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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2017强国知识产权论坛在京举行

2017强国知识产权论坛6月2日―4日在京举行。中国科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强国知识产权论坛组委会主任张勤指出,强国知识产权论坛就是通过探索民间途径,来探讨我国如何实现知识产权强国。

全国近100名官员法官学者,近100位精英律师,100余位企业代表,参加论坛并发表演讲,全球近千家企业,三百多名服务业代表报名参加论坛。

在论坛颁奖大会上,强国知识产权论坛组委会评选产生了我国产业服务业界的英雄团队,论坛还吸引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律师事务所、代理公司前来参加展览展示。

2017强国知识产权论坛由强国知识产权研究院举办,北京仲裁委员会、外企投资协会品保委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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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识产权司法强化平等保护

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正在趋于对平等保护原则的强化。近年来,中国法院所裁决的相关案件,“彰显了中国法院依法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决心和态度”。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相关负责人在出席3日至4日在京召开的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上说。

  这位负责人强调,全球化背景下,我们在坚持对等原则的基础上特别强调平等保护。“可以说,平等保护至关重要。”

  与往年的年会相比,今年的年会尤显“洋气”,它聚焦于“全球化背景下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发展”。它所召开的日子也很用心:6月3日,是一个特别的日子。37年前的6月3日,中国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批准书正式生效,中国也由此成为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第90个成员国。

  “中国的知识产权工作是在全球化背景下进行的,离开了全球化,我们所谓的本土化就失去了依存,我们是有特色,但更重要的是有底色,全球化就是底色,没有底色就谈不上特色。”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说。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驻中国办事处主任陈宏兵表示,近年来,知识产权正日益进入到全球政策的核心位置,去年G20峰会多次提及知识产权对于促进全球经济创新推动世界经济增长所具备的关键作用,联合国新任秘书长古特雷斯于今年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率领联合国各机构40多位负责人一起到访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部,强调知识产权对于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得益于经济全球化、经济知识化的发展。

  陈宏兵介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主导的几个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的条约,包括PCT(专利合作协定)、马德里以及海牙体系,仍然保持着强劲的扩张势头。从地理范围看,已经覆盖114、126个国家和地区,2016年申请量分别增长了7.3%、7.2%和14%,“这个数字远远高于全球经济和贸易的增长量,凸显了国际社会对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旺盛的需求。”

  在多边知识产权构架方面,从2016年6月1日到现在,《北京条约》批准国数量达到16个,同时,外观设计法以及关于传统知识、遗传资源和民间文艺,包括广播组织保护条约和版权的例外与限制方面的谈判,进展势头还不是特别快,但是围绕着数字内容、全球市场、追叙权等问题的国际对话在加快。

  陈宏兵说,中国在利用知识产权国际制度方面取得了非常大的突破,“来自中国PCT和巴德里的申请量都得到突破,马德里的申请量首次突破三千件,(排名)达到第五”。

  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中国的法院至少应该要立足本国的国情,坚持开放的思维,特别是对那些在国际上还没有形成统一成熟规则的前沿领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相关负责人说。

  比如,在互联网竞争领域,中国法院积极探索、大胆裁判,推动了相关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形成。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3Q大战中的反垄断,该案明确的一些规则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响,而且效果也非常好。“据我所知,美国斯坦福大学还有国际其他一些大学也在把它翻译成英文,而且在研究相关规则。中国法院的这些做法、这些尝试,无形中提升了中国法院在知识产权行事中的话语权,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贡献中国的经验和智慧。”这位负责人说。

  他表示,中国法院正在加强平等保护原则,进一步凸显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今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2016-2020》,这可以说是中国法院第一次系统性的提出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措施,也第一次系统创新地归结了八个发展目标和15项具体举措。“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会更加凸显。其中特别强调了平等保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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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给非洲本土知识治理带来压力

最新分析称,认为知识产权促进外国直接投资和国际贸易的这种观点为非洲各国消除贸易壁垒和确保地方政府能够制定满足地方需求的政策带来了压力。

国际知识产权规则通常涉及传统知识,例如南非的野味美食和罐装的传统果酱。

渥太华大学的法学教授杰里米.德.比尔(Jeremy de Beer)和耶利米.巴贝(Jeremiah Baarbé),以及开普敦大学商法系教授卡洛琳.恩库比(Caroline Ncube)三位专家对1885至2015年非洲签署的知识产权条约进行了评估。

他们说,“我们通过回望过去、关注当下来为政策制定者展望未来提供支持。”

上述专家都在非洲开放创新研究网络(Open AIR)下开展工作,他们称国际知识产权比国内知识产权要更加复杂,因为前者目的在于跨境保护资源。

研究对4个历史时期的34个版权、专利、商标、商业秘密、传统知识、生物多样性或者遗传资源国际条约和协定(含非洲国家)进行了分析。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管理其中26个条约。

非洲国家的政府想为地方量身打造知识治理方式,但它们却越来越多地受到国际知识产权法的约束。

研究人员强调称,1885至1935年期间的知识产权条约签订的目的在于让殖民国家的知识产权政策占据尽可能多的市场。知识产权条约成了一种维护欧洲权利人利益并控制创造性和产业化市场的工具。

其中的一条规则是:1886年以前,英国的殖民地作家首次出版作品必须在英国才能获得版权。

德国等其他殖民国家则采取更加赤裸裸的法律歧视以防止当地人民获得知识产权。

据WIPO报道,研究人员称1935年以前仅有3个国家——摩洛哥、南非和突尼斯批准了国际知识产权条约,其中摩洛哥先于南非和突尼斯批准了当时已经生效的所有5个条约。

1936年至1965年,新殖民主义面对独立做出的回应就是维持条约不变。正是在殖民地独立期间,保护知识产权联合国国际局(BIRPI)——即后来的WIPO担心新独立的非洲国家早晚会废除国际知识产权制度。

当时人们普遍认为宽松的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发展中国家。许多将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视为经济繁荣的关键的跨国组织在非洲举行研讨会。最终,大多数独立国家在独立后不久宣布加入国际知识产权体系。

1966年至1995年期间国际上多次出现限制非洲国家对全球知识产权政策的影响的尝试。WIPO在1970年取代BIRPI成为伯尔尼和巴黎公约和相关知识产权条约的管理机构。1995年以前,《WIPO公约》成为了当时非洲签约国最多的条约(高达43个国家)。

研究称,《巴黎公约》(Paris Convention)的非洲签约国有39个,而《伯尔尼公约》(Berne Convention)的非洲签约国是35个,但随后《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签约国的数量出现了增加。

非洲国家批准了处理《巴黎公约》或《伯尔尼公约》并没有专门规定的工业产权和版权制度细节的13个新条约。这段时间总共有26个条约生效。

值得注意的是非洲国家在参与这13个新条约的初始谈判方面比较有限,因为平均仅有7个左右的非洲国家参与制定了这些条约。

1996年至2015年间,非洲国家更多地参与了全球经济,因此有评论者称“非洲正在崛起”。为改变非洲对于出口资源和进口成品的依赖,国际社会开始关注遗传资源的获取和利益共享。这使得《名古屋议定书》(Nagoya Protocol)成为了《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UN Convention on Biodiversity)的一部分。许多非洲创新者现在都采取协作的方式来获得知识产权。

专家总结称,“这段长达130年的非洲知识产权条约签约历史讲述了一个全球知识产权系统在殖民主义和新殖民主义时期的故事。”

他们说,发达国家推行有利于西方国家权利所有人但同时又限制非洲国家参与新条约谈判的知识产权政策。其结果是知识产权政策并不能反映许多非洲国家的现实,这导致全球创新出现失利。

研究人员建议称,“一个非洲制造的知识产权政策将为非洲带来包容性的创新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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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国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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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4月下旬,各地法院、检察机关陆续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集中展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方方面面,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最高人民法院还首次发布了《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2016—2020)》(下称《纲要》),对未来5年作出了规划。

  各级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3.65万件,同比增长24.82%;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251件3797人,提起公诉3863件7059人。“数读”2016年度成绩单表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旨在护航创新发展。

  收案数量高位运行

  《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6年)》(白皮书)显示,2016年,全国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总体数量持续增长,特别是在经济发达地区案件数量增长非常明显。

  据统计,2016年,人民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一审案件152072件,比2015年上升16.80%。其中,民事一审案件增幅明显,达到24.82%。在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中,著作权案件为86989件,同比上升30.44%。

  “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五省市收案数量持续高位运行,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占全国总数的70.37%。”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宋晓明介绍,在中西部地区,如重庆把创新作为引领经济发展的第一动力,以重大项目为载体,推动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进一步深化,全市三级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案件同比上升57.85%。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如贵州省随着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战略的推进,案件数量同比上升了58.20%。

  知识产权案件总体数量持续增长反映了各地创新驱动的深入推进。据介绍,当前,涉及尖端、前沿技术的疑难复杂案件、涉及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品牌保护的商标纠纷案件、涉及信息网络传播的著作权纠纷案件和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竞争纠纷案件不断增多。

  “热稳定的葡糖淀粉酶”生物序列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涉及马库什权利要求的化学医药领域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诸如此类对复杂技术事实认定的案子越来越多。最高人民法院审结的“乔丹”系列商标行政案,广东高院审结的“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浙江高院审结的“大头儿子”著作权侵权纠纷案等,这些案件都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很多案件涉及复杂技术事实认定、巨额利益分配、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与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平衡等问题,审理难度很大。”宋晓明说。

  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基本政策。

  北京高院在青岛科尼乐机械公司专利侵权案中,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保全裁定的当事人处以50万元罚款。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TKD”商标行政案中,对当事人虚假陈述行为,处以1万元罚款。

  近年来,诚信诉讼和经营环境不断改善。法院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引导当事人树立诚信诉讼和诚信经营理念。针对提供伪证、虚假陈述、故意逾期举证、毁损证据、妨碍证人作证、滥用管辖权异议、滥用诉权等不诚信诉讼行为,法院依法给予程序制裁,或者在实体裁判上不支持其主张。

  在福建陈飞虎等人假冒注册商标、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中,被告人生产、销售假冒南孚“聚能环”电池及标纸,涉及多个省份,涉案人员多,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并已形成跨省生产、销售、购买的“一条龙”犯罪链条。

  对此,检察机关在全面审查案件证据、准确适用法律、积极引导取证、强化检察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审查逮捕阶段,检察机关在依法从快从严批捕的同时,针对尚未查清的犯罪事实,发出详细的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并对侦查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共同实施犯罪却分别立案侦查的做法予以口头纠正。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全面厘清被告人在案件中的地位、作用和涉案金额,特别是细致审查全案犯罪行为后,认为陈飞虎还涉嫌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应依法予以追加起诉,不遗漏一起犯罪事实,确保准确适用法律。

  北京市检察院总结2016年度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发现,在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假冒食品等危害民生类犯罪较为高发。同时,利用淘宝、微信、58同城、百度贴吧等电子商务平台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件约占40%以上。

  “网络具有虚拟性,查办此类犯罪时常面临行为人‘刷单’及实际销售物品与网页记录不一致等辩解。”北京市检察院检察官刘丽娜说,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如果不加以严厉的财产刑惩治,很难起到警示作用。实践中,侵权人或犯罪分子隐藏销毁转移销售记录等犯罪证据、以做假账或者不做账方式逃避侦查的现象较为普遍。

  破解维权瓶颈问题

  由于存在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等瓶颈问题,知识产权案件经常出现赢了官司、输了市场的尴尬情形。其中,关于如何解决“周期长”的问题,《纲要》提出推动解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双轨制”实际运行中所存在的问题。

  宋晓明介绍,以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为例,根据目前专利法规定,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如被告提出涉案专利权无效的抗辩理由,法院通常只能告知被告向专利复审委员会启动专利无效宣告审查程序,但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这已经成为被告故意拖延诉讼的一种策略。

  “由于审理专利侵权案件的法院无权审查专利权的效力,通常只能依法中止民事侵权案件的诉讼,等待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结果。如果法院在行政诉讼中撤销了行政决定,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决定后,当事人还可以就重新作出的决定再次提起诉讼。”宋晓明说,由此导致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诉讼程序复杂、周期过长,形成循环诉讼、程序往复。从域外立法案看,多数国家法院都可以在判决中就专利权的有效性作出判断并给出结论,而不是简单地维持或者撤销行政决定。

  宋晓明认为,上述民事、行政“二元制”的诉讼架构不利于纠纷的实质性解决,导致专利(包括商标)侵权案件审理周期长,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难以及时获得救济。如果人民法院在专利、商标民事案件中直接对专利权、商标权的效力作出认定,有利于大幅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提高知识产权司法救济的实效性和便民性。

  其实,法院在一些案件中已经做到可以直接认定专利权、商标权的效力。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在专利法司法解释二、指导性案例中已经建立了相应规则,具体案件裁判中也有所运用。

  据了解,为严厉惩治犯罪,北京市检察机关对于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以此认定犯罪数额并批捕、起诉。为最大限度地保护知识产权,北京市检察机关加强了专业化建设,目前全市三级检察机关共有5个专门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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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知识产权新趋势及我国应对策略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与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历史性交汇,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制造强国战略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均将知识产权作为重点任务内容,在这种形势下,全球知识产权领域最新动向、发展趋势尤其值得跟踪关注。

  当前全球知识产权发展新趋势

  在以我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以及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经济体带领下,全球知识产权发展迅速,并呈现出以下新趋势。

  一是创新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更加迫切。在全球范围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对于刺激全球生产要素更快速、更有效地在全世界范围内流动、聚集、创造价值,对于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业态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对于建立良好创新生态系统,不可或缺。

  二是知识产权制度功能“失衡”现象不容忽视。知识产权重要性日益显现的同时,伴随着知识产权滥用多发,知识产权保护创新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功能的天平出现失衡。

  三是商业秘密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商业秘密作为一种更新、更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手段重要性日趋显现。

  四是我国制造业创新发展的海外知识产权环境仍然严峻。

  营造制造业创新发展知识产权环境面临新要求

  当前全球知识产权发展新趋势对我国营造制造业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知识产权环境提出了新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更高程度提升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充分和有效性。目前我国制造业领域整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但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仍差距不小。一是知识产权保护不够“充分”;二是知识产权保护不够“有效”。

  第二,更加警惕和防范知识产权滥用行为。劳动力、资本和土地资源等传统生产要素对经济增长的边际贡献率逐步递减,以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为集中代表的无形资产战略性地位日益凸显,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已经不再是被动防御之举,而成为关系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发展的黄金要素。

  第三,更加重视发展和保护商业秘密。目前,国内商业秘密立法较为分散、缺乏协调性,在初步禁令、证据保存和损害赔偿力度等方面尚不完备,商业秘密保护法亟需及时出台。

  对策建议

  第一,建立充分和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执法体系。延展知识产权保护范畴,重点加强海外贸易和数字经济新业态的保护。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境外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与合作。联合政府、驻外机构、企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的力量,加快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中心、维权网络平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完善对数字经济下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保护,制定政策规制众创、众包、众筹等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对创业创新早期的知识产权保护。同时,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有机互补的模式。

  第二,促进知识产权保护与防滥用平衡发展。在司法行政实践中,应秉承“平衡保护”的原则,即对某件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和强度,应与其特定的技术创新和贡献相适应,防止保护过度带来的创新抑制。遭遇知识产权滥用行为时,企业应鉴别并敢于用法律、商业谈判等多种方式应对。对于急速发展、但知识产权储备不足的我国企业,要进行高质量的核心技术知识产权自主创新储备,还可通过收购并购等快速输血,一次性完成专利的量增。

  第三,提升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和能力。政府层面,需要在初步禁令、证据保存令和损害赔偿规则等重要问题进行立法和执法的切实完善,营造商业秘密保护的良好环境。企业层面,要切实提高全员商业秘密保护意识,根据本行业特点建立符合本企业技术安全和管理需要的商业秘密保障体系,适应“互联网+”时代需求,对企业商业秘密信息的“数据创建、密级标识、知悉范围、数据存储、使用、共享、归档以及销毁”整个过程进行访问控制和安全管理,规范细化保密规章,完善动态、全面的商业秘密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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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全国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超过13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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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2017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致辞。

4月20日,以“创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为主题的2017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在京拉开帷幕。记者了解到,去年全国专利、商标、版权行政执法办案总量超过8万件,各类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超过13万件,有力地打击了各类侵权行为,保障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尽管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取得了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就,但与社会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知识产权保护‘取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效果差’状况尚未根本好转,需要我们立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和社会公众的共同期待,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表示。

申长雨就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坚定不移推进严格知识产权保护,通过科学立法,为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法律保障;通过严格执法,让侵权者感受到威慑常在;通过公正司法,让权利人始终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过全民守法,让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理念深入人心。二是构建多方联动的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要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形成合力,多策并举保护知识产权。三是多管齐下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率。保护知识产权要坚持保护效果与保护效率并重,既体现公平公正,又跟上发展节奏,满足社会需求。四是持之以恒抓好知识产权文化建设。要通过持续不断的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行之有效的舆论宣传,真实生动的实际案例,推动形成“人人尊重知识产权、人人保护知识产权、人人从知识产权保护中受益”的良好社会环境。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副总干事王彬颖指出,作为驱动世界经济发展的一股新的力量,知识产权在全球各国政策制定中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WIPO高度赞赏中国在发展知识产权事业以及构建创新生态系统方面取得的显著成就。她对中国在参与建立全球知识产权法律框架以及促进全球知识产权规则制定方面所作出的努力表示称赞。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时代的版权保护问题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难题,需要各国加强对话与合作,共同寻求解决办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副局长周慧琳表示。

周慧琳指出,“国家版权局将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包括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内的世界各国的版权合作与经验分享,探索打击盗版跨境协作机制,促进优秀作品的有序传播机制,为版权创造与保护营造更加有利的国际环境,以应对面临的共同挑战,迎接共同的发展机遇。”

记者了解到,我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创新发展的基本保障和重要支撑,知识产权保护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据悉,国家有关部委领导、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代表、相关国家政府机构官员、有关国家驻华使馆官员和知识产权专员、国内外知名企业代表、行业协会代表、专家学者近500人参加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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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门发文实施东北知识产权战略

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九部门日前发布《关于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深入实施东北地区知识产权战略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研究知识产权转化绩效预评估机制,探索建立以专利质量和转化绩效为目标的财政资金导向体系。

  《意见》设定的发展目标是知识产权支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作用凸显。专利、商标、版权等各类知识产权年均增长率、人均拥有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重点特色产业知识产权优势明显,基层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基本实现均等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能力满足社会需求,形成若干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高地,和具有示范作用的知识产权强省(区)、强市(州)、强县、强企,知识产权支撑区域和产业创新发展、参与国际竞争的作用充分发挥。

  《意见》要求加强高校知识产权管理,鼓励设置专门机构专职人员。在职称评定、考核奖励中突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导向。推进省属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支持高校和研究机构参与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改革试验,探索协同创新中的知识产权服务保障机制。鼓励国有企业赋予下属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处置和收益分配权。加大“专利金桥”“专利超市”等平台建设,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间搭建各类知识产权对接平台。

  《意见》明确支持地方建立促进知识产权转化的专项资金、融资补贴和风险补偿,形成以政府资助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多方参与的联合工作体系。结合区域知识产权资源分析,完善专利资助政策,探索形成按照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进行资助的工作机制,突出对地方重点、支柱、特色、热点产业发展的支持。建立专利资助动态监管考核机制。

  《意见》提出,实施差异化知识产权政策。支持辽宁省发挥知识产权辐射带动作用,全力开展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相关工作,探索建设路径和工作方案,出台指导性政策文件,推进辽宁自贸区等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体系建设,先行试点强市强县强企建设。发挥吉林省、黑龙江省科教资源优势,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促进高质量知识产权产出,鼓励知识产权本地产业化。结合黑龙江省知识产权资源现状,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建设,加强品牌培育,大力推进商标建设工程,深入开展基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加强分类指导,夯实地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基础。强化吉林省、蒙东地区知识产权基础能力建设,完善各级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加大知识产权投入,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和意识培养,提高知识产权工作影响力。

  《意见》还要求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完善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和跨地区执法协作机制,积极开展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办跨区域、大规模和社会反响强烈的侵权案件。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快速维权工作,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机制。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政处罚行为、重复侵权行为等的信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信息目录,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示相关信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探索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等多元化争端解决机制。建立涉外知识产权协调处理机制,完善重大知识产权涉外案件上报制度和涉外知识产权法律援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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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知识产权领域成果突出获国际肯定

我国国际专利和商标申请持续两位数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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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地时间3月15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日内瓦总部发布消息称,2016年,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专利、商标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知识产权申请服务的需求强劲,中国国际专利申请居第三,申请量增长了44%。

  “在这个相互关联的知识型全球经济中,创作者和创新者越来越依赖知识产权,以促进和保护其全球竞争优势。”WIPO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说:“很大一部分国际专利和商标申请增长的背后是中国申请人,这正值中国推进其从‘中国制造’转为‘中国创造’的进程之际,他们在企业国际化上迈出了一大步。”
  WIPO发布的消息显示,美国的申请量约占2016年WIPO专利合作条约(PCT)23.3万份申请的四分之一(24.3%),紧跟其后的是日本(19.4%)和中国(18.5%)的申请人,中国推动了需求的总体增长;WIPO国际商标申请服务(马德里体系)需求增长了7.2%,申请量达52550件;WIPO海牙体系处理的工业品外观设计数量增长了13.9%,达18716件。
  有分析称,“自2002年以来,中国PCT每年都保持两位数的增长,如果这一趋势继续保持,该国将在两年内超过美国,成为PCT体系的最大用户”。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其官方媒体上称,位于深圳的电信公司——中兴通讯(4123件已公布PCT申请)和华为(3692件)占据PCT申请人前两名位置。
  在商标领域,2016年美国的申请人使用WIPO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提交的国际商标申请量最大,紧跟其后的是德国、法国、中国和瑞士。在前15个来源国中,中国增速最快,为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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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知识产权快维中心启动,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环境

核心提示:去年10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河南省建设支撑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实施方案》,《方案》提出:要严格知识产权保护,营造知识产权支撑创新发展良好环境,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对经常面临知识产权纠纷的宇通公司、三全食品等河南企业来说,好消息来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设立的中国郑州(创意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于3月22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举行启动仪式,正式投入运营。大河网记者了解到,落户郑州的快维中心也是全国第13家知识产权快维中心,当天,快维中心为河南几家企业现场颁发专利证书,并且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就5起涉及河南企业的专利无效复审案件在该中心进行了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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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分析

河南企业在外观设计存在的问题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局长刘怀章接受大河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工业品外观设计是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我国专利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特别是对汽车、家电、通讯、食品等企业来说,外观设计目前已经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成为市场竞争的重要因素,对相关产业做大做强具有重要的决定性作用,而我国企业则多停留在外观设计技术含量低的认识中,对其缺乏应有的重视。”

以河南省企业为例,河南的工业设计、创意产业队伍由于起步晚,重视程度不高,人才队伍基础薄弱,整体素质不高,缺乏行业大师级、有影响的领军人物,许多产品停留在傻大笨粗阶段,在国内、国际市场上大多表现为“一流的质量,二流的设计,三流的价格”。

同时,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不长,大多集中在1—2年,缺乏较强市场生命力的外观设计。对工业品外观设计的国际知识产权规则了解甚少,主动参与和运用的企业寥寥无几。企业自主创新设计意识淡薄,工业设计产业发展十分缓慢。

数据

去年河南累计申请专利近10万件

据统计,2016年我省累计申请专利94669件,其中外观专利占比16%,达到14729件;累计授权专利49145件,其中外观专利占比21%,达到10137件。

2007年至今,涌现了洛阳北方易初摩托车有限公司、郑州鸿宾木艺有限公司、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好想你枣业、郑州宇通客车,以及长葛、禹州等一批申请并拥有大量外观设计专利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优势区域。

“快维中心的成立正是我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我省产业创新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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