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top

成功案例

欧盟知识产权局新通知——中国申请人的欧盟商标和外观专利相关程序将延期

继2020年2月14日根据新冠肺炎疫情现状公布的第EX-20-1号决议,中国申请人(所有住所或注册所在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申请人)截止在1月30日至2月28日的欧盟商标和外观专利相关程序延期至2月29日后,EUIPO于3月2日再次公布第EX-20-2号决议,中国申请人的欧盟商标和外观相关程序时限进一步延期。

 决议相关内容如下:

 

  1. WHO于2020年1月30日正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疫情定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对中国申请人与欧盟知识产权局的沟通产生巨大影响。

 

       2.第EX-20-1号决议决定了中国申请人如有截止日期在2020年1月30日至2020年2月28日期间届满的欧盟商标和外观相关程序,该程序的截止日期(时限)延长至2020年2月29日。

 

  1. 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的爆发现状,影响了各方与EUIPO的正常沟通。

 

  1. 疫情影响到案件截止日期。

 

EUIPO决定:根据《欧盟商标条例》第101(4)条和《共同体外观设计实施细则》第58(4)条的规定,中国申请人如有截止日期在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届满的欧盟商标和外观相关程序,该程序的截止日期(时限)延长至2020年4月1日。

涉外顾问

优秀涉外代理人,可使用中文和英文作为工作语言,专注涉外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逾五年,具有丰富代理经验。对于美国、欧盟、非知、非地、比荷卢及其他各单一国和地区的商标、专利事务具有专长。


联系方式

青岛市 市北区

小港一路6号1416室

0532-82086088

0532-82086097

协会组织

  • 国际商标协会
  • 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
  • 中华商标协会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 to 17:30
周六
9:00 to 17:30
周日
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