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top

鉴诚视角

国知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教育厅(委、局):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及《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的有关要求,201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联合启动开展了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根据《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开展第三批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试点学校(以下简称“试点学校”)的评定工作,本批次拟评定30—50所试点学校。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需会同教育厅(委、局)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并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条件按优先顺序推荐2—4所参评学校。请于2017年9月22日前将《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申报表》一式五份及电子件,其他说明材料电子件报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省(区、市)应按照《“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建立若干知识产权宣传教育示范学校”的部署,深入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在做好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省级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

  2017年6月28日

商标顾问

逾十年专注商标法律事务专业顾问, 官方认定优秀代理人,对于商标注册授权、变更、续展、转让、许可、争议、异议答辩、驳回复审、撤销等领域具有专长。


联系方式

青岛市 市北区

小港一路6号1416室

0532-82086088

0532-82086097

协会组织

  • 国际商标协会
  • 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
  • 中华商标协会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 to 17:30
周六
9:00 to 17:30
周日
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