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粮食安全“命脉”
种子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命脉”。加强育种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的重要任务。
2016年至2020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结涉植物新品种纠纷民事案件共计781件,年结案量从2016年的66件上升到2020年的252件,其中85%以上为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9月7日,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郃中林表示,最高法院将保持对农资制假、售假犯罪等各类种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和打击力度,营造不敢侵权、不愿侵权的法治环境。
7月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种业振兴行动方案》,要求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多种手段,对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突出问题要重拳出击,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我国的重要任务。
近年来,我国相关部门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加强跨部门联动、建立专家智库等措施,不断加大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并逐步取得成效。
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法院对接下来如何加大种业知识产权保护进行了布局。
进一步加大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秉持有利于权利保护的司法理念,用好举证责任转移、举证妨碍、文书提出命令等制度,善用帮助侵权、惩罚性赔偿等重点条文,让侵权人无处遁形、无利可图;依法加大惩罚性赔偿适用力度,针对套牌侵权行为重拳出击,在法定幅度内从重判处惩罚性赔偿。严厉震慑危害种业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用好用足现行刑事法律制度,同时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进一步加大对套牌侵权等严重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的法律责任问题。
进一步深化司法与行政在种业保护方面的合作。最高法院将深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业务交流,加强信息沟通共享,加强工作举措协调,推进高质效合作。指导地方各级法院与当地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建立交流合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涉种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全链条协作机制,进一步推进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有效衔接、优势互补,推动全面形成严格依法保护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