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军民:如何利用商标注册在先原则维权
孔军民:如何利用商标注册在先原则维权
奶制品市场出现两个“特仑苏”,到底谁在冒用谁的商标,你是否买到过类似两种完全不同的特仑苏牛奶。近日,关于蒙牛旗下的“特仑苏”和天津特仑苏奶制品公司的知识产权争端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据了解,双方的争端主要集中在三方面:(1)被告是否侵犯原告的商标;(2)被告是否应当停止使用含有“特仑苏”的企业名称以及是否应当变更名称;(3)被告是否擅自使用原告的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装、装潢。 作为原告,蒙牛公司认为天津特仑苏公司冒用了蒙牛的商标权和外观、装潢等专利,要求法院强制被告停止各种侵权行为,并赔偿自己50万的经济损失。
近些年,关于知名商标被冒用的案例层出不穷,在快消品领域,包括蒙牛、娃哈哈、可口可乐等国内外知名公司都遭遇到了各类商标侵权,其中冒用商标名称,采取相似商标名称,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外观设计等,是主要的侵权形式,由于快消品行业产品流动性极大,这些山寨和冒牌的假商标品牌很容易对消费者造成迷惑,这不仅损害了知名商标品牌形象,此外这些产品的质量状况也堪忧。
业内资深知识产权专家,国内最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北京中细软集团CEO孔军民先生对这个事件做了详细解读。孔军民先生认为:此次“特仑苏”的商标争端,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蒙牛公司持有的特伦苏商标是在2008年3月份核准注册的,而天津的这家企业则是在2008年4月注册了含有“特仑苏”字样的公司,两者在时间上相差无几,此外双方注册商标的类型也不尽相同,按照规定,天津这家公司的做法是合乎商标法规定的。但是根据目前现行的商标法规定,天津的这家公司又存在“傍名牌”的嫌疑,因为蒙牛公司已经在行业内具有非常高的知名度,不排除是天津的公司在得知蒙牛公司要注册新商标消息之后采取的有意为之行为。 另一方面,天津特仑苏公司在之后的产品和生产销售过程中使用了诸如“来自特仑苏公司的问候”、“呼伦贝尔—特仑苏公司心灵的天然牧场”这些广告语,此外其产品的外形和包装和蒙牛公司的特仑苏产品相似度比较高,这一行为从商标法角度来讲的话,就是赤裸裸的侵权了,因为在经过若干年的品牌宣传推广之后,蒙牛旗下的“特仑苏”产品已经具有了非常高的知名度,并被认定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和驰名商标。按照《商标法》对知名商标保护的相关保护条例,天津特仑苏公司的行为侵权无疑,是典型的“傍名牌”式商标侵权,应该是受到相关法律的约束和制裁。
据最新消息称,由于本案涉及到商标和企业名称的争端,此外还牵涉在知名商标保护以及特有包装界定等方面的问题,北京三院表示会择日宣判。此类纠纷案件吸引了知识产权行业、奶制品行业以及众多媒体的关注,有业内人士指出:近些年此类侵权案件不断增多,从根本上讲,还是现行的制度措施不够完善,如果可以缩短商标审核注册期限,完善对包括对新型颜色商标、声音商标的核准注册的条例,同时对特有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以及产品外观设计专利等方面制定完善条例准则,加强对违法商标侵权的处罚力度,这样钻漏洞的企业就会减少。采取双管齐下的措施,以法律法规为基石,辅以强硬的监管措施,只有这样,才有可能真正减少此类侵权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