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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冻结“俏江南”等72项商标

不久前,俏江南创始人张兰刚打赢与某媒体的名誉侵权案,通过法院澄清其确未与鼎晖签订所谓“对赌协议”。时隔不到一个月,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俏江南创始人团队又打响了向当年的收购方欧洲私募CVC索要商标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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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冻结“俏江南”等72项商标

 

2017年1月5日,曾在上个月为俏江南创始人张兰打赢名誉权纠纷案的两位律师,正式向收购方CVC运营的俏江南(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出律师函,称法院已查封、冻结“俏江南”、“SouthBeauty”、“麻辣熊猫”等72项商标,要求对方按照2013年的“商标转让合同”约定归还商标。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目前运营俏江南国贸店、东方广场店、翠微店、望京店等自营门店的俏江南(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其投资方均为俏江南(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这意味着,如果知名欧洲私募CVC方面失去商标,这些知名度较高的俏江南店将失去经典Logo,难保正宗俏江南店的位置。

 

俏江南创始团队方律师发律师函

 

2017年1月5日,俏江南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陈若剑律师、庞文爱律师,向俏江南(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出律师函,指称俏江南(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俏江南股份有限公司在“2013年9月10日签署的《商标转让协议》因协议约定之终止条件已经成就而自动终止”。

 

俏江南的收购协议、冻结资产官司等一向神秘,很多内幕至今未披露。此次律师方面同样未透露商标争夺官司的细节。

 

从已曝光的律师函看,其内容主要是“《商标转让协议》已自动终止且不具有法律效力,俏江南(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应立即向客户返还‘俏江南’、‘SouthBeauty’、‘麻辣熊猫’等72项商标,并在收到本函之日起的7日内配合客户办理该72项商标的商标转让手续”。

 

律师函还要求俏江南(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俏江南”等72项商标。

 

同时曝光的还有法院的裁定书,2016年12月22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冻结、查封被申请人俏江南(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俏江南”、“SouthBeauty”、“麻辣熊猫”等七十二项商标的商标专用权的裁定。

 

这意味着“俏江南”商标正式被法院冻结。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法院冻结查封的商标将不得转让处置,否则将视为违反法院裁定书而受到制裁。

 

工商查询:俏江南多家公司显示“信息异常”

 

与“俏江南”三个字沾边的公司,包括俏江南(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俏江南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俏江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以及其旗下的分公司有数十家之多。

 

经过北青报记者梳理发现,实际上主要是俏江南股份有限公司和俏江南(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两家公司代表了不同利益的两方。收购方CVC注册了俏江南(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这家公司再投资注册北京俏江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用其来运营北京市场的自营门店。

 

而俏江南股份有限公司被看作是俏江南创始人团队。北青报记者通过工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用系统查询发现,俏江南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郝会欣,董事则包括王功权、张兰等人,独立董事荆林波、杨澜。

 

股东投资方为上海俏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安润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瑞兰祥艺术设计有限公司、CDHBEAYUTY(HK)LIMITED、北京蜀润原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其中有多家公司的股东系当初接替汪小菲出任“兰会所”法定代表人的秦乐天,以及汪小菲和张兰本人。例如,在北京蜀润原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法定代表人是董强,执行董事为张兰,监事为汪小菲。

 

俏江南北京门店股权也被法院冻结?

 

北青报记者查询发现,曾经为俏江南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的国贸店、东方广场店等均已经注销公司,亮马河、大望路、光华路等分店未在工商部门注销,但已经在税务部门注销;还有些门店因未通过年检,被工商局锁入“企业异常名录”。

 

目前,在运行的北京俏江南自营门店是由俏江南(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的俏江南(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目前,俏江南(北京)企业管理方面的法定代表人是保国武。这家公司对外公示的信息显示,其通过了2016年的企业年检。名下有两条提示记录,分别是股权质权登记和冻结记录。曾经在2014年将价值100万人民币的股权质押给美国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另外一条为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书,(2015)承民初字第00005-1号民事裁定书,执行事项为“一般冻结”,冻结结束日期为2017年1月8日。

 

俏江南(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真正拥有者,业内猜测就是收购张兰与俏江南绝大部分股份的私募基金CVC。由于CVC基金在收购俏江南之后,违反了与六家银行的金额1.4亿美元的银团贷款协议,银行团委托接管人保华公司已经在2015年6月正式接管了俏江南餐饮公司,也接管了CVC旗下管理团队正在使用的“俏江南”等72项商标。

 

有传言称保华正在忙于操持将俏江南资产(包括“俏江南”商标)打包卖给新的投资人。多次联系未果,俏江南(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未能接受媒体采访。

 

业内人士分析,CVC和保华方面一旦失去“俏江南”品牌,未来打包出售门店将面临巨大变数,或致资产价值大幅缩水。

 

新闻内存

 

CVC已获俏江南83%股权

 

2014年4月,欧洲私募CVC宣布以3亿美元获得张兰旗下的俏江南83%的股份,当时CVC表示,张兰会继续留任俏江南董事会主席,仍是股东之一。但好景不长,随后一起仲裁案揭开了张兰和CVC的争斗。

 

2015年3月20日,CVC向香港法院申请了冻结资产令,随后获得冻结俏江南创始人张兰本人资产的命令。双方纠纷的细节从未有正式披露。

 

当年7月16日,张兰方发出声明称,CVC取得了俏江南投资有限公司82.7%的股权后,张兰已于2013年年底辞去了俏江南相关公司的董事和法定代表人等职务,不再参与俏江南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没过多久,CVC因其未能依约向银行团偿还约1.4亿美元收购贷款,银行团已经授权保华公司的代表于2015年6月23日出任俏江南集团的董事,CVC的委派代表不再担任俏江南集团的董事会成员。

 

俏江南曾发声明:“我们确认保华有限公司代表已于2015年6月被委任成为俏江南集团董事会成员。现任俏江南管理团队留任且继续服务于俏江南。CVCCapitalPartners的委派代表和张兰女士不再担任俏江南董事会成员,且不再处理或参与俏江南的任何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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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在海外知识产权诉讼中获胜

  连续6年专利申请量位居全球前三;累计获得中国专利奖7金31优,位居国内ICT(信息通讯技术)行业榜首;2016年凭19亿美元研发投入居全球创新企业70强及全球ICT企业50强;6年成功应诉7起“337调查”……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在全球市场竞争中风光无限。在这个知识产权成为核心竞争力的时代,中兴通讯的取胜,离不开其对知识产权的高度重视,以及在知识产权方面的运维智慧。

 

  “337调查”七连胜

 

  专利申请数稳居全球前三

 

  “胜诉!”去年8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就新加坡创新科技公司(Creative Technology)对中兴通讯等8家企业发起的“337调查”发布初裁,判决创新科技公司涉案专利无效。这是中兴通讯自2011年以来,连续6年成功应诉的第七起“337调查”,5起胜诉、2起和解。

 

  “337调查”源自美国《1930年关税法》中的规定,是中国科技企业走进国际市场极易遭遇的“专利战”。数据显示,去年上半年就有77家涵盖医药、IT电子、半导体等领域的中国企业涉“337调查”。此外,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就中兴等中企在美国扩张业务是否威胁美国国家安全的调查,欧洲对中兴等中企展开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国外主要竞争对手的专利诉讼等,每一次对中兴通讯而言都是硬仗。任何一场诉讼失利,公司不仅一年创造的利润没了,以后也很难在全球市场立足。

 

  通过一场场海外知识产权诉讼胜仗,中兴通讯保障了海外经营的稳定安全。中兴通讯首席知识产权官申楠表示,胜利的背后是中兴在知识产权领域拥有的关键技术及核心专利,“通俗地说,没有知识产权,公司很难在海外市场售卖产品,更不用说做大做强。”

 

  截至去年6月30日,中兴通讯全球专利申请量超过6.8万件,其中超过90%为发明专利;已获得授权专利超过2.5万件,欧美终端专利授权2000件。中兴通讯还是中国唯一一家连续6年专利申请数居全球前三的企业。值得一提的是,去年12月,中兴通讯面向工业智能装备的电信级实时操作系统,凭借创新的技术与规模化的商用,成功替代了全球领先的美国风河公司产品,获得中国工业领域最高奖项——第四届中国工业大奖。

 

  专利不是凭空生成,需要大量科研投入。中兴通讯坚持将每年营收的至少10%用于研发创新,目前累计研发投入近600亿元。据普华永道研究,2016年中兴通讯年度研发投入达19亿美元,居全球创新企业70强及全球ICT企业50强。目前,中兴通讯在世界各地共设有20个研发中心,在全球拥有107个分支机构、3万余名研发人员。

 

  20年布局知识产权战略

 

  练就内功运筹国际竞争

 

  中兴通讯深知知识产权对创新的保护意义。因为缺少专利,不少同行企业都无法走向海外,无法安稳经营。虽然中国1980年就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但真正参与到知识产权国际化竞争也不过20多年。作为中国最早一批走向国际市场的中国高科技企业,中兴通讯始终坚定地将知识产权战略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战略。

 

  从1996年公司时任董事长侯为贵申请第一件专利开始,中兴通讯正式开启了知识产权储备之路。“如今每一个企业都很重视知识产权,但在20年前这个意识却是难能可贵的,需要国际化的前瞻视野。”中兴通讯知识产权部副部长胡毅说。

 

  2002年,中兴通讯确立进军欧美高端市场策略,专利布局也随之进入关键期,开始加速国际专利申请进程。2009年以前,处于知识产权防御阶段;2009年至2013年,知识产权攻守兼备;2013年后,进入知识产权开放竞争。

 

  “通过分步式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在公司落实及优化,支撑公司‘商务—技术—知识产权’三位一体的竞争模式,助力公司国际化市场竞争。”申楠说。

 

  中兴通讯很早就成立了知识产权部门,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摸索出一条符合自身特点的专利运营策略。目前,中兴通讯知识产权业务模块覆盖了知识产权储备、运营、风控、竞争等四大业务方向,把知识产权嵌入市场、研发、采购、生产等整个业务过程中。

 

  “知识产权战略是中兴通讯八大战略之一。我们专门成立了知识产权战略委员会统筹战略决策,成立知识产权专家委员会决策专业业务。通过多年知识产权积累,中兴通讯的市场地位及市场影响力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胡毅说。

 

  去年9月,中兴通讯与爱立信、高通等企业一起,发起成立“Avanci专利授权平台”,旨在使物联网公司能够更容易在其连接设备中嵌入蜂窝技术,并侧重针对互联汽车及智能电表的2G/3G/4G蜂窝技术授权。中兴通讯是5家发起企业中唯一的中国企业,凭借此平台,中兴通讯能降低许可成本,更便捷地坐享许可费,将有更多资金和精力投入到后续的技术研发和专利运营中。

 

  从遵守游戏规则、打破原有外国企业所设立的知识产权定价规则,到参与游戏规则的制定,中兴通讯致力于做好更利于商业规则、产业传输、产业技术传输的新型许可平台。对知识产权的重视与经营,让中兴通讯进一步掌握行业内的国际市场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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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苹果等多公司索赔8亿创纪录

  • 向苹果等多公司索赔8亿,美国一公司就专利纠纷在深起诉

  • 该案于去年11月底在深圳市中院最近一次开庭,案件仍在审理中

  • 据称,这一数字创下了中国知识产权侵权索赔额最高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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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夏威夷一家公司,因为专利纠纷,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了包括美国苹果公司在内的多家公司,该案2013年由市中院立案后,先后多次开庭审理,去年11月底最近的一次开庭,该公司还申请增加诉讼请求额,向苹果等公司索赔合计达8亿余元。目前,该案市中院仍在审理中。

 

美籍华人与他人合作

发明“寻呼方法及装置”专利

 

gpne公司地址位于美国夏威夷,公司董事长为美籍华人黄某榆,2013年1月,因认为其公司拥有的一项名为“寻呼方法及装置”的发明专利遭到侵权,gpne公司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了包括美国苹果公司在内的多家企业。黄某榆自述,其在澳门出生,祖籍广东中山市,在香港居住,曾在纽约大学就读,毕业后在美国一电话公司任职工程师,其间入籍美国,其后从事房地产开发生意,负责分时度假酒店的管理工作。

 

黄某榆称,在管理酒店时,萌生发明可以双向传输数据的新通信系统的想法,最终与另一人合作共同发明了双向数据传输收发消息的系统。在我国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网站可以检索到该专利信息,名称为“寻呼方法及装置”,申请日为1995年6月15日,2001年4月11日公布了发明授权公告,申请人(专利权人)经过变更,目前确为gpne公司。2015年7月22日,该专利权届满终止。

 

黄某榆及其该案的代理律师介绍,该专利是一项“与通信标准有关的基础发明”,通讯设备之间发生数据(字母、图片等)传输会用到该专利技术,且该专利除中国外在日本等多个国家也均有专利,通俗来讲,无线通信(包括之前的BP机、大哥大,现在的手机)业界经过多个发展阶段,由原来的2G、发展到2.5G、3G,再到现在的4G时代,而2.5G时代的GPRS通信标准即使用了该专利技术。

 

起诉后申请增加诉讼请求额

索赔合计8亿余元

 

根据起诉书,gpne公司将美国苹果公司、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诉至法庭,第一被告为苹果公司,其他公司均与苹果公司存在关联,为销售或是制造苹果手机等的公司。

 

gpne公司认为苹果公司的手机及iPad侵犯了其专利,根据相关规定,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法院起诉之日向前推算两年计算。起诉书提到,苹果公司自2011年1月到2013年1月的时间段内,根据公开财报获利达千亿元人民币,据此,gpne公司2013年1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简称市中院)起诉时,索赔合计近1亿元。

 

该案市中院立案后,几经波折,历经管辖权异议等多个程序,并开庭审理多次。最近一次市中院开庭审理在去年11月28日,该次开庭中,gpne公司申请增加诉讼请求额,目前向苹果公司等公司索赔合计8亿余元。

 

还曾起诉过黑莓、诺基亚

 

实际上,美国苹果公司只是gpne公司起诉专利侵权的其中一家公司。该案gpne公司代理人、广东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姓律师介绍,从2008年起,gpne公司在美国先后起诉过摩托罗拉、黑莓等多家公司,王姓律师还称,“先后与之(前述黑莓等多家公司)达成了全球和解或签订了专利许可协议”,在中国除了起诉苹果公司外,还曾起诉过诺基亚公司,但微软公司收购诺基亚手机业务后,“与微软公司达成和解,后申请了撤诉。”

 

苹果:该专利适用寻呼机

手机及iPad的通信情况更复杂

 

此外,就gpne公司拥有的该项“寻呼方法及装置”专利,实际上包括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微软移动(中国)有限公司等公司,曾分别于2013年、2014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gpne公司拥有的这项“发明专利权无效”,前述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审查信息官网仍留存申请该“发明专利权无效”时的相关缴费信息.最终,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了维持gpne公司专利有效的审查决定。

 

对于该专利纠纷案件,根据gpne公司向法庭提交的代理词,苹果公司在答辩中认为,该专利适用于寻呼机,而手机及iPad涉及通信方面的情况要更加复杂。此外,gpne公司首先在美国就该发明申请了专利,也曾就该专利纠纷在美国起诉苹果公司,不过最终败诉。

 

目前,该案市中院仍在审理中。

 

两家美国公司为何会在深圳市中院起诉?

 

王姓律师介绍,一是涉案专利本身为中国专利,被控侵权行为地在中国也包括深圳,并且苹果公司销售的iPhone系列手机即及iPad系列平板电脑均在中国制造,因此是中国专利的被控侵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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