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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不当 显著性可能会丧失

 一个本来具有显著性的商标也可以因使用不当而失去其显著性 , 即原本具有识别功能的商标不再具有区分商品来源的能力 , 这种情况被称为显著性丧失或退化 。

 

显著性丧失的最常见情况 , 是个商标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后 , 被公众认为是某类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符号无论是同行经营业者还是的功能都把优设备的通用名称使用 , 已经丧失了区分商品来源的功能 。 后来 , “ 优盘 " 、“阿司匹林”、“尼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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