扩大了对权利人的损害,被告没有尽到对涉案商户进行教育、警告、停业整顿等后期管理义务,主观上有过错。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八条、侵权责任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十三条以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等规定,红桥公司应承担连带法律责任。据此,原告请求法院判决红桥公司侵权成立,赔偿经济损失等共计50万元。

 

法庭激辩是否侵权

 

对于MCM控股公司的指责,红桥公司不认可。

 

红桥公司辩称,MCM控股公司与自己不存在商品买卖合同关系,自己不是涉案商品的销售方,不应对涉案商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红桥公司作为红桥市场的物业管理单位,并不与消费者发生直接的商品买卖关系,因此任何因商品买卖产生的法律纠纷,均应由购买者与销售方或生产者解决,红桥公司既不存在侵权的事实基础,亦无须承担任何相关的法律责任。

 

红桥公司认为,自己已在合理范围内尽到了必要的注意和管理义务,比如,在商户承租摊位经营时,租赁合同和补充协议就明确约定商户禁止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在收到原告送达的律师函后,红桥公司组织涉案商户约谈,明令商户停止销售涉嫌侵犯涉案商标的商品。同时,涉案商户与红桥公司之间系固定资金的租赁关系,商户经营利润的多寡不影响租金支付的标准,被告并不会因为商户侵权而获利。因此,对承租商户销售侵权商品的行为,红桥公司主观上无过错。

 

法院一审判决侵权

 

东城法院受理此案后,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红桥公司作为红桥市场的经营管理者,其不仅有权利而且有义务对该市场进行管理及对商户出售商品的种类、质量等进行监督,特别是应制止、杜绝制假售假现象。MCM控股公司在第一次公证购买涉案侵权商品后已向红桥公司致函提出交涉,但在此之后,MCM控股公司仍在红桥市场内的多个商户甚至第一次公证购买的同一摊位处公证购买到涉案侵权商品。法院有理由认为红桥公司知晓涉案商户销售涉案侵权商品的行为侵犯了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红桥公司作为负有监管职责的市场管理者,并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销售侵权商品的行为,实际上是放任个别商户在市场内销售涉案侵权商品,客观上为该销售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侵犯了MCM控股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责任。虽然红桥公司提供的证据表明,其在收到MCM控股公司的律师函后采取了约谈涉案商户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市场管理,但上述措施并未有效制止市场内的售假行为。因此,红桥公司关于其尽到相关管理、监督、整顿义务的辩称,缺乏事实依据,不予采纳。

 

法院在综合考虑涉案商标的知名度、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及被告主观过错程度后,认定MCM控股公司主张的赔偿数额属合理范围,予以支持。

 

业内人士分析,日常生活中,不少消费者都会在一些大型市场购买到侵权假冒商品,但市场管理方却以种种理由推托责任。东城法院的此次判决实际上给相关管理方敲响了警钟,尊重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产品,市场管理方责无旁贷。此外,北京市正加大疏解非首都功能和低端产业,在此时,法院作出这样的判决,意味着低端产业经营者不能停滞不前,应抓住机遇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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