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对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零容忍
近日,山东省召开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违法行为方面取得的成果及下一步安排。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山东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恶意抢注商标等违法行为始终采取高压态势,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舆情反映、上级交办、投诉举报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恶意抢注商标线索,及时立案展开调查,依法予以查处;在查办恶意注册“清澈的爱”及东京奥运会冠军得主相关商标案件时,针对其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违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问题,坚持从严从速处罚,9起案件中有8起适用从重处罚原则,其中6起因情节恶劣适用顶格处罚,相关部门对案件处罚信息及时通过立案机关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向社会公示公开,极大震慑了不法分子,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山东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原则,特别是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抢注行为,将继续坚持从严从重处罚,切实形成高压震慑。
最后修改于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