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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诚视角

新商标法致力于为公众提供便利

据新华社大连6月15日电 15日正在大连举行的“2013年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副巡视员吴群向与会人士介绍了正 在进行的商标法第三次修改工作。吴群表示,新版商标法有望为公众申请注册商标提供多项更加便利的服务措施,包括:扩大申请范围、提供电子申请方式、减少申 请成本等。

  从早期的招牌、字号,到现在的文字、图形,商标的形式不断创新发展。那么,声音、颜色能否申请注册商标呢?据吴群介绍,新版商标法草案取消了现行商标注册的可视性要求,规定声音、单一颜色也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这将有利于企业创新发展。

  实际上,目前在很多国家和地区,声音、颜色,甚至气味、动态商标都已得到法律的认可。吴群认为,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新型商标申请的法律之门即将打开,随着科技能力及商标实践的发展,待时机成熟时,我国还将陆续开放其他类型的新型商标。

   申请注册一个商标,往往要抱着一摞材料多次往返工商部门。互联网这么发达,能否通过电子方式提交申请?早在2009年,工商总局商标局就已经开始试点这 种新的申请方式,但目前仅允许部分获得授权的代理组织提交除自然人申请、有优先权的、人物肖像等之外的普通商标注册申请。

  据吴群介绍,新版商标法草案全面开放电子申请方式,允许申请人通过网上提交商标申请。这将为当事人提供极大便利,进而促进市场主体申请商标的热情。

  此外,新版商标法草案还新增了“一标多类”的申请方式,允许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不仅可以进一步减少当事人办理手续的时间,还能节约当事人申请商标的经济成本。

   现行商标审查制度不利于商标审查员与申请人之间的沟通,因为缺乏沟通和解释,商标申请资料往往因为小的瑕疵而被驳回。据吴群介绍,新版商标法草案针对这 一缺陷规定了审查意见书制度。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可以向申请人发送《审查意见书》,要求申请人对其商标申请做出说明或修正,从而提供了重要的沟通渠道。

  我国现行商标法1983年正式施行,1993年和2001年先后两次修改。2003年上半年,商标法第三次修改工作正式启动。去年12月,商标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审议商标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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