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赣南脐橙”工商总局开展全国统一专项执法
切实保护“赣南脐橙”地理标志商标
国家工商总局开展全国统一专项执法
12月6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为保护“赣南脐橙”地理标志商标,国家工商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赣南脐橙(及图)”地理标志商标专项保护行动,针对性地开展保护“赣南脐橙”商标的全国统一执法。这是国家工商总局贯彻落实《若干意见》,支持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
脐橙产业是我市农业支柱产业,已成为引领农业现代化的产业集群、广大果农增收致富的重要渠道。“赣南脐橙”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由赣州市赣南脐橙协会于2009年申请获得,2011年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根据近期工商部门调查发现,随着今年赣南脐橙陆续上市,北京、上海、山东、浙江嘉兴、江苏南京、辽宁沈阳、陕西西安等果品批发市场均出现了一些并非赣南产区出产的脐橙在冒充赣南脐橙批发销售的情况。这些品质参差不齐的脐橙流入市场,侵犯了“赣南脐橙(及图)”注册商标专用权,极大地损害了赣南脐橙的品牌形象和消费者权益。
为切实打击损害消费者权益和扰乱市场秩序的假冒伪劣行为,切实维护“赣南脐橙”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经市工商局主动逐级请示汇报,国家工商总局目前已部署北京、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等地工商部门重点开展保护“赣南脐橙(及图)”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专项执法行动(活动将延续到2014年3月底),对假冒“赣南脐橙”的侵权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切实有效地为赣南脐橙产业发展保驾护航。(黄欣 丁天华 记者张宗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