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商标注册程序新要求(第2652号及第2501号公告)
柬埔寨商务部最近发布的两项重要要求:(i) 按时签署使用/不使用宣誓书; (ii) 多类商标申请。商标所有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对其注册商标使用/不使用宣誓书的背书请求,否则,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使用/不使用宣誓书将导致被删除来自注册处的注册商标; 在2023年8月1日第2501号公告中,商务部最近宣布,在提交多类别商标申请时,现需要提交一份多类别申请,以减少材料处理时间并方便注册流程。
要求:商务部于2023年8月11日发布第2652号公告,关于严格使用/不使用背书宣誓书的管理。 具体来说,商标所有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对其注册商标使用/不使用宣誓书的背书请求,否则,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使用/不使用宣誓书将导致被删除 来自注册处的注册商标。
签署宣誓书的截止日期:在第一个保护期内,提交使用/不使用宣誓书的截止日期为商标注册日期五周年后一年内。 商标续展后,商标所有人应在续展日期(最迟到期日)五周年后一年内提交使用/不使用宣誓书。
实施:本公告自发布之日(2023年8月11日)起实施,但柬埔寨DIP暂未正式实施本公告。
应对建议:根据商务部公告,商标所有人不得在规定时间之后或下次续展同时提交迟交的使用/不使用宣誓书,这意味着即使是商标所有人也没有宽限期 支付逾期罚款。 事实上,这一要求暂时无法实施,这意味着目前仍暂时接受延迟提交的使用/不使用宣誓书。 这一要求可能从 2024 年起适用。不过,为了避免可能发生的任何不幸的删除,建议审查注册商标并提交使用/不使用宣誓书背书请求 如果宣誓书背书的截止日期已逾期,请尽快。 对于剩余的注册商标,请密切关注并记下截止日期,以便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宣誓书背书。
多类商标申请要求:在2023年8月1日第2501号公告中,商务部最近宣布,在提交多类别商标申请时,现需要提交一份多类别申请,以减少材料处理时间并方便注册流程。此前,申请人可以选择针对不同类别的同一商标提交多个单类别申请。
实施:本公告自发布之日(2023年8月1日)起实施。
应对建议:以前,申请人可以选择在不同类别中为同一商标提交多个单类别申请,但从 2023 年 8 月 1 日起,这种情况必须提交多类别申请。 请注意以下要点: (i) 目前无法进行申请分割程序。 因此,当多类别申请的某些类别被部分拒绝时,其余类别将被保留,直到对被拒绝的类别做出决定为止。 如果申请人希望删除被拒绝的类别,则需要向 DIP 提交书面答复以及撤销被拒绝的类别的请求。 (ii) 如果不希望提交单个多类别申请,则可以考虑在不同日期提交多个单类别申请。