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标法实施后,商标转让申请由转让人与受让人共同委托,应该如何操作?
新商标法实施后,不少申请人或代理人都碰到了转让申请被不予受理的情况,那么商标转让申请由转让人与受让人共同委托,具体应该如何操作?新商标法后有哪些变化,希望本主题可以给您一些有用的信息。
新商标法修改后,商标转让已由受让人委托办理,变为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办理。商标转让申请书仍然是需要申请人和转让人共同盖章或签字,委托书则需要转让人和受让各提交一份,转让人和受让人的执照仍需提供。
商标局收到转让申请后,认为提交文件符合要求,会同时向转让人和受通人下发转让受理通知书,如需补正也同时会向转让和受让双方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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