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top

资料下载

非法生产销售假冒贝因美、雅培奶粉案一审宣判

      

 

       济宁金谷制罐包装有限公司、陈明江等11人非法生产、销售假冒“贝因美”“雅培”奶粉案于28日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单位金谷公司,被告人陈明江、谷传生、潘兴兵、吴玲杰、唐境鸿为获取非法利益,或共同或分别商议,使用其他品牌奶粉灌装冒充“贝因美”“雅培”品牌婴幼儿奶粉进行销售,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被告人郑红贵、祝全钦、吴永军、蔡永告,明知他人使用国内其他品牌奶粉灌装冒充“贝因美”“雅培”品牌婴幼儿奶粉生产销售,为获取非法利益仍予以帮助实施制作奶粉罐、注册商标标识等。

  金谷公司及九名被告人的销售金额从120余万元至360余万元不等。

  另查明,被告人杜俊等人明知陈明江等人生产销售假冒他人品牌的奶粉,为获取非法利益而予以帮助销售,其中,杜俊销售金额达240余万元。

  上海市三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单位济宁金谷制罐包装有限公司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11名被告人分获刑罚并被处罚金。

商标顾问

逾十年专注商标法律事务专业顾问, 官方认定优秀代理人,对于商标注册授权、变更、续展、转让、许可、争议、异议答辩、驳回复审、撤销等领域具有专长。


联系方式

青岛市 市北区

小港一路6号1416室

0532-82086088

0532-82086097

协会组织

  • 国际商标协会
  • 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
  • 中华商标协会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 to 17:30
周六
9:00 to 17:30
周日
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