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联升”的成功维权
“内联升”的成功维权
日前,鞋业老字号北京内联升鞋业有限公司(下称内联升公司)对“福联升”商标的异议案尘埃落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被异议的“福联升”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据悉,被异议商标是由北京福联升鞋业有限公司(下称福联升公司)于2009年6月申请注册,注册类别为第25类“服装、内衣、鞋”等商品。之后该商标历经商标异议、复审及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等程序。最终内联升公司上诉至北京高院。北京高院经审理认为,被异议商标和引证商标虽然在视觉上有差异,但二者的主要识别部分相同,加之内联升公司及其引证商标在市场上知名度较高,引证商标与被异议商标共存于市场会引起相关公众混淆。综上,北京高院作出了上述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