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要建立渠道更要增强法治意识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确定第四批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试点地区的通知》,确定甘肃省等9个省市作为第四批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试点地区,试点周期自2017年6月至2019年6月。
知识产权的多少,体现了一个地区科学,技术和文化水平的高低。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知识产权诉讼是企业间正常的商业行为和法律行为,知识产权纠纷的大量出现,从侧面反映了知识的飞速发展和繁荣,更提示我们,解决好知识产权纠纷,对于经济和社会顺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今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的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试点工作,就旨在充分发挥仲裁与调解在协调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中的重要作用,一方面,发挥知识产权仲裁高效便捷、专业性强、保密性好、无地域管辖限制等优势;另一方面,发挥知识产权调解快速、灵活、有效的特点,为相关行业、产业集聚区、自贸区及专业市场等提供知识产权纠纷快速解决渠道,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在知识数量呈指数上升的今天,知识产权的价值毋庸置疑。我国建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的时间不长,体制尚待完善,社会总体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还不够清晰。在这种情况下,各地知识产权纠纷也不断增多,这就亟待建立一个高效多元的解决机制,对知识产权人合法权益进行保护,从而激起人们的创造热情和积极性。众所周知,市场主体要在竞争中求生存、图发展,就必然要求建立一个良好的、正当的、公平的市场环境。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就明确指出,为了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必须反对不正当竞争,创造平等竞争环境,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而以仲裁调解的方式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制裁他人对知识产权的侵害,必然能制止知识产权领域内的不正当竞争;正确授予申请人以知识产权,有利于规范市场准人秩序;正确地保护知识产权,制裁非法侵害,防止知识产权的滥用,保证知识产权的公平交易,有利于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和市场交易秩序,也有利于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防治。
此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最重要的还是要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通过多种渠道培育公民的知识产权观念,通过自己身边的案例,了解什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对个人、社会和国家的重要作用,使公民自觉遵守知识产权法律,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减少知识产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