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普通法院裁定浙江中能踏板摩托车对Piaggio不构成商标侵权
2019年9月24日,欧盟普通法院(GC)就第T-219/18号案件作出判决,判定中国公司浙江中能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中能”)注册踏板摩托车欧共体外观设计对Piaggio & C. SpA(以下简称“Piaggio”)不构成侵权。
2019年9月24日,欧盟普通法院(GC)就第T-219/18号案件作出判决,判定中国公司浙江中能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中能”)注册踏板摩托车欧共体外观设计对Piaggio & C. SpA(以下简称“Piaggio”)不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