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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基亚开发语音助手并已向欧盟申请商标

近日,诺基亚6 Android智能手机低调亮相,该机将面向中国独家发售,并由京东负责其相关的上市工作。据最新消息,诺基亚已经向欧盟申请了“Viki”的******

若推测属实,那么Viki将与Siri、Google Assistant、 Cortana、Alexa以及 Bixby共同争夺语音助手这一快速成长的市场。华为已经透露称,他们将会把亚马逊Alexa集成到其下一款面向美国发布的旗舰手机之中。与此同时,诺基亚还将面对谷歌的挑战,后者在全新的 Android手机中引入了一款极具竞争力的语音助手。
 
不过,我们并不排除 Viki并非语音助手的可能性,该助手也有可能与诺基亚目前正在研发的其他项目有关。不过但从“Viki”这一单词的拼写上来判断,该技术与虚拟语音助手的关系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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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再发力 助推当地经济发展

1月8日,记者从广西自治区工商局获悉,目前广西商标总数达9.72万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31件、广西著名商标686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3件。今年,广西工商部门继续在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上再发力,积极助推广西经济发展。
  据了解,2016年,广西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意见》,推进实施商标强桂战略;工商部门在自治区级以上工业园区建立商标品牌指导服务站,组织志愿服务队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的商标注册指导、实施商标战略相关政策等咨询服务,不断提升广西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意识。
  下一步,工商部门将不断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充分发挥自治区商标注册受理窗口的作用,拓宽商标申请渠道,为市场主体注册商标提供更多便利。同时,还将加大商标侵权打击力度;加强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专用权保护,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强化品牌商誉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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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冻结“俏江南”等72项商标

不久前,俏江南创始人张兰刚打赢与某媒体的名誉侵权案,通过法院澄清其确未与鼎晖签订所谓“对赌协议”。时隔不到一个月,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俏江南创始人团队又打响了向当年的收购方欧洲私募CVC索要商标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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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冻结“俏江南”等72项商标

 

2017年1月5日,曾在上个月为俏江南创始人张兰打赢名誉权纠纷案的两位律师,正式向收购方CVC运营的俏江南(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出律师函,称法院已查封、冻结“俏江南”、“SouthBeauty”、“麻辣熊猫”等72项商标,要求对方按照2013年的“商标转让合同”约定归还商标。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目前运营俏江南国贸店、东方广场店、翠微店、望京店等自营门店的俏江南(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其投资方均为俏江南(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这意味着,如果知名欧洲私募CVC方面失去商标,这些知名度较高的俏江南店将失去经典Logo,难保正宗俏江南店的位置。

 

俏江南创始团队方律师发律师函

 

2017年1月5日,俏江南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陈若剑律师、庞文爱律师,向俏江南(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出律师函,指称俏江南(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俏江南股份有限公司在“2013年9月10日签署的《商标转让协议》因协议约定之终止条件已经成就而自动终止”。

 

俏江南的收购协议、冻结资产官司等一向神秘,很多内幕至今未披露。此次律师方面同样未透露商标争夺官司的细节。

 

从已曝光的律师函看,其内容主要是“《商标转让协议》已自动终止且不具有法律效力,俏江南(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应立即向客户返还‘俏江南’、‘SouthBeauty’、‘麻辣熊猫’等72项商标,并在收到本函之日起的7日内配合客户办理该72项商标的商标转让手续”。

 

律师函还要求俏江南(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俏江南”等72项商标。

 

同时曝光的还有法院的裁定书,2016年12月22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冻结、查封被申请人俏江南(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俏江南”、“SouthBeauty”、“麻辣熊猫”等七十二项商标的商标专用权的裁定。

 

这意味着“俏江南”商标正式被法院冻结。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法院冻结查封的商标将不得转让处置,否则将视为违反法院裁定书而受到制裁。

 

工商查询:俏江南多家公司显示“信息异常”

 

与“俏江南”三个字沾边的公司,包括俏江南(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俏江南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俏江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以及其旗下的分公司有数十家之多。

 

经过北青报记者梳理发现,实际上主要是俏江南股份有限公司和俏江南(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两家公司代表了不同利益的两方。收购方CVC注册了俏江南(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这家公司再投资注册北京俏江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用其来运营北京市场的自营门店。

 

而俏江南股份有限公司被看作是俏江南创始人团队。北青报记者通过工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用系统查询发现,俏江南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郝会欣,董事则包括王功权、张兰等人,独立董事荆林波、杨澜。

 

股东投资方为上海俏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安润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瑞兰祥艺术设计有限公司、CDHBEAYUTY(HK)LIMITED、北京蜀润原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其中有多家公司的股东系当初接替汪小菲出任“兰会所”法定代表人的秦乐天,以及汪小菲和张兰本人。例如,在北京蜀润原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法定代表人是董强,执行董事为张兰,监事为汪小菲。

 

俏江南北京门店股权也被法院冻结?

 

北青报记者查询发现,曾经为俏江南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的国贸店、东方广场店等均已经注销公司,亮马河、大望路、光华路等分店未在工商部门注销,但已经在税务部门注销;还有些门店因未通过年检,被工商局锁入“企业异常名录”。

 

目前,在运行的北京俏江南自营门店是由俏江南(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的俏江南(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目前,俏江南(北京)企业管理方面的法定代表人是保国武。这家公司对外公示的信息显示,其通过了2016年的企业年检。名下有两条提示记录,分别是股权质权登记和冻结记录。曾经在2014年将价值100万人民币的股权质押给美国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另外一条为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书,(2015)承民初字第00005-1号民事裁定书,执行事项为“一般冻结”,冻结结束日期为2017年1月8日。

 

俏江南(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真正拥有者,业内猜测就是收购张兰与俏江南绝大部分股份的私募基金CVC。由于CVC基金在收购俏江南之后,违反了与六家银行的金额1.4亿美元的银团贷款协议,银行团委托接管人保华公司已经在2015年6月正式接管了俏江南餐饮公司,也接管了CVC旗下管理团队正在使用的“俏江南”等72项商标。

 

有传言称保华正在忙于操持将俏江南资产(包括“俏江南”商标)打包卖给新的投资人。多次联系未果,俏江南(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未能接受媒体采访。

 

业内人士分析,CVC和保华方面一旦失去“俏江南”品牌,未来打包出售门店将面临巨大变数,或致资产价值大幅缩水。

 

新闻内存

 

CVC已获俏江南83%股权

 

2014年4月,欧洲私募CVC宣布以3亿美元获得张兰旗下的俏江南83%的股份,当时CVC表示,张兰会继续留任俏江南董事会主席,仍是股东之一。但好景不长,随后一起仲裁案揭开了张兰和CVC的争斗。

 

2015年3月20日,CVC向香港法院申请了冻结资产令,随后获得冻结俏江南创始人张兰本人资产的命令。双方纠纷的细节从未有正式披露。

 

当年7月16日,张兰方发出声明称,CVC取得了俏江南投资有限公司82.7%的股权后,张兰已于2013年年底辞去了俏江南相关公司的董事和法定代表人等职务,不再参与俏江南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没过多久,CVC因其未能依约向银行团偿还约1.4亿美元收购贷款,银行团已经授权保华公司的代表于2015年6月23日出任俏江南集团的董事,CVC的委派代表不再担任俏江南集团的董事会成员。

 

俏江南曾发声明:“我们确认保华有限公司代表已于2015年6月被委任成为俏江南集团董事会成员。现任俏江南管理团队留任且继续服务于俏江南。CVCCapitalPartners的委派代表和张兰女士不再担任俏江南董事会成员,且不再处理或参与俏江南的任何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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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更加便利化

为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工作,商标局将调整商标注册证的发放方式,优化商标注册证内容版式。现公告如下:

1.改变直接申请注册商标《商标注册证》发放方式。为便利商标注册申请人,现将现行的直接申请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凭收到的《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改变为直接提交或网上提交申请注册的,直接向注册人寄发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申请人自2017年1月1日起直接提交或网上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该商标核准注册后,将向商标注册申请人直接寄发《商标注册证》,不再寄发《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注:通过地方受理点提交的注册申请,其商标注册证由受理点代发)

2.调整《商标注册证》内容版式。为便于注册证的展现和使用,大幅压缩打印时间,提高发证效率,现将《商标注册证》双面打印调整为单面打印。将现行《商标注册证》正面记载商标注册号、注册证编号、商标图样、注册人名义及地址,有效期限等信息,反面记载商标注册类别、商品项目。改变为商标注册类别、商品项目调整到正面打印,单面打印不下的商品项目内容转到背面打印,仍打印不下的再增加附页。2017年1月起刊发商标注册公告的商标注册证,采用新修订内容版式。

3.取消商标注册证书覆膜。为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进一步压缩商标注册证书印刷制作流程,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发证速度,并将逐步推行商标电子化注册证书。2017年1月起刊发商标注册公告的商标注册证,取消证书覆膜。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商 标 局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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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庆云县首例旅游景区商标注册成功

近日,山东德州庆云县“海岛金山寺”文字及景区旅游形象标识图形商标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成功,成为庆云县首例旅游景区商标,该商标由海岛金山寺景区管理处所有,这是海岛金山寺景区强化品牌建设又一有力举措,对景区品牌保护和拓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海岛金山寺景区管理处强化品牌创建力度,先后荣获山东省旅游服务名牌、山东省诚信旅游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海岛金山寺景区先后被评选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好客山东贺年会祈福胜地、到山东不得不去的100个景区。并设计推出景区旅游形象标识图形,广泛应用于景区导览系统、网站、微信、微博、旅游商品包装、餐饮住宿设施等方面,成为景区品牌的重要象征景区品牌越擦越亮,知名度和影响力快速提升。作为景区无形资产,景区品牌已成为景区旅游产品或服务质量、信誉的载体,构成景区价值可观的无形财富。

 

鉴于很多旅游景区(点)品牌被其他企业和个人抢注成商标,给旅游景区(点)造成名誉损害和经济损失的先例。景区管理处高度重视品牌保护,在县工商局的帮助指导下,成功注册“海岛金山寺”文字拼音和景区旅游形象标识图形商标,此次共注册第19类文字、第19类图形、第39类图形、第43类文字等共计4大类商标,涵盖了住宿、游览、停车场、建筑等多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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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注册商标不再通过书式申请出具注册证明(2017.1.1起实施)

于国内注册商标不再通过书式申请出具注册证明的公告

为落实《工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意见》,方便当事人,我局特公告如下:

(一)取消《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原书式,国内注册商标(指申请人向商标局申请并核准注册的商标)将通过档案查询的方式办理,在商标档案打印件上加盖“商标注册证明专用章”证明商标注册;

(二)国内注册商标出具注册证明,需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和商标注册号办理;

(三)国内注册商标出具注册证明,可在商标注册大厅现场办理,也可通过邮寄办理,邮寄办理的,需在信封上标注“国内注册商标申请出具注册证明业务”;

(四)国内注册商标出具注册证明的,通过档案查询办理,不收取费用;

(五)指定中国的马德里国际商标申请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的,商标注册人需通过委托代理机构填写新版《马德里国际商标出具注册证明申请书》的方式申请,申请书式可在中国商标网下载。出具商标注册证明费用按照一个类别100元人民币标准收取。

以上公告事项,自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特此公告。

                                                 

                                                                商标局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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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列罗的巧克力形状已申请商标

在你还想着怎么把自己品牌名称注册为商标的时候,费列罗已经把巧克力形状都申请商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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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列罗立体商标造型:“金色褶皱锡纸球状包装+顶部白底椭圆型小标贴+咖啡色底托”

 

所谓立体商标,又叫三维商标,是以立体标志、商品整外型或商品的实体包装物等以立体形象呈现的商标。比较知名的立体商标有劳斯莱斯车头的飞翔女神、酒鬼酒的酒瓶、麦当劳线条非常圆滑的大M等。
立体商标比平面商标更直观,当然注册起来也更为麻烦;不具有显著特点的,不得注册为商标。对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有关法律法规还规定了三项限制条件:
1.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不得注册为商标。如食品中的元宵、麻花等。如果允许将元宵、麻花的形状注册为元宵、麻花的商标,并独占使用,等于剥夺了其他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元宵、麻花的权利,是不公平的。
2.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不得注册为商标。如电动剃须刀刀片的形状,是为达到一定的技术效果设计的,而不是为了与其他剃须刀相区别,不具有商标的功能。如果允许将这种刀片的形状注册为剃须刀的商标,并独占使用,将有碍此项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3.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为商标。如钻石特有的切割面造型,是钻石具有实质性价值必需有的形状,这个事实对任何钻石生产经营者来讲都是不可改变的。如果允许将钻石特有的切割面造型注册为钻石的商标,并独占使用,对其他钻石生产经营者是不公平的。
禁止上述三维标志注册为商标,对于维护公平竞争,推动技术进步和促进商标事业的发展,都是十分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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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农业商标数量破万

   “美丽青岛、品牌农业”已成为全国现代农业发展的一张靓丽名片。截至目前,全市农业商标达到1.7万个,着名农业品牌166个、中国驰名商标10个、国家级名牌13个,“三品一标”农产品887个,46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数量位居副省级城市首位。

  “青岛市以‘三品一标’农产品为重点,大力实施农业品牌战略,通过抓规划、搞示范、建基地、创品牌、拓市场、增投入,使青岛农产品品牌良好形象深入人心,青岛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优质农产品品牌驰名业界,知名度、美誉度显着提高。马家沟芹菜、大泽山葡萄、胶州大白菜、胶南琅琊鸡和里岔黑猪等区域公用品牌,以及佳沃蓝莓和晓阳春茶等优质农产品享誉全国。”市农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农产品品牌已成为青岛市区域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市场引导、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和社会参与的良好格局逐渐形成。“青岛农业基础牢,是唯一实现主要农产品自给有余的计划单列市。目前,全市建成粮食高产优质示范区108万亩,示范区粮食单产高于全市平均30%以上;发展高效设施农业80万亩,培育了茶叶、蓝莓、食用菌等一批高效特色产业,国家级‘一村一品’专业镇村达26个、省级32个,优质特色农业年产值达169亿元。”市农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质量安全是品牌农业的生命。为保证品牌质量,青岛市按照“源头治理、全程控制、标本兼治”思路,狠抓农产品质量监管。全市累计制订农业地方标准(规范)166项,建成菜果茶标准化生产基地151万亩,构建起了市、区(市)、镇(街)、村四级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农产品检测每年达到20多万批次,414家标准化生产基地、2700多个农产品纳入质量追溯平台,实行网上实时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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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南区重奖15家品牌商标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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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15家新创工业知名品牌企业获得市区两级440万奖金扶持

“这次我们获得的是中国驰名商标的称号,享受的资金奖励可谓是及时雨,将有助于公司产品研发创新,提高服务质量,通过品牌效应提升公司的知名度和关注度,为打造青岛特色的伴手礼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在11月14日市南区商标品牌战略推进会上,青岛海滨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圆拿着刚刚获得的80万奖金牌子高兴地说。记者从会上获悉,市南区向新认定的得高健康家居有限公司“得高”商标、青岛海滨食品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海滨小金及图”商标等中国驰名商标以及获得山东省名牌产品的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TOPSCOMM”集中器、青岛海大生物集团有限公司“海状元”生物有机肥等15家企业颁发市区两级扶持发展奖金440万元。

据市南区市场监管局党委成员、调研员毕德家介绍,近年来市南区十分重视商标品牌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最近出台了《市南区品牌经济发展政策实施细则(试行)》、《市南区质量奖励政策实施细则(试行)》加大对企业创建品牌奖励资金配套等一系列措施,促进企业创建的开展。“新出台奖励扶持标准,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个体个体工商户、其他经济组织,享受市级奖励的,按照比例一次性给予区级配套奖励100万元;未获得市级奖励的,一次性给予奖励100万元。其中,‘中国名牌产品’按照每种产品(不包括复评)进行奖励。同时,根据市南区服务业比重大的特点,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服务类商标,市南区一视同仁给予奖励100万元,以此激励企业创建品牌的积极性。

青岛国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房慧部长接受了凤凰青岛的采访,她表示,国风大药房拥有的宏仁堂品牌此次获得了2015年度山东省著名商标称号,同时也是中华老字号,坦率讲,我们是非常自豪的,能获得如此殊荣离不开国风人一直坚持“精工,良药”的传统工艺和新产品的持续开发。未来,企业将更加注重品牌的宣传力度,加大门店开发力度,相信大药房在今后的时间里,将通过旗下百家门店继续为岛城百姓提供温情耐心细致地服务,让宏仁堂品牌在消费者方面更信得过、影响力更大,品牌优势更为明显。

近年来,市南区把商标品牌发展战略,作为事关经济发展全局的大事来抓,坚持品牌经济的发展和强化市场主体品牌经营的发展理念,积极做好全区品牌数据库信息采集和录入,建立品牌梯队和数据库,指导、督促企业规范使用商标,积极做好商标维权工作,建立知识产权长效保护机制;积极发挥企业争创自主品牌主体作用,进一步完善商标、品牌联络员制度,不断提高对企业的创牌指导服务能力;积极引导企业走品牌创建道路。帮助企业申报著名、驰名商标,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努力提升商标发展质量,促使品牌经济成为“新常态”背景下宏观经济发展的主旋律。

截至目前,市南区有青岛海滨食品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海滨小金”等中国驰名商标10件;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集中器”等山东省名牌产品27件;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仁建业”等山东省服务名牌60件;青岛三凯化工有限公司“伊森”等山东省著名商标42件;青岛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书海情深”等青岛市著名商标70 件,注册商标有效总量19544件,列全市首位。

下一步,市南区将加大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力度,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推动企业从商品竞争向品牌竞争转变。通过开展学习、培训、研讨、交流等活动,使企业具备更加全面的品牌知识,增强品牌培育的能力,引导企业进行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和广告投入。要引导企业加强产品和服务质量检测体系建设,促进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努力推动企业从商品竞争向品牌竞争转变。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引导广大企业注册商标,不断壮大市南区商标品牌发展阵营。

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作用,组织各部门加强政策激励和规划引导,充分发挥财政、金融等经济杠杆和政策调控的作用,对具有发展潜力的产品和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和保护,建立健全品牌经济发展培育库,完善和充实品牌培育长效发展梯队,在扩大商标注册总量,提升驰著名商标和品牌发展质量上寻找突破口,培育一批“立得住,叫得响、拉动强、品质高”的驰著名商标和品牌企业,积极引导和推动有潜力的品牌资源的开发和挖掘,推动企业品牌管理创新与发展,使企业的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通过品牌发挥最大效益。

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全社会重视品牌、争创品牌、维护品牌、发展品牌的浓厚氛围。大力开展品牌宣传,形成“人人关注品牌、人人爱护品牌”的浓厚氛围,扩大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增强区域品牌、行业品牌和产品品牌的活力,进一步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全区品牌经济繁荣发展。

附:2012年-2015年市南区企业新创工业知名品牌奖励名单(共计440万元)

得高健康家居有限公司

青岛海滨食品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青岛海大生物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帝一铭食品有限公司

青岛高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光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青岛尊品金海参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青岛锦记实业有限公司

青岛三凯化工有限公司

青岛祥隆家具有限公司

青岛东强商贸有限公司

青岛三聚成有限公司

青岛玉龙春工贸有限公司

青岛英仕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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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声音商标可获版权保护

编者按:“商标版权化”属于双重保护,却不是重复保护或者过度保护。声音商标作为商标的一个种类同样适用版权化的保护模式。需要注意的是,要对两种情形进行区分,对于音乐声音构成的声音商标,满足独创性的标识可以获得版权法保护,而非音乐声音商标则一般不受版权保护。 

 

  原标题:什么样的声音商标可获版权保护?

 

  “商标版权化”是近年来商标保护实践中采用得越来越多的一种新策略。所谓“商标版权化”,是指商标纠纷中权利人在主张商标权的同时还主张商标标识构成版权意义上的作品,从而使自己的商标获得更为全面的保护。对于“商标版权化”的保护思路,不少学者忧心忡忡,认为这会导致对商标的重复保护和过度保护。那么,这种双重保护是否过度,是否合理?我国商标法第三次修订后,声音也可以注册成商标,声音商标能否获得版权保护?

 

  笔者认为,“商标版权化”的确属于双重保护,但这种保护是合理的。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各有其不同的客体,相互之间并无交叉。比如,就一张由图案和文字组成的标贴而言,外观设计保护的是带有相同或近似的图案和文字组合的标贴产品设计;著作权保护的是图案线条和文字组合所形成的抽象作品;商标法保护的是图案和文字构成的标识与产品来源之间的指向性关系(而非商标标识本身)。可以看出,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和商标权的保护客体是泾渭分明的。尽管因为权利客体载体的复合性,导致在同一权利客体载体(标贴)上可能同时并存两种以上类型的知识产权,但必须看到,除了外观设计具有必须与产品结合因而与标贴本身紧密结合之外,作品和商标与载体的关系都较为松散,载体仅仅起到展示的作用,换言之,应该将作品和商标理解为脱离了产品载体而存在的抽象的图文组合。既然权利是基于不同的客体而产生,就不存在对权利的重复保护问题。因此,“商标版权化”属于双重保护,却不是重复保护或者过度保护。

 

  新商标法实施后,声音商标是指利用声响、单音组成的音阶或者音符组成的乐曲、音乐作为标识来区别不同商品或服务的商标。声音可以是音乐声音,也可是非音乐声音。音乐声音可以是专门创作的,也可以取自现有乐谱;非音乐声音可以是创作的,也可以是直接复制自然界的声音。按照前文所述,声音商标作为商标的一个种类同样适用版权化的保护模式。那么,声音商标的标识——声音,要获得版权保护应当满足什么条件呢?笔者认为,按照声音的不同种类,可做两种情形进行区分。

 

  其一,对于音乐声音构成的声音商标,满足独创性的标识可以获得版权法保护。

 

  音乐声音,是指包含一定节奏和和声的旋律,显然,只要这段旋律满足独创性的要求,由其构成的音乐声音自然构成作品。虽然看起来,组成音乐的各种元素有无限排列组合的可能,似乎音乐创作的天地无限广阔,然而事实上音乐作品特别是优秀作品的创作自由度却并非如此令人满意。这是因为,人的乐感和对特定旋律、节奏的偏好是特定的。考察一下那些脍炙人口的经典流行乐曲,不难发现听众喜好的都是包含特定和声的音乐。这就导致了两种现象:第一,音乐创作上有意识地趋同。例如,在西方创作中,通常有两个八度音域并持续三分钟,连续七音高在流行音乐中也很常见;第二,音乐上无意识地趋同。这种情形是指创作者因为潜意识的记忆而将他人有独创性的旋律、节奏当成自己的灵感而加入到作品中。正因如此,音乐作品的独创性和侵权判定相当困难。笔者认为,考虑到音乐作品的特殊性,在判断其独创性时一方面不能过于简单,要有基本的旋律表达,另一方面要考虑其与已有音乐作品特别是经典流行音乐作品的相似性程度,特别是已有音乐作品的高潮部分和灵魂部分,如果对公众熟稔的段落进行了抄袭,即使只有几个小节,也足以推翻其独创性。

 

  其二,对于非音乐声音商标,一般不受版权保护。

 

  非音乐声音,指的是不具有规律性的节奏或者旋律的声音,包括自然声音,也包括人工合成的声音,如米高扬公司电影片头的狮子吼、QQ的上线声等。相较音乐商标,非音乐商标一般持续时间较短,由于音符过少,就如同作品标题一样很难独立表达一个完整的构思或达到必要的创作高度。正因为这一原因,非音乐声音商标只有结合音视频或其他媒体才能作为独立作品或录音制品受到版权法保护。因此,除了少数非音效素材(一般用于影视作品的配音,包含了设计、录音、替换、配音、混音等多项独创性的创作内容),大多数的非音乐声音难以进入版权领域而得到版权法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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