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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与商号的不同及相互关系

商标是用来区别不同的商品生产者、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它反映了特定的商品质量、特色或服务,便于人们认牌购买或消费,以防止与他人在同种商品或类似商品及服务上相混淆。

商号,也叫字号、厂商标志、商事名称、商业名称、商人名称,是指商事主体人格化、特定化,具有重要的识别价值。在我国商号仅作为企业名称中的一部分,与行政区划、行业、组织开工共同组成企业名称。

 商号反映了特定的主体身份,表现了经营者的人格性和经营性,其目的是将自己的营业与其他人的营业相区别,以避免在各种活动中与其他经营者发生混淆,使公众误认。有的企业商号与商标是竞合的,而有的企业商号和商标是不相同的,例如宝洁公司一个商号下有玉兰油、海飞丝、飘柔等多个商标。也就是说,一个企业可以有多个商标,但商号确只能有一个。

此外,商标一经核准注册,在全国享有专用权。而商号仅在核定的行政区划内有专用权。

再者,商标可以是文字、图形、数字及其组合或立体图形,而商号只能用文字表示。

最后,两者的法律依据是不同的,商标受《商标法》调整,而商号受《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法人管理条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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