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多少钱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商标异议申请专业性很高,因此,提交商标异议的申请人,建议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一件商标异议申请的费用包括官方费用500元和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