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诚一锅”和“老城一锅”烽烟再起
中国法院网讯 谈起羊蝎子,相信大部分人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老诚一锅”,然而究竟是老诚一锅还是老城一锅,不见得每个人都吃的明白。2009年,老诚一(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曾因商标侵权起诉多家公司,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又受理了一起“老诚一”商标侵权案件。
原告老诚一(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系“老诚一”商标专用权人,将该商标用于经营老诚一锅羊蝎子火锅,现已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品牌效应。2014年1月,原告发现被告北京聚品缘老城一锅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羊蝎子火锅餐厅在招牌、餐具及宣传品上使用与原告“老诚一”注册商标近似的文字“老城一锅”,并且在使用方式上突出使用“老城一锅”字样,弱化被告自有的“聚品缘”商标。同时,被告又将原告“老诚一”注册商标近似的文字“老城一锅”作为企业字号使用,造成消费者的误认及混淆,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因此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使用“老城一锅”的商标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2014-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