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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诚视角

New Balance公司的商标之路

2017年,New Balance将周乐伦与江西新百伦一同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New Balance主张,周乐伦不仅授权江西新百伦领跑生产的带有“N”字标识鞋上使用“新百伦”商标,而且还实质参与了其生产、销售活动,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对此苏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犯“NB”、“NEW BALANCE”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及人民币1000万元的赔偿。

New balance在官司中获胜,获赔1000万,可以说是保护商标的一大胜利。但其实在过去,New balance不仅没能维权,还被判赔偿9800万。

如果常去New Balance的官网,就会发现,整个官网没有一处用到中文译名“新百伦”或是“纽巴伦”。因为New Balance曾在中国先后两次失去了自己的中文商标。

第一次早在上世纪90年代,New balance已经进入中国,当时用的是“纽巴伦”的译名。此名也是其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代理商——阳江友联鞋业公司所使用的中文名称。

但后来,由于管理不善,这家代理商私自扩大产量,生产了大批质量差、便宜、印有“N”字样的复古鞋,并获得了巨额利润,还抢注了“纽巴伦”的商标。结果可想而知,失去“纽巴伦”商标的NewBalance虽然以代理商严重违反了经销商规则的名义取消了这家公司的独家代理权,但同时也不得不退出了中国内地市场。

第二次是2003年,New balance通过代理制重新进入中国市场,并获得核准在第25类“鞋”上注册“New balance”商标。并把“纽巴伦”改为“新百伦”,在英文意译的基础上寓意品牌的新生。可是在品牌上吃尽苦头的New Balance这次还是没有总结经验教训,这次“新百伦”又丢了。

商标“新百伦”的诞生要追溯到1994年。当时,广东的一位企业老板向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百伦”商标,并于1996年获得通过。直至2004年,因业务发展需要,周某伦继续申请商标“新百伦”,注册类别为鞋履和服装产品,同样顺利获得通过。

但事实上,在“新百伦”被注册之前,New Balance公司已经在中国市场使用该中文名。并在“新百伦”公示期向商标局提出了异议,认为广东企业的“新百伦”商标涉嫌抄袭和模仿,并要求驳回对方的商标申请。不过,最后法院以New Balance的中文意译为“新平衡”为由,裁定异议不成立。

但此后,New Balance不仅没有放弃“新百伦”的中文名,还在各类宣传以及网店中使用该名字。并在随后几年,在中国运动鞋消费市场上快速火了起来。提起“新百伦”,人们只会想到这个古老的美国运动品牌,而非那家拥有此商标的广东企业。

2013年,广东企业老板以侵犯商标权、占用其发展空间为由,将品牌旗下的中国分公司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年之后,获赔9800万元。对于该案件,法院认为美国品牌New Balance在知悉商标已被注册的情况下,依然坚持使用“新百伦”,更重要的是,从法院得到的被告财务证据来看,New Balance在侵权期间的经营获利高达近2亿元人民币。

自从在中文名上两次失败,付出惨痛代价后。NewBalance公司似乎彻底放弃中文名,专著于维护和宣传自己的英文名。

而在“新百伦”商标案后短短两年间,2016年8月,New Balance委托律师就深圳市新平衡运动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晋江市青阳新钮百伦鞋厂、莆田市荔城区搏斯达克贸易有限公司、郑朝忠以及吴江区松陵镇新平衡鞋店共计五名被告的侵权行为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商标及不正当竞争诉讼,起诉他们未经授权使用New Balance标志性的“N”字母Logo。

本案中被告深圳市新平衡有限公司为了蹭名牌不仅自己的标识为New Boom,在官网宣传和实际使用中,频繁提到New Balance,刻意将New Balance与自己的品牌联系起来,导致消费者对商品、品牌产生误认,还以为New Boom是New Balance在国内的授权方。并且为了提高自己的可信度,被告深圳市新平衡有限公司在美国注册了一家叫“USA NEW BAI LUN”的公司,并将公司名称翻译为美国新百伦。在美国用拼音注册公司,再翻译成中文,回到国内自己给自己授权...

而周某伦于2016年8月成立了广州新百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将“新百伦”标识许可给江西新百伦领跑。广州新百伦与江西新百伦领跑共同生产、销售“新百伦领跑”、“新百伦”运动鞋,使用了“N”字鞋设计。

后经法院裁决,要求五家被告支付New Balance总计1000万元人民币的损害赔偿金,并立即停止生产或销售使用“N”字Logo的鞋履产品。

至此,New Balance的品牌维权之路才算告一段落,两次品牌维权的失败以及不小的经济赔偿,才使得New Balance在后期品牌保护上能够顺利进行。

一般来说许多洋品牌进入中国市场时都会申请一个相对应的中文品牌,但是由于中国商标注册遵循“先到先得”原则,这就要求国外企业进入中国之前就要尽量做好品牌的保护。尽量避免出现像New Balance一样的情况。

不过随着企业维权意识的加强,许多奢侈时尚品牌在中国维权成功的消息不断传出,猖狂已久的“山寨”品牌们纷纷遭到打击。

最后修改于 2019年11月13日
商标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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