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代理公司属于哪个系统,由哪个部门监管?
商标代理公司属于知识产权代理中的一个细分,通常认为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等,在这些权利虽然都属于知识产权,但是在行政管理和权利授予等方面分别由不同的行政机关负责。如,商标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负责;专利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著作权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
商标代理机构是提供知识产权中的商标部分业务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受国家工商行政部分的监管。
具体到日常业务中,商标代理机构的设立须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进行备案,通常是由省工商局代为提交备案申请。商标代理机构的日常执业行为由地方的工商局监督管理,发生违法违规执业的行为,委托人可以向各地工商局进行举报或投诉,查实后亦由地方工商局进行处罚。
商标代理机构除了受工商部分的监管以外,同时还受到各级商标协会的指导与监督。
目前,在各省及地方行政区内均成立有商标协会,国家层面有中华商标协会,中华商标协会下设商标代理分会。
商标代理机构成立后,通常自然成为各地区或省级商标协会的会员。而要成为中华商标协会会员则需要向其单独递交申请材料。
在日常的业务中,商标协会通过组织培训,开展评优等活动对商标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