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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标法》通过表决明年五月施行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今天表决通过新修改的《商标法》。

现行的商标法是从1983年3月开始实行的,过去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商标法》进行了三次修改,今天获得了表决通过,新修改的《商标法》主要的亮点有:

第一,审查时限首次确立,这也提高了商标检查的效率,此前企业对于商标审查时限意见比较大,现在规定对商标审查,基本实现9个月或12个月审结,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到6个月。此前在2000年,中国商标申请量是22.3万件,审查量是18.7万件,从那时开始逐渐形成了挤压,到2007年底,商标申请积压已经达到180多万件,审查周期超过三年,这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不满。经过三年的突击审查,才在2010年12月是清理完毕。所以这次修法中,对于审查时限的确立,对当前商标局审理能力提出很大挑战,也回应大家的呼声和迫切需求。

 

 

第二,理清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驰名商标滥用的情形非常多,这次对于驰名商标的内涵作出明确限定,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侵害时,可以依法订立规定来请求驰名商标保护。而且,对于驰名商标的认定,作出了判断依据,比如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是否够高、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及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在保护驰名商标方面也做了严格限定,就是生产和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上,或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以防滥用的情形。

第三,加大对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相比现行的《商标法》,赔偿额翻了五倍多,现行法最高额50万元,此前的二审稿中提高到200万元,幅度也很大,但是经过三次审议,大家进一步提高上限额到300万元,加大处罚力度,加大对商标保护的力度。修改后的《商标法》是从2014年5月1号起实行,期待着新法能够为商标管理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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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W”商标侵权麦当劳告商评委

因认为商评委通过的配有红底黄字的“W”标志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麦当劳将商评委告上法庭。昨天记者获悉,市高院终审驳回了麦当劳的起诉。

2001年11月,韩颐和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飘扬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在餐馆等多个服务项目上,注册“万德福WONDERFUL及图”商标(以下简称W商标)。2003年,麦当劳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异议书,称W商标与麦当劳的“金色拱门图形”(以下简称M商标)系列商标构成近似商标,极易导致消费者混淆,要求商标局撤销W商标,但被驳回。

麦当劳向商评委提出复议后,商评委于2010年裁定撤销了W商标在“餐馆、咖啡馆、鸡尾酒会服务、饭店、酒吧、茶馆服务”上的注册,维持了在其他项目上的注册。麦当劳仍不满,起诉要求彻底撤销W商标。

麦当劳认为,他们做的是大众快餐,食用麦当劳的人也很可能去买衣服、享受其他服务,因此W商标会减弱M商标的显著性。“麦当劳是驰名商标,经过这几年的宣传,我们在中国早就已经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我们的权利应该得到保护”。

  

商评委否定了麦当劳的说法,称其提交的证据没有一份来自于官方,所以无法证明其早在2001年就成为了驰名商标。此外,商评委还指出,在其他项目上允许“W”商标的注册,不足以误导消费者。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麦当劳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在W商标申请注册之前,已经在中国大陆构成了驰名商标。同时,W商标指定使用的非贸易业务的专业咨询等服务、研究和开发(替他人)、包装设计、服装设计等,与M商标核定使用的餐馆等服务,在服务的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方面差别较大。据此,法院判决维持了商评委裁定,驳回了麦当劳公司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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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通过修改《商标法》决定

张德江指出,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修改商标法的决定,针对近年来法律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出修改:

  张德江:进一步简化商标注册、审查程序,扩大商标注册范围,厘清驰名商标保护制度,严格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张德江说,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希望国务院及有关方面严格执行有关法律和本决定,做好试验区相关工作。

  张德江说,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张德江:希望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密切跟踪经济运行和财政收支情况,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激活财政存量资金,坚持依法征税,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这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传染病防治工作和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以联组会议的形式开展了本届常委会第一次专题询问:

  张德江:请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提出的问题,积极回应各方面关切,并将研究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将专题询问中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进行梳理,选择突出问题加强跟踪监督。

  张德江指出,检查可再生能源法实施情况,是今年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审议中大家指出,要进一步确立可再生能源优先发展战略,加大可再生能源法实施力度,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健康发展。

  新闻解读:时隔12年,《商标法》又一次迎来重大调整。

  徐先生去年在广东深圳成立了一家手机生产厂,一年了,“商标”的难题萦绕不去:

  徐先生:同时有5个商标在申请,去年的11月份左右开始第一、第二个申请,今年的3、4月还有3个商标。现在都在初审阶段,估算最少要一年以上的时间。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反馈情况,目前商标案件的平均审查时限,只能根据不同类型分别控制在十二个月或十八个月内。此次修法,首次确立了九个月的审查 时限。新法通过,审查效率有望提高;针对商标的常识误区,也有待澄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王清表示,大多数人心中,驰名商标几乎等同于 “质量保证”,但立法本意并非如此:

  王清:只能是当事人商标出现纠纷时,通过驰名商标的认定,对你的商标扩大保护。我们特别强调“个案认定”、“被动保护”。

  简单来说,“被动保护”的意思是,驰名商标并非荣誉称号,而仅仅是被侵权企业的一张盾牌;“个案有效”的意思则是,这张盾牌,仅仅在面对这一次进攻时有效,纠纷解决了,“驰名商标”的认定也就没有意义了。王清介绍,今后更显著的变化是,“驰名商标”将被禁止用于广告:

  王清:禁止“驰名商标”字样用在商品上、商品的包装上、容器上,禁止商业活动中用“驰名商标”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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