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氏基础化学四个商标申请取得受理通知
G3商讯:亨氏基础化学讯 在2013年6月24日,亨氏基础化学申请的商标图形及其组合标志,已于2013年7月3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受理。
商标,信誉的载体,品牌的延伸
亨氏基础化学创立于2003年,是一家集高性能高分子新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在10年的发展过程中,亨氏基础化学拥有了年产近5万吨改性高分子材料的生产能力,在高分子材料市场上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打造了塑料行业的知名品牌—亨氏品牌。
注册商标是为了保障客户的利益,保证产品与服务的品质。同时,可以让客户更好的认牌采购,体现亨氏基础化学的品牌价值,统一品牌认识,抢占市场份额。亨 氏基础化学于2013年6月24,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了四个商标图形及其组合标志,已于2013年7月3日被受理,取得了法律上认 可的商标专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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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的所有注册商标,其专有权属本公司所有,受到国家的法律保护。在商标有限期内,严禁任何人或者组织仿冒、抄袭。另外,未经本公司许可,其他人不得使用注册商标。 商标代理机构负责人行贿10万转手赚80万 拿钱“跑路”向业务往来单位主管行贿10万元,套走80多万元后潜逃。昨天,因涉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逃犯郭刚(化名)被东******警方抓获。 30岁的郭刚家住武昌区,曾自己投资开设商标事务代理公司。2012年12月,郭刚得知一个信息:一家医用科技有限公司需要注册境外国际商标业务,合同总价值近140万元。 为得到这个业务,郭刚与这家医用科技公司主管严经理频繁接触,答应业务办成就给严某10万元好处费。当年12月26日,这家医用科技公司汇出139.7万元。第二天,郭刚给严经理转账10万元,作为好处费酬谢他。 随后,郭刚将这个注册商标的业务,以42.5万元的价格,转包给另一家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这样一来,郭刚不费吹灰之力,因此获取非法利益80余万元。 情况很快被医用科技公司发觉,这家公司立即报警。东西湖警方介入调查,将郭刚列为网上逃犯。 昨天上午,警方在洪山区街道口一家宾馆里,将郭刚抓获归案。郭刚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郭刚因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犯罪,被东西湖警方刑拘。 欧莱雅HR赫莲娜涉嫌商标侵权 生命之树全部停售对于广州市美馨化妆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建平来说,近两年的生意做得并不轻松。 原本五十几人的公司规模,在2年内缩减到10人。公司主打产品“生命之树”系列护肤品的销售业绩直线下降,市场也很难向前推动。 一次偶然的机会,王建平发现,欧莱雅旗下高端品牌HR赫莲娜出现了同样名为“生命之树”的护肤品。 “‘生命之树’这几个字是10多年前我自己原创的,因为护肤品就是希望人重获生命和美丽。”王建平对新******[-0.58% ******]商店,也有销售。”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湘辉对新金融记者表示。 此系列包括洁面霜和爽肤水共三款产品,洁面霜价格为580元,两款爽肤水价格为720元。这一系列产品价格与HR赫莲娜其他产品动辄上千的价格相比并不高,但放在大众护肤品市场仍属高端。 随后,谢湘辉对官网和柜台都请公证员做了公证。 “欧莱雅公司的人在使用‘生命之树’前,没有任何一个人跟我沟通过,直到现在我发现之后也没有。”王建平表示,“之所以要维权,是因为我希望我创立的‘生命之树’品牌在未来也可以重新恢复,我做了十几年化妆品,这是我的心血。” 生命之树全部停售 HR赫莲娜并不否认王建平对“生命之树”商标拥有的事实,但十几年的时间对于HR赫莲娜的“生命之树”系列来说,却并不算长。 “HR赫莲娜品牌旗下的‘TREE OF LIFE’护肤产品,是由品牌创始人赫莲娜·鲁宾斯坦夫人亲自研发的经典护肤产品,从1960年第一批产品在国外面市,就一直使用‘TREE OF LIFE’字样,已经使用了近50年。2011年5月,HR赫莲娜品牌将‘TREE OF LIFE’系列护肤产品介绍到中国。我们使用‘TREE OF LIFE’是一种善意的合理使用。”欧莱雅中国对外交流与公共事务部姚颖对新金融记者表示。 该系列产品在上市前获得了中国卫生部药监局国妆备进字相关批文,获准在中国上市销售。 但无论如何,侵权的事实是存在的,于是在今年6月,国浩律师事务所向HR赫莲娜发去律师信。 律师信并没能让赫莲娜“生命之树”之树停止销售,于是在今年7月,谢湘辉向广州市工商局投诉,要对HR赫莲娜进行查处。 “工商局当时表示去调查一下,第二个礼拜去看网站,‘生命之树’产品系列就被删除了,现在官网已经看不到这个产品。我们还打电话到北京上海专柜核实,专柜都表示上级通知说‘生命之树’系列不能再卖。”谢湘辉表示。 而欧莱雅中国也对新金融记者回应称:“知悉此事我们第一时间采取了相应措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品牌,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精神,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纷争,HR赫莲娜现已将中国所有柜台及店面、HR赫莲娜官方网上商城及奢妍美网站在售的所有‘TREE OF LIFE生命之树’相关产品全部停止售卖并撤下。” 尽管停售对王建平来说是维权的初步胜利,然而截至目前,HR赫莲娜并没有给予王建平和谢湘辉直接的回复,同时双方也没有过直接的沟通。 赔偿问题尚未解决 这一结果显然达不到王建平的期待。 “王建平要求赔礼道歉并且赔偿他的损失。侵犯商标权会造成产品销售受到影响,另外根据商标法规定,HR赫莲娜要使用‘生命之树’,就需要支付商标许可费,这些都是商标权益的损失。”谢湘辉表示。 尽管整个维权过程堪称顺利,但谢湘辉依然要求工商局对HR赫莲娜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因为已经涉及侵犯其客户商标权的行为,且销售了2年,谢湘辉认为,工商应该对HR赫莲娜的销售行为做出处罚。 对此,欧莱雅中国回应称:“王建平先生及广州市美馨化妆品有限公司,所注册的是‘TREE OF LIFE生命之树’商标。HR赫莲娜‘TREE OFLIFE’相关产品,在显著位置突出使用的商标是HR赫莲娜,考虑到HR赫莲娜品牌和商标在相关化妆品消费者当中拥有一定知名度,相关消费者不会将两种产品混淆。” 根据王建平提供的数字,HR赫莲娜在全国有36家直营店,如果每家店按照每天销售5瓶来算,2年下来,将有上亿元的销售额。而销售额则直接关系到侵权的赔偿金额。 而问及销售额,HR赫莲娜并没有给出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侵犯商标专用权如何计算损失赔偿额和侵权期限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侵犯商标权案件中,被侵犯人可按其所受到的实际损失额请求赔偿,也可以请求将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利润(指除成本和税金外的所有利润)作为赔偿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