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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首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沪成立

  昨天,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揭牌,这是在上海设立的首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据介绍,这一中心将依托浦东新区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优势,打造国家级知识产权功能性平台。此外,中心正式运行之后,将开启专利快速审查的“绿色通道”,极大地缩短授权周期。

  据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依托浦东新区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优势,打造全产业、全类别、全链条的国家级知识产权功能性平台。

  全产业,是指浦东保护中心现阶段将在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两大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试点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后续还将根据区域产业发展情况进行拓展和优化。  全类别,是指浦东保护中心除了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功能外,还兼具专利、商标、版权等类别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协作保护等功能。

  全链条,是指浦东保护中心将进一步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形成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高效运营、公共服务、人才培养等功能于一体的国家级平台。

  此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正式运行之后,将开启专利快速审查的“绿色通道”,极大地缩短授权周期。

  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设立,将促进浦东专利、商标、版权工作的深度融合;提升浦东知识产权服务能级,支撑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和科创中心建设;还将为国家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提供一块“试验田”等。

  劳动报记者获悉,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服务自贸区建设等国家战略的创新举措。早在2014年,浦东新区就按照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接国际惯例,开展了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2015年1月1日,全国第一家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独立的知识产权局在浦东成立,实现了区域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体制由分散、单一向综合、整体转变。

  浦东新区作为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核心功能区,作为自贸区主战场,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2016年,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达到2617.08亿元,其中高端装备产业实现产值925.64亿元,占全市的37.8%;生物医药产业实现产值418.58元,占全市的43.7%。去年,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的专利申请量突破9500件,授权超过5200件,生物医药产业的专利申请量突破2300件,授权超过1200件。涌现出了一批像中国商飞、三生国健、微创医疗、上海微电子装备、中微半导体等承担了国家重大专项且知识产权工作示范作用明显的优秀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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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省市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已发布

“‘十三五’时期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知识产权规划体系已经构建完成,规划工作对于全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充分显现。”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25日在全国知识产权规划发展工作会议上说。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随着国家先后出台一系列加快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政策措施,知识产权工作迎来重大发展机遇期。

  2016年12月30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顶层设计完成。经过征求44个部委意见,今年6月16日,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与此同时,规划编制工作在各地稳步开展。目前25个省(市)的知识产权(专利)“十三五”规划已发布,其中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四川和宁夏等九个地方作为重点专项规划由省(市)政府发布。

  据甘绍宁介绍,规划实施工作开局良好。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印发实施,综合管理改革列入2017年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改革重点任务清单。国务院法制办原则通过《专利代理条例》(修订稿),将于近期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今年上半年全国专利行政执法办案总量15411件,同比增长23.3%,办案周期进一步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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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

  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7〕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下简称侵权假冒)工作,保障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深入实施,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修订完善相关法规和标准,改革创新监管制度和机制,加强信息技术等新技术新手段运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提高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水平,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依法治理。加强打击侵权假冒法规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保障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始终沿着法治轨道前进。

  打建结合。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针对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坚决遏制侵权假冒高发多发势头;加强机制建设,提高综合治理能力,努力铲除侵权假冒滋生的土壤。

  统筹协作。加强对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统筹协调,密切部门间、区域间协作配合,由区域内、单个环节监管向跨区域、跨部门和全链条监管转变。

  社会共治。发挥行业组织的行业自律和协调管理作用,鼓励媒体和公众参与监督,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工作局面。

  (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侵权假冒高发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法规体系更加健全,工作机制更加完善,营商环境更加规范,行政执法、刑事执法、司法审判、快速维权、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协调运作的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二、 推进跨部门跨区域综合治理

  (四)强化重点领域集中整治。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以关系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商品以及知识产权领域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对互联网、农村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侵权假冒高发多发领域和地区的监管,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深挖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实施者,清理生产源头,铲除销售网络,依法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的“黑作坊”、“黑窝点”,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五)加强部门间执法协作。执法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打击侵权假冒执法协作,促进执法监管和行业管理等信息共享,在执法检查、检验检测、鉴定认定等方面互相提供支持。执法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对于重大案件线索,必要时要共同研究案情,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对基层综合执法部门的指导,厘清监管职责,明确权力清单,堵塞监管漏洞,确保综合执法机构权威高效、运转协调,提高执法效能。

  (六)推进区域间执法协调联动。针对侵权假冒行为跨区域、链条化的特点,加强区域间执法协作,探索建立跨区域联席会议、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联合办案以及检验鉴定结果互认等制度,完善线索发现、源头追溯、属地查处机制,推动执法程序和标准统一化,加强交界区域基层执法协作,消除监管空白地带,对侵权假冒商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形成全链条打击。结合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泛珠三角区域等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区域合作,总结经验,适时向全国推广。

  (七)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完善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间有关案件咨询、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证据的固定和移送,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中有关涉案物品处置制度,探索建立涉案物品保管“公物仓”和有毒有害物品统一销毁处理制度。建成中央、省、市、县四级联网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系统,提高衔接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三、 提高市场监管和预警防范能力

  (八)加强执法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在执法监管中的研发运用,强化对违法犯罪线索的发现、收集、甄别、挖掘、预警,做到事前防范、精准打击。大力推进不同部门间执法监管平台的开放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加强对相关数据信息的整合、分析和研判,形成执法监管合力。建立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向执法监管部门提供执法办案相关数据信息的制度,加强政企协作,用好用活数据信息资源,为开展执法工作提供支撑。

  (九)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国所有区域的一体化信用信息体系,推动信用信息跨部门交换共享。加强信用信息的征集、存储和应用,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高违法失信成本。进一步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和应用,健全信息公开的内部审核、档案管理、抽查考评等制度。建立完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相关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施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积极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化工程建设,实现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惩戒、社会监督。依法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发展社会信用服务机构,鼓励第三方利用信用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增值服务。

  四、 推动完善法规标准和司法保护体系

  (十)加快法规和标准制修订。推动制修订著作权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电子商务、商业秘密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研究修订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增强法律法规的适用性和统一性。推动修订完善刑法或相关司法解释有关知识产权犯罪的条款,加大处罚力度,完善定罪量刑标准,加强刑法与其他法律之间的有效衔接。制定防止滥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执法指南。完善电子商务产品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制订电子商务领域相关标准。完善执法工作的程序规范,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严格限定和规范行使裁量权。

  (十一)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的作用。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构建权威高效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加强刑事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犯罪,增强刑罚的威慑力。强化民事司法保护,完善技术专家咨询机制,依法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有效执行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侵犯知识产权违法成本。推进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判“三合一”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系,提升审判效率和专业水平。研究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

  五、 构建多方参与的共治格局

  (十二)强化社会组织的自治功能。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政府打击侵权假冒政策研究、维护企业和公众合法权益、预防侵权假冒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社会组织调解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制度。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组织强化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其对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加强行业数据统计、促进行业自律、开展自主维权,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培育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支持知识产权信息咨询、培训、法律代理等新业态发展。

  (十三)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加强产品质量控制和知识产权管理,自觉守法诚信经营,建立完善权利人企业参与涉案物品鉴定的制度。督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的资格审查,建立健全对网络交易、广告推广等业务和网络经营者信用评级的内部监控制度。坚持堵疏结合、打扶并举,结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发展“互联网+”,引导和帮助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拓展营销渠道、培育自主品牌。深入开展优质产品生产企业质量承诺活动,鼓励企业承诺采用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对企业履行承诺情况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通过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开承诺企业、产品及检查信息,培育“重质量、守承诺”企业,促进“中国制造”技术进步和转型升级。

  (十四)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教育。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解读政策措施、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案例。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知识产权和识假辨假知识,鼓励企业和公众举报投诉侵权假冒违法行为,营造抵制侵权假冒的良好社会氛围。创新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制,将保护知识产权等内容纳入中小学有关课程和高等院校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培养尊重创造、崇尚创新的意识。

  六、 提升国际交流合作水平

  (十五)完善知识产权国际战略。把握国际知识产权制度演进趋势,结合我国国情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化水平。深化与经贸相关的多双边知识产权谈判与磋商,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加强传统知识、遗传资源、民间艺术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研究构建我国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防范和查处进出口环节侵犯知识产权、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等违法行为,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海外维权。

  (十六)深化和拓展国际交流合作。强化中美、中欧、中日等知识产权工作组对话机制,妥善处理好各方关切问题。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协调推进经贸领域知识产权合作,为企业“走出去”营造更加公平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交流合作,优化贸易和投资环境。拓宽与发展中国家打击侵权假冒合作领域,发挥好驻外经商机构和中资商会的作用,利用对外援助、培训等方式,支持受援方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能力建设。加强和扩大公安、海关、质检等部门执法办案的国际交流协作,联合打击跨境制售侵权假冒商品行为。

  七、 加强组织领导

  (十七)加强统筹协调工作。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政策制定、执法协调、宣传教育、涉外交流等工作,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形成更加有效的治理模式。积极发挥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机制间的沟通协调,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

  (十八)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落实打击侵权假冒属地责任,健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统筹协调机制,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推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有效开展。要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开展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十九)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依法确定不同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完善激励约束制度。调整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办案技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打击侵权假冒执法经费和涉案物品环境无害化处理经费的财政保障,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技术条件,提高执法监管能力。

  国务院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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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强市 专家称改革需持续发力

近期多地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并在此基础上纷纷布局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进程有望进一步提速。

  近日发布的《2016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报告》显示,全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环境水平稳步改善,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由2010年的100分升到2016年的200.3分,发展水平呈稳步上升趋势。我国知识产权国际地位快速提升,在40个主要国家中的排名从2012年的第19位提升到2015年的第10位。

  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四川等地先后成为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省,山东、湖南、陕西、重庆、福建和河南等地成为支撑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广西、甘肃和江西等地成为特色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

  此外,《经济参考报》记者梳理发现,近期多省份密集发布地方版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山东、广东、湖南、河南、四川、甘肃等地纷纷出台相关方案。

  在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方面,近日,青岛、广州、武汉、成都、厦门、南京、长沙、苏州、烟台、郑州等10个城市被确定为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市,创建工作周期为2017年6月至2020年6月。

  在积极打造知识产权强省、强市的基础上,各地也在加快布局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比如,近日,湖南出台《湖南省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工作方案》,提出到2020年,湖南将建设3至5个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西安高新区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项目也于近日正式启动。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强国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特别是在科研人员激励、创新环境建设和知识产权战略顶层设计等方面还有待完善。” 一位知识产权领域专家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杨早林日前也坦言,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融合得不够紧密,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存在多头分散、效率低下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院务委员王宏伟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则指出,目前企业知识产权供给质量不高,不适应产业发展要求,可用于转化的高质量知识产权成果缺乏。企业知识产权的利用率、商品化率、产业化程度依然处于较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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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改革助力国企提质增效

创新与知识产权是企业竞争与发展的命脉,更是本轮国企改革的要点之一。《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按照国企改革计划,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培育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国有企业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转型升级中的引领和表率作用充分发挥。

  助推 知识产权护航央企“走出去”

  中国高铁是一张靓丽的国家名片。中国中车的产品已经覆盖全球七大洲的102个国家和地区,海外签约金额从2011年的19亿美元增长到2016年的81亿美元,折合约560亿元人民币。

  根据公开专利数据,目前中国中车在轨道交通领域的有效专利数已位居世界第一。截至2017年6月20日,中国中车累计申请专利32044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3808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16400件,外观专利申请1234件。累计授权专利21598件,目前有效专利17309件。

  “在自主创新阶段,知识产权人员充当了清道夫和守门员,发现并清除产品中涉嫌侵权的技术方案,守住自主创新技术知识产权纯洁性的大门,以确保能够顺利‘走出去’。”中国中车科技管理部知识产权处副处长王乾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高铁背后包含了产品的性能、质量、发展速度、创新、拼搏和敢于担当精神等多种成分,其中还有一个关键因素是,中国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

  王乾告诉记者,中国中车知识产权工作的宗旨是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利用知识产权的技术信息促进科技创新,保障市场开拓的安全和自由。

  为支撑公司国际化的战略目标,中国中车加大了国外专利申请的力度,要求国外专利申请要占到专利申请总量的10%。2016年,中国中车共申请国外专利303件,比2015年申请量翻了一番。截至目前,中国中车已申请国外专利1213件,专利覆盖美国、欧洲主要国家,以及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俄罗斯等国家。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深入推进,中国中车已在沿线的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印度、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蒙古、泰国、波兰、立陶宛等30多个国家,累计申请专利100多件。

  在王乾看来,在不同的阶段,知识产权发挥了不同的作用。在技术引进阶段,主要工作是围绕着吃透技术引进协议,通过专利检索分析和专利技术信息利用,帮助研发人员消化吸收引进技术,特别是对于核心算法等外方没有转让的技术,要通过专利信息检索来补充对引进技术的理解。

  据介绍,以复兴号高铁为例,主要采取了两方面的措施:一是严格要求研发人员不得利用外方享有知识产权的引进技术,并对技术方案与引进技术比对,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求进行修改;二是在全球范围内检索国际同行的专利,进行侵权风险分析和评估,对发现的可能侵犯他人专利权的技术,必须进行规避设计,以确保未来能够顺利“走出去”。

  “这两项工作的内容非常庞杂,也非常艰苦,要分析的专利达数万件之多,侵权判断的确定也需要非常专业的水准,正是由于中国中车知识产权人员的这种严格的清道夫精神和守门员精神,我们才有底气说,复兴号高铁是纯正中国人的高铁。知识产权人员以自己的方式擦亮了国家名片。”王乾说。

  承压 中企在海外屡涉专利纠纷

  多位专家表示,在央企专利数出现跨越式增长的大背景下,应该更加紧绷知识产权这根弦,尤其是在海外市场,要学会正确面对来自国外企业专利布局的压力和专利纠纷增多的风险。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中企加快“走出去”步伐,我国企业遭遇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案件也在逐年增多。某市级法院负责人表示,仅去年该院受理一方当事人为涉外企业主体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七成以上为境外维权纠纷。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唐广良介绍,与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企业相比,我国企业面临的维权问题不仅涉及如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而且也要考虑如何应对来自海外的侵犯知识产权指控。

  “在响应‘一带一路’倡议的过程中,我国企业就遭遇了不少知识产权的纠纷,有些方面这些企业非常被动,甚至遭受了巨大损失,因此要积累经验教训。”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一方面,企业要好好理解当地的产权保护政策和法律,适应这种情况,并与世界接轨;另一方面,面对某些恶意诉讼,中国企业也要学会利用法律武器寻找有利因素,进行阻击。

  有专家表示,从宏观策略来讲,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是保护本国企业在海外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途径,一是通过与其他国家签订合作条约或协定,形成互助体制,二是主动积极地参与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制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表示,在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方面,“十三五”规划进行了一系列重要部署。比如提出了要研究在境外使馆派驻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并在一些展会上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法律咨询服务等。这些措施将更好地有利于企业“走出去”,服务“一带一路”。

  建议 加快知识产权制度改革助国企转型升级

  目前我国正在加快知识产权制度体系的改革。记者了解到,一大批央企也正在不断健全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积极开展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的维权和保护,并不断强化企业品牌建设,我国此前还专门出台了中央企业提质增效和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意见。

  随着知识产权制度改革的提速,通过多种措施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可以加快促进央企增效升级。有专家认为,通过自主创新掌握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增强央企创新发展活力,这也是央企深化改革的支撑点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

  “改革首先要改的是观念,应当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是产权当中很重要的部分。”李锦表示,过去企业对于知识产权重视不够,但现在中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由中低端迈向中高端,逐渐认识到产权和标准才能决定中国企业在国际上的定位。

  “一直讲企业要做大、做强、做优,而知识产权是做优的内核,是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标准,现在看依然重视不够。”李锦说,应重视知识产权制度改革,形成激励制度,鼓励产权评价考核,并将其制度化。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此前表示,自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取得了很多成效。但是这些年来企业和社会也不断有所反映,由于管理体制不顺畅,造成了企业获权、维权效率下降,管理成本上升等问题。同时,知识产权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宽,参与决策的层级越来越高,情况越来越复杂。因此,需要从两个方面加强改革:一是完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提升层级,同时研究探索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二是授权地方开展知识产权改革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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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构建“四位一体”知识产权运营体系

随着国家知识产权事业的蓬勃发展,知识产权运营也迎来了发展新高峰。从知识产权运营试点企业到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再到知识产权运营试点城市,可以看出国家对于知识产权运营的重视程度正在不断加大,这对知识产权工作者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近日,在由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北京国知专利预警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让创新更具价值”专利运营主题沙龙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企业管理处处长胡军建表示,经过多年的不断探索,我国已初步构建了平台、机构、资本、产业四位一体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知识产权与创新资源、产业发展、金融资本正逐步实现有效融合,全国的知识产权运营业态正在逐步发展。

打造“平台+机构+资本+产业”体系

“专利运营需要一个系统解决方案,如果只解决知识产权工作的一个问题是不能体现运营的价值的。因此,专利运营需要有前期大量的投入,短时间内难以看到成效。在这样的情况下,更多人关注到开展专利运营必须要有资本的加入,企业才真正能够通过运营实现发展。”不少业内人士呼吁。

记者注意到,在今年年初,国务院印发实施的《“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在部署4个重大专项时,提出的首要任务就是“加强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体系建设”,并提出了“完善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加强知识产权协同运用”等具体任务。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要完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体系。

其实早在201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就会同财政部以市场化方式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试点,确立了在北京建设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在西安、珠海建设两大特色试点平台,并通过股权投资重点扶持20家知识产权运营机构,示范带动全国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快速发展,初步形成了“1+2+20+N”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同时,以股权投资方式扶持10个省份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引导10个省份设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支持4个省份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有效促进了知识产权与创新资源、产业发展、金融资本的融合,初步形成了“平台+机构+资本+产业”四位一体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为专利的转移转化、收购托管、交易流转、质押融资等提供了平台支撑。

知产运营需资本“撬动”市场

资本是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中重要的一环。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涌现的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从出资人的性质来看,大致可分为两类:由政府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运营基金和主要由企业出资主导的市场化运营基金。前者如北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国知智慧基金等,后者如七星天海外专利运营基金等。在运营模式上,各基金各具特色。

2015年成立的北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是我国首只由中央、地方财政共同出资引导发起设立的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也是迄今为止国内资金规模最大的知识产权运营基金。

据北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管理机构副总经理张玉娇介绍,这只基金采取有限合伙的形式,存续期为10年,计划规模10亿元。基金首期重点关注移动互联网和生物医药产业,主要投资于这两个产业中拥有核心专利和高价值专利组合、市场前景良好、高成长性的初创期或成长期企业,或者具有相应产业领域特色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以阶段参股的方式向开展相应产业领域业务的知识产权运营基金进行股权投资,支持发起设立新的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并在约定的期限内退出;构建由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或知识产权运营机构运行管理的结构优良、布局合理专利组合(专利池)项目。

“去年一年,首期资金的募集已经完成和LP(管理合伙人)的确定工作,年底已经完成工商注册和资金备案工作,首期LP中,除了中央财政资金和北京市财政资金外,还包括亦庄、西城、丰台、昌平、房山等在内的中关村园区管委会资金,以及来自投资机构、市场化基金和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社会化资金,这也是根据国家出资、市场化运作的精神进行募集的。今年,北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已经开始投入运营。”张玉娇说。

专利运营要服务实体经济

对未来知识产权运营发展,胡军建表示,争取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覆盖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定位清晰、领域齐全、能力突出、竞争有序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知识产权是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推动知识产权运营产业发展是经济新常态下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要求。自2013年启动专利导航试点工程以后,我国已经培育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1000余家,今后希望培育一些能够激活市场,联接供给和需求,更好地发挥中间纽带和桥梁作用的高端的、专业化的服务机构。”胡军建说。

同时,胡军建坦言,现在社会上服务机构有把知识产权运营做虚的趋势,包括商业模式的创新。“从业态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讲,知识产权运营一定要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发展,不管平台也好、资本也好,服务的真正落脚点要有实体经济项目。此外,就高价值富集的高校来说,虽然设有技术转移办公室,但是真正运转起来的并不多,这不仅与高校对研发人员的管理、对科技成果的管理方式有着直接关系,还与相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普遍偏低有关。高价专利培育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探索订单式的研发体系。而研发体系的确立,不应采用统一的模式,要根据不同行业而定。”胡军建说。

此外,胡军建强调,知识产权运营或专利运营都要实现“技金产”互动,即技术、金融和实体产业形成良性互动。对此,胡军建提出了比较完整的产业模式“专利和知识产权法律确权的标的物,能够连接资本和实体产业,形成持续互动推动实体产业发展的模式。这个模型有企业、有资本,通过实体产业来源市场发现好的项目,同时资本不断跟进,将项目培育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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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广东位居全国第一

昨日,记者从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获悉,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发布了《2016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报告》(简称《报告》)。《报告》显示,广东省位居2016年全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排名第一。据悉,这已是广东连续7年位居第一。

《报告》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环境等4个维度,对2016年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状况进行了评价,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进行了排名。其中,粤(87.63)、京(85.04)、沪(84.56)、苏(81.71)、浙(80.10)等5省市综合发展指数高于80,被列为第一类地区,广东更是名列榜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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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与公共利益成为WTO议题

知识产权与创新已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知识产权委员会的传统议题,今年也不例外。委员会本次会议更受瞩目的一大议题是知识产权与涉及强制许可的公共利益。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理事会会议将于6月13日至14日举行。

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日本、新加坡、瑞士、中国台湾以及美国提议讨论知识产权与创新,议题为“包容性创新与中小微企业(MSME)发展”。

它们在文件中指出,无论哪个国家或地区,充分利用知识产权的企业员工收入更高,但MSME却没有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已成为可持续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

文件进一步详细说明了WTO成员可用于鼓励MSME使用知识产权的战略和支持措施,如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改善与协调知识产权支持,制定研究与创新资助计划。

该小组呼吁各国或地区分享其经验和成功的措施。

TRIPS灵活性与强制许可

中国、巴西、斐济、印度和南非提出了知识产权与公共利益议题。提交TRIPS理事会考虑的文件详细列明了保护公共利益的TRIPS内容,尤其是灵活性措施。

文件指出,这些灵活性措施可用于实现公共卫生目标。但是,实施这些灵活性需要在国家层面采取行动,即将这些措施纳入国家知识产权制度中,同时考虑各国的具体需求和政策目标。

因政府施加政治压力和企业能力有限,许多国家没有使用灵活性措施。2016年的《联合国秘书长药品获取高级别小组》报告提到了这点。文件还指出,区域贸易协定包含超越TRIPS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标准(以下称为TRIPS-plus),严重影响了相关国家的政策空间。

严重影响医药行业的TRIPS-plus措施包括可授予专利权标准的定义、专利期延长、测试数据保护、监管审批、专利和知识产权执法的衔接。

该小组建议讨论各国的强制许可(允许仿制药公司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生产专利药品)经验。

正在进行电子商务协定谈判的东盟国家

新加坡代表东盟成员国提交了一份它们在4月举行的联合国贸易与发展大会(UNCTAD)电子商务讨论会上的成果文件。

该小组主要关注电子商务贸易规则如何为发展中国家的MSME提供支持。

文件指出,WTO将在WTO框架下对电子商务作进一步研究,包括澄清新概念,如数字产品。

文件还列明了发展中国家的MSME面临的各种挑战,如基础设施与知识缺乏,监管障碍,电子支付可选方案有限,获取邮政、特快专递服务和电子商务平台等基本服务受限。

2016年11月,东盟成立了电子商务协调委员会,通过统筹协调促进数字互通互联并为该地区大小企业提供更多贸易机会。东盟正在协商东盟电子商务协定。

常规议题

TRIPS理事会会议还包括一系列常规议题,如审查关于植物、动物和生物过程可专利性的TRIPS第27条3款(b)项以及TRIPS与《生物多样性公约》之间的联系。

这两个议题已讨论了数年,至今尚未达成一致。

其他仍未达成一致的议题包括:非违反之诉是否可应用于知识产权。非违反之诉是国家间一方认为另一方即使未违反WTO协定但其行动导致前者预期利益受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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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报告发布

今天,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在京发布《2016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报告》。报告显示,全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国际排名进步显著。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韩秀成介绍,报告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环境等4个方面,对全国及各省级区域2016年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和2010~2016年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评价和分析。同时,对全球40个科技资源投入和知识产权产出较大的国家,从知识产权能力、绩效和环境等3个维度,进行了国际比较。

 

经测算,2010年以来,全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稳步上升,2015年达到187.3分,至2016年已达到200.3分。这种趋势反映出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进入了一个全新的稳步发展阶段。

 

报告显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环境水平稳步改善,各项指数基本呈现平稳增长。韩秀成指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新目标的提出,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推向深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进入新的历史阶段。这些因素均有力促进了知识产权创造数量、质量、效率的增长。

 

在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国际评价中,2015年,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国际指数为58.30,较上一年增长5.61;在国际比较方面,我国的排名在2012年~2015年的4年间,从第19位提升至第10位,知识产权发展总体水平快速提升,但与美国、日本仍存在较大差距。

 

此外,从2015年各国产权制度、市场、文化环境指数对环境指数得分的贡献程度可以看出,在我国知识产权环境指数中贡献度最高的依然是制度环境指数,市场环境和文化环境对得分的贡献明显不足的情势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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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知识产权发展排名世界居十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今天在京发布《2016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报告》。报告显示,中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国际排名提升至第10位。

       报告显示,2016年全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水平稳步提升,达到200.3分。从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来看,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主要集中在东部,北京、广东、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福建排名位居前列。中西部地区知识产权发展增幅较大,陕西、安徽、湖北增幅分别为4.64%、4.44%和4.36%。在国际比较方面,报告显示, 2012年至2015年,中国排名从第19位提升至第10位,知识产权发展的总体水平快速提升,但与美国、日本存在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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